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起,“想離就離”成為過去式!想離婚必須先跨過2道門檻

時間一晃而過,眨眼間2019年就成為了人們口中的過去。而在2019年裡,還有一項數據也令人感到心驚。據媒體報道,2019年去結婚登記了的共947.1萬對,而離婚登記為415.4萬對,可以說離婚率佔了快一半。每2、3對結婚的夫妻,就有1對離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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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離婚離越來越高,離婚也成為了一件見怪不怪的事情。可是離婚率高了,也並不是一件好事。甚至還會引發出很多新的社會問題。比如騙婚、騙彩禮的現象,這些年也是屢禁不止。為此婚姻法,也迎來了新規定。可以說2020年,“離婚”將難上加難,不滿足下面任意一點,這個“婚”就離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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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道門檻——冷靜期。也就是說,從夫妻雙方去相關機關單位登記離婚開始,一直到30天后,如果雙方有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都可以向離婚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申請。第二道門檻——雙方到場。也就是說,即使過去了30天冷靜期,想要離婚還得雙方都到場辦理離婚證,如果有任意一方沒去,那這個婚也離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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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難易程度來看,明顯新增了兩道門檻,之後離婚也會變得越來越難了,也不再那麼隨意了。不過這也有個好處,那就是離婚有60天的緩衝期,可以好好考慮考慮,避免因為一時衝動,最後讓自己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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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社會進步了很多,人的思想也解放了很多,結婚自由,離婚也自由。人們不再害怕離婚,感情破裂那就離,說明人們更加崇尚自由、舒適的生活。當然,在你選擇婚姻的時候,應該知道人這一生,能遇上一個能與你共渡一生的愛人是多麼的不容易,無論是結婚還是離婚,請慎之又慎,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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