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期間,房東的房子要賣,和我商量著讓我搬走,還剩幾個月的房租,房東不給退怎麼辦?

老實待著別動


我看到了一個問題,而且這種問題我還遇到過。不過房東不像這個房東一樣,人家是直接返還房租,又賠償了租客一個半月的房租。

相信很多人都會遇到相同的情況,租房東的房子,但是可能房東想把房子賣掉,這樣租客搬家很麻煩。

房產行業有一個行規“買賣不破租賃”,意思就是無論房子買方還是買方,是不能破壞租賃合同的。如果有特殊情況,可以和租客好好商量,找一個解決的方案。


而文中的租客所遇到的問題其實很好解決:

1.相信租房時,無論是經過房產中介或者是個人,都應簽有租賃合同,給房東說按合同來解決,該賠多少錢就是多少。

2.如果協商無果,我們簽定的合同都有法律效應,實在不行可以起訴。


我們有時候要用法律來維護我們的合法利益,該是我們的就是我們的。


奇林才子


我去年10就遇到跟你同樣的問題。通過中介好不容易找到的房子,跟房東簽了一年的合同,搬過來剛好坐了三個月,老闆說他的房子就要賣了,第一時間就是我們要不要買,我們肯定是買不起了,剛開始我們覺得很煩,才搬過來又要搬走,好多東西都是新買的,又浪費時間和精力。後房東跟中介商量,說給我們賠嘗一個月和退還押金。在給我們把另外的住處找到了在搬走,房東也還好說話,我們也不能故意去刁難


梅興李


不用搭理房東。有合同,那不是廢紙,房東要上天你也能住到到期。我去年剛租住倆月房東就要買補償我一個月讓我走,我那時候家裡有貨拉了很多車花了一萬才搬號,一個月一千八就想打發我,我不理他,中介帶人看房我也不會給開,告訴他們了原因他們也沒話說,就住到到期,然後房價也掉了,那個中介發的廣告我看到現在還掛著。這都有半年了,他慢慢賣去,奉賢這邊


哎呦小楊同學


通過中介租了一套空房子,所有傢俱家電自己都買齊了,還不到一個月房東就說賣房子,跟我提出一個星期帶房客看三次房子,還說不過份吧!租的時候說的好好的房子不賣,長期租,不到一個月房產中介和房東一起賣房子,我說你們違約了,協商一下賠償違約金的事吧,房東說愛租不租?期間找過房產中介調解,房產中介也不理?沒了下文,真他媽的氣人,第一次遇見這樣無恥的房東和中介……


魅力女人270


你發財了!

買賣不破租賃,房屋在出售時租客有優先購買權,只有你書面放棄優先權後房東才可以向第三方出售房產,否則就是違反物權法。

你可以申請房屋交易失效繼續履行租賃合同直至合同到期。房東必然要賠償購房者的定金,通常至少損失幾萬或者十幾萬(根據合同約定)。如果房東不想賠付違約金,只能和你私下和解,否則你通過法院起訴有可能獲賠50%的房款。


樂口樂心


在租期內,房東就是把房子賣掉了,或者再嚴重點,房東欠別人錢,現在法院都把房子給拍賣掉了,法院都不能叫你搬家,也沒有權利叫你搬家,新房東也沒權利叫你搬家,在房產法律法規上來說,就叫租賃權大於買賣權。

我有一個朋友,從公共資源中心,拍下了一套很便宜的房子,他是專業炒房的,以前都是炒正規的二手房,那是他第一次通過拍賣手續,買低價的房子,拍賣的程序很簡單,手續辦的也很快,等他的新房證下來了,他去收房子的時候,發現有人在住,簽了十年的租賃合同,不管我朋友怎麼說怎麼權,就是不搬家,後來把派出所都叫來協調,也沒用,誰叫人家租賃大於一切,沒辦法了,只能和客戶協商,給予房租上的補償,最後給了很多錢,才把房子收回來。就是因為我朋友不明白租賃權大於買賣權,也就沒在意,吃了大虧,所以說,以後買賣房產的時候,一定要注意有沒有租賃合同在,不然容易產生糾紛的。

所以說,房東沒權利叫你搬家,新房東也沒權利叫你搬家,房東不僅僅需要要退還你剩下的房租,你還可以要求房東給予搬家費等補償,房東不同意的話,你就不要搬家,現在是法治社會,一切都要按正常程序來辦理。就這叫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


藍色太陽


遇到這種事情,如果房東是一個明事理的人,那就該怎麼協商就怎麼協商?如果不是一切按照合同內所約定執行!

首先普及一下知識點:“租戶在承租房東房子時間內,房東如果要出售房屋,租戶是有優先購買權的”也就是說,在同等的價位同等的條件下,租戶可以優先於其他購買人。

如果租戶已經過了承租期限,就不會再享有優先購買權。類似於你這種情況,可以跟房東協商,誰買房子可以把出租權轉讓給誰,這種案例不少。

如果協商不成就按照合同執行,即使簽署合同時沒注意到有不利於自己條款也不用擔心。畢竟事實是你在承租期間沒有任何違約,是房東提出終止合同。

你有權利讓房東退換房租,並且按照合同支付給你違約金。如果協商不成,可以走民事訴訟程序,50元就可以開始,一旦走到訴訟程序,首先會有調解人進行調節,這個時候退換房租就是很容易的。


福巖


這種情況下,房東不給退租金做得確實不夠地道啊!說明你的房東人品方面有點問題,你需要和他好好溝通,必要的情況下可以讓社區居委會介入,實在不行只有按租房的合同或協議執行了,這種情況是屬於房東違約的。

前幾年,我也有這種情況,著急用錢就準備把房子賣了,為了不影響租客的正常工作生活,賣前一個月就與她們就進行了充分的溝通,並讓她們找到新的房子後才正式找中介售賣。同時,免收一個月房租,並把剩餘月份的租金和押金退回。

我覺得這是一個房東應有的基本素質!


愛生活更愛小蠻腰


買賣房租不破壞租金關係,這是最基本的,我買的一個二手房就是這樣,我買過來的時候還有租客在。因為我們不著急住,所以就讓租客繼續租著,這樣我們還能收著租金,何樂而不為。再說了,就是賣房子,讓租客走,也得退租客剩下的房租,這是做人誠信的原則。


幸福使者46797


第一:先去轄區管理的派出所報警,讓警察給你調解,調解不成,可以起訴。

第二:也可以去居委會,讓其調解。

第三:找媒體曝光,靠輿論的壓力。

第四:以上方法不行,就只能去法院起訴,先找個靠譜的律師給你看下租房合同,看你籤的合同有沒有坑,你起訴成功能得到多少,維權成本是多少,你衡量得失,要不要起訴。一般房東就是覺得租客維權成本高,時間長,不跟他耗著。

這種民事糾紛太難維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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