摘录:腾讯2019年第四季度财报或与认定市场支配地位有关的数据

按:

在论证腾讯是否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违反《反垄断法》时,往往需要对腾讯的市场支配地位的进行举证。笔者摘录了可能和认定腾讯市场地位有关的数据,首发于笔者微信公众号【绍耕的竞争法冷思考】http://t.cn/A6zmerns 并转发于此,供各位网友参考。


2020年3月18日,腾讯控股发布2019年第四季度财报以及2019年度全年业绩。其中许多数据是竞争对手、投资者和财经媒体非常关注的,也是市场监管机构、反垄断法学者及实务界非常关注的。对于国内甚至国外反垄断法学术研究,腾讯、阿里巴巴、百度、携程、滴滴、美团等中国互联网领先企业公开披露的经营数据对于研究中外竞争政策与反垄断执法、司法实践趋势都有着一定参考价值。


笔者尝试参考2019年9月1日生效的《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对腾讯控股2019年第四季度财报(以下简称“该财报”)中笔者持续关注的部分数据进行摘录。这些数据本身并不能孤立地作为认定腾讯或其竞争对手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证据。


《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暂行规定》第十一条

根据反垄断法第十八条和本规定第六条至第十条规定认定互联网等新经济业态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可以考虑相关行业

竞争特点、

经营模式、

用户数量、

网络效应、

锁定效应、

技术特性、

市场创新、

掌握和处理相关数据的能力及

经营者在关联市场的市场力量等因素。


但是,为了避免再次因为莫须有的原因导致笔者微信公众号文章被微信平台删除,笔者将不在本微信订阅号对相关数据做进一步分析,也不对是否存在微信与腾讯其他业务的传导效应、在微信平台是否存在影响竞争对手发展的措施进行讨论,仅供感兴趣的学友自行尝试分析和研究使用。


根据腾讯2019年第四季度财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微信和WeChat的合并月活跃账户数为11.648亿。另外,该财报还提及:

“微信及WeChat持续保持高水平的用户活跃度,活跃用户数及用户使用时长都进一步提升,2019年第四季日均消息数同比增长15%。”(参考报道《中国企业家》记者崔鹏在《单季收入超过1000亿,腾讯正在发生哪些重要变化》)


“微信朋友圈广告位在2019年初从两条增加到三条,并且在年底开始测试第四条,目前保持着一年开放一条的节奏。对于腾讯广告来说,这是每年能够稳定增加的收入增量。”(参考报道《中国企业家》记者崔鹏在《单季收入超过1000亿,腾讯正在发生哪些重要变化》)


在该财报发布后,腾讯首席战略官詹姆斯·米歇尔在财报电话会议上回答分析师提问时提到:

“很多人认为腾讯的竞争优势是公司各个应用产生的巨量数据,千真万确,但是如果你仔细去看每个季度的营收增长,最大的贡献来自于我们的广告网络业务,也就是我们在其他应用上的广告,证明公司在技术领域的竞争优势越来越明显,因为公司一直对于整个平台进行投资。公司在广告精准度方面也非常具有竞争优势,因为公司积累了大量的用户数据。”(原文链接https://tech.sina.com.cn/i/2020-03-18/doc-iimxxsth0059485.shtml)




【小程序】

“小程序方面,数据依然在快速增长。在1月份的微信公开课上,腾讯公布的小程序日活跃用户为3亿。年报数据显示,2019年微信小程序的日均交易笔数同比增长超过一倍,交易总额超过8000亿元人民币。……微信还持续在微信钱包的九宫格内推广垂直行业的小程序,比如“医疗健康”会跳转至腾讯健康小程序,“保险服务”会跳转至微保小程序。“(参考报道《中国企业家》记者崔鹏在《单季收入超过1000亿,腾讯正在发生哪些重要变化》)



【腾讯会议】


“虽然腾讯会议2019年12月才推出,相关运营数据不属于年报披露范围,但腾讯还是在财报中公开了腾讯会议的最新数据,这款产品上线两个月后,日活跃账户数已经超过1000万。”(参考报道《中国企业家》记者崔鹏在《单季收入超过1000亿,腾讯正在发生哪些重要变化》)


在该财报发布后,腾讯总裁刘炽平在财报电话会议上回答分析师提问时提到:

“至于腾讯会议,是一款用途完全不同的产品,使用起来非常简单,任何人都可以发起视频会议,即使是不同机构的用户也能非常便捷地建立视频通话,所以在疫情期间,腾讯会议的使用率非常高,尤其是新用户的使用率。企业微信和钉钉这类产品可以满足企业内部需求,已经注册企业微信的用户可以在账户内进行更多活动,而腾讯会议的用户,下载之后可以立即使用,这是两款使用场景完全不同的产品,但未来都会是各自领域旗舰型的产品。目前这两款产品我们还是主要关注用户渗透率,商业化方面还不是关注重点。……腾讯会议和企业微信还没有什么商业化的场景,关于未来的展望,我们之前提到了很多。腾讯会议可以帮助不同机构的人员实现协作,召集视频会议。企业微信服务于公司内部的协作,管理客户关系。两个app的使用前景都非常广阔,因为我们正处于企业和机构拥抱数字化浪潮的初期。最后,因为目前两款产品还没有产生营收,我们确实负担了人资和带宽方面的成本,尤其是腾讯会议的带宽成本非常高,但从另一方面来讲,我们也有优化成本方面的经验。相比内容成本,公司远程办公业务的成本相对还是很低的,非常值得的投资。”(原文链接参见:https://tech.sina.com.cn/i/2020-03-18/doc-iimxxsth0059485.shtml )



微视

“四季度微视的日活跃用户数环比增长80%,日均视频上传量环比增长70%。微视在去年底的拉新效果明显,主要得益于微信向其开放了朋友圈30秒短视频的权限。”



“四季度腾讯的商业支付交易笔数超过10亿,月活跃账户超过8亿,月活跃商户超过5000万。

在线下交易环节,微信支付过去一年依然保持领先,无论是线下场景数量,还是交易笔数都有长足进步。”参考报道《中国企业家》记者崔鹏在《单季收入超过1000亿,腾讯正在发生哪些重要变化》)

在该财报发布后,腾讯首席战略官詹姆斯·米歇尔在财报电话会议上回答分析师提问时提到:“公司每天的支付交易量是10亿多次,

比维萨和万事达两家加起来都多,其中有一部分是线上交易,比如电商交易,买电影票,旅行订票等等,但这只是一小部分,大部分还都是线下交易。” (原文链接参见:https://tech.sina.com.cn/i/2020-03-18/doc-iimxxsth0059485.shtml)



【腾讯视频】

"腾讯视频业务全年亏损大幅收窄,仅剩不到30亿元……爱奇艺最新财报显示,2019年的亏损为93亿元,是腾讯视频3倍多。"

其实从去年下半年开始,优酷、爱奇艺和腾讯视频三家都在降低版权采购力度,不再高价争抢热门剧,转而大力扶持自制剧。但独家大剧一向是视频网站拉新的有效方式,少花钱的代价最终会体现在用户数据上。

所以四季度腾讯视频的付费会员数和收入增速都在降低,其中付费会员数仅为1.06亿,相较2018年并没有太多增长。不过这也意味着腾讯视频可能已经摸索到投入和健康增长的平衡点。

去年四季度,国内视频平台上比较热门的电视剧,都来自腾讯投资的阅文集团和新丽传媒。考虑到腾讯视频上的很多作品,都来自腾讯旗下子公司的版权作品改编,这部分合作越紧密,才越能发挥腾讯在内容领域的长期积累优势。“(参考报道《中国企业家》记者崔鹏在《单季收入超过1000亿,腾讯正在发生哪些重要变化》)



【腾讯音乐】


"在线音乐付费用户达到3990万,在线音乐付费率显著提高到6.2%……财报显示,2019年全年,腾讯音乐娱乐集团总营收同比增长34.0%至人民币254.3亿元,营业利润同比增长126.7%至人民币46.2亿元。其中,2019年Q4总营收同比增长35.1%至人民币72.9亿元,其中音乐订阅收入同比增长60.1%至人民币11.1亿元。……

QQ音乐开放平台不仅成功推出了许多2019年热门音乐作品,例如,截至2020年2月《桥边姑娘》已在腾讯音乐娱乐集团旗下平台获得超11亿播放量,还成功地通过S制造项目推动了永彬Ryan.B和Uu等“超新星”艺人的崛起,帮助新兴音乐人获得音乐创作价值。……

从2019年数字专辑销售额排行来看,TOP5中,有4席由腾讯音乐娱乐集团旗下的QQ音乐、酷狗音乐与酷我音乐平台发行。据悉,蔡徐坤的个人数字专辑《YOUNG》在腾讯音乐娱乐集团平台上售出了超过1200万张,总销售额全网第一,以绝对优势打破了在单平台上的数字专辑销售记录,并树立了新的行业里程碑。在欧美音乐方面,Taylor Swift的新专辑《Lover》在腾讯音乐娱乐集团平台上线,其同名主打歌在24小时内销量即达到近600万首。"(参考报道北国网:《深化内容宣发能力,腾讯音乐娱乐集团2019年报付费用户创纪录增长》,http://news.cnr.cn/native/lmgd/20200320/t20200320_525024012.shtml)



【绍耕的竞争法冷思考】中的延展阅读:

  • 举报:腾讯视频和百度爱奇艺涉嫌违反《反垄断法》协同操纵超前点播服务费
  • 转发:中止对腾讯音乐反垄断调查意味着什么?
  • 举报跟踪 | 腾讯收购中国音乐集团(酷狗酷我)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案
  • 有关2020年3月1日本订阅号两篇文章被删除的提示
  • “紧箍咒”(增补版)https://zhuanlan.zhihu.com/p/114035351
  • 美团在四川南充被火锅协会举报垄断经营,或涉嫌违反《反垄断法》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 举报:美团(摩拜)单车、滴滴青桔单车、哈罗单车涉嫌违反《反垄断法》协同涨价
  • 转发举报:美团大众点评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案
  • 举报:阿里巴巴和蚂蚁金服违反《反垄断法》未依法申报全资收购饿了么案
  • 天猫因涉嫌违反《反垄断法》被义乌商户上诉,两大疑点值得关注
  • 关键设施理论 | 阿里巴巴阿里巴巴剥离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 | 滥用行政权利限制竞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未依法申报的经营者集中
  • 京东限制神舟电脑与天猫合作或涉嫌违反《电子商务法》,不过……
  • 2019年冬至:能否终结中国互联网业反垄断执法的4160天停滞期?
  • 为反垄断法声辩(二)——互联网经济不能成反垄断法“禁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