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在全市實施“防輸入、防擴散” 十條措施的通告

當前,我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進入關鍵時期,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市領導小組(指揮部)決定,從今日起在全市實施“防輸入、防擴散”十條措施。現通告如下:

一、全市所有村居、小區、單位實行24小時封閉式管理,無物業管理的以網格為單位全部落實管控措施。嚴格控制外來人員和車輛,確需進入的,必須測溫並登記備案。對出現確診病例的村莊、小區、住宅樓單元等,一律實行全天候封閉式硬隔離。

二、所有居民不串門、不聚集,除工作、就醫和採購必需品外,一般不要外出,外出時必須戴口罩。

三、所有外市來煙返煙人員、與疫情較重地區人員接觸者,以及與密切接觸者共同居住、生活、工作、聚會、聚餐、集會等人員,必須如實向居住地村居委員會報告,並接受各項檢查防控措施。

四、所有居家隔離人員一律不得外出,禁止接受來訪和探視,嚴格做好測溫、報告等管控措施。村居委員會要安排專人嚴密管控。

五、居民出現發熱、咳嗽、胸悶、乏力等症狀,必須立即到指定醫院發熱門診就診,並向所在單位、村居委員會報告。藥店、診所出售退燒藥、止咳藥必須實名登記,建立包含購買者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繫電話、詳細住址等內容的臺賬,並及時向所在村居委員會報告。

六、嚴禁舉辦任何形式的聚會、聚餐和集體活動。“紅事”一律停辦,“白事”必須從簡,並提前報村居委員會備案,村居委員會要嚴格監管。

七、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場所一律關閉。開放的場所要合理安排營業時間,嚴格落實消毒措施,嚴禁開展任何形式的促銷活動。快遞、外賣要實行無接觸配送。

八、房屋出租者必須落實出租房管理主體責任,加強對承租人員的管控,落實各項疫情防控和報告制度。

九、嚴控外來車輛和人員,除持有通行證和運輸必要物資以外的外省來煙車輛一律勸返,確需來煙的人員必須進行測溫、信息登記,並接受規定的檢查、防控措施。要在各項防控措施確保落實的前提下,保持交通通暢,維護正常的經濟社會秩序。

十、全市上下要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疫情防控各項規定,主動參與、服從、支持各項疫情防控工作,對囤積居奇、哄抬物價、擾亂秩序、造謠滋事、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拒不執行管控措施等行為,依法從嚴從重處理。


煙臺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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