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拜耳辭退的女的以後會有公司僱傭嗎?在人事圈子裡這樣的人會不會封殺?

viki丶


雖然她已經為自己的錯誤買單了,但是因為在疫情關鍵時期爆出來的事件,影響非常的大,她後期的職場發展恐怕比較困難。

事件進展:

網上稱是“澳籍華人蠻橫女”短短的6個字,很形象的指出她的身份特徵,因不服從國內防疫規定,無視隔離要求,不帶口罩,還下樓健身。社區人員履行工作職責,耐心規勸,她不但不聽,還大喊“救命”,最後還說了一個字“滾”!實在是讓廣大網友們非常氣憤。後來警察來了,又因為事件持續發酵。此女安分隔離在家,無外出記錄。本來以為此事告一段落,但她所在的拜耳公司第一時間發辭退聲明,這樣又成了失業人員。

她為什麼會如此蠻橫?

如果她是一名高管的話,職場的風浪也經歷了不少,為人處事的的哲學肯定也很有經驗。但面對防疫人員為什麼如此蠻橫?還說出了一個“滾”字。分析其當然的心態就是對防疫人員的一種“不尊重”一種“輕視“。所以反映在行為和言語上的”蠻橫“。她最應該做的是調整好自己的心態,既然回國了,就要遵守回國的規定,收起你的傲慢,學會做人,做尊重別人的人!

網友評論分兩極:

關於這個事件,網友的評論也分成兩極。絕大部分網友認為,此女的後續影響惡劣。估計沒有公司敢錄用她。另一部分網友認為,此女已經受到了懲罰,誰沒犯過錯,改了還是好同志,應該給再就業的機會,不能把人逼到絕路上。

人事招聘圈看法:

國內的人事圈都知道了這件事情,在輿論的風口浪尖上,應該沒有哪家公司會頂著這麼大的風險錄用她。但此事過了一年半載後,事件沒有了熱度,網友們也不在關注此事,而且她又有一定過人的才華的話,可能會有新工作。

但此女是澳籍華人。她回澳洲應該比較好找工作。因為她的這種行為在國外的價值觀裡可能是一個正面典型。但是人事僱傭都會做背景調查的,她被拜耳開除這個職場經歷不是好事,因此她回澳洲找工作的優勢也並不明顯。

@虛度時光讀吧,我是個普通人,我知道普通人為生活拼進全力的的樣子。上個班,看看書,推薦下職場好書。講講職場見聞、聽近,錯過,經歷過。


虛度時光讀吧


我覺得吧,不能因為一次錯誤就徹徹底底的否定一個人,她已經為自己的這次錯誤承擔了懲罰,以後只要她改正了,那麼為什麼就不能給次機會呢?

我來說幾個例子

就說我們公司吧,我們公司每年的招聘工作的原則就是不歧視那些刑滿釋放人員,只要他們的條件達到了我們公司要求,那麼我們公司就會用,所以我們公司每年都會招幾個刑滿釋放人員,我們公司覺得應該給他們一次回頭的機會,所謂浪子回頭金不換嘛!

但是,我認為她在中國職場已經沒有位置了

話雖說浪子回頭金不換。但是公司最終追求還是利益,她的事情已經出名了,現在只要上網的人都會知道她,並且她的身份敏感,以及觸發的事情敏感,所以很大可能在中國的公司沒人會用他了,至少暫時是沒有公司會用她了,害怕引火燒身,對自己的公司造成了影響!

其實,等於不配合防疫檢查,斷送自己的職業生涯的事情,我們公司也有一個

前不久,我們公司準備把小陳提為主任,按照慣例是需要公示3天,3天內有異議的可以向公司提出了,3天后公司根據反映的情況再做出最終的決定,就是就在公示的第一天,就有人向公司舉報小陳在老家的時候不配合防疫檢查,還發生了爭吵,還拿出了網上流傳的視頻給公司看,以及拿出小陳當地公示的處理結果,原來小陳在老家的時候因為不配合防疫檢查被拘留了8天,也就是因為這樣公司覺得小陳的素養不合適做主任,所以另外提了一個人了!之所以沒開除,是因為覺得銷了提升已經就是懲罰了,想給小稱一次機會!

總結:我認為吧,人犯一次錯就否定一個人是不正確的,如果真的犯一次錯就否定一個人,那麼很多明星就沒有機會出現在熒屏裡面了,浪子回頭金不換,只要她可以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並且改正那麼還是應該給機會的!

我是小丸子,以上是我個人觀點,謝謝你的閱讀,希望閱讀完可以給我點贊加關注,謝謝了!

小丸子悟職場


該女子本科畢業於華南理工大學機械工程專業,後來到澳大利亞昆士蘭大學讀書。

華南理工大學是985大學,昆士蘭大學是澳洲八大名校之一,在國際上的聲譽,基本與復旦、交大差不多。所以,該跑步女子的文憑和含金量應該說是不錯的。

另外,該女子的年齡是45歲,在拜耳公司從事商務智能,數據倉庫和數據挖掘方面的管理工作,應該說這方面的工作比較熱門的。

我們再來看看一個企業在招聘員工時,最主要要看員工的哪些素質?3個方面:職業化的道德,職業化的專業素養以及職業化的形象

該女士的專業技能素養,從以上她的資歷來判斷,應該沒什麼問題,但是她的職業道德和職業形象在此次事件中可見一斑。如果再考慮到年齡因素(45歲),那麼,她的職業生涯預計會受到不小的影響。

企業需要的不僅是員工能做事,還得需要員工具備良好的價值觀和敬畏規則意識。

經過此次事件,預計很多公司對於該女士會選擇“避而遠之”,大家覺得呢?


教練講高效學習


被拜耳辭退的梁女士,不好意思,作為人事多年的我眼裡,已經被封殺了,也會鼓勵在人事圈裡對此人進行封殺。

還原此梁女士的事件,有幾大罪:

1、疫情期間,入境到中國,接受14天集中隔離,不按規定居家隔離

2、執意外出跑步,不帶口罩;

3、對工作人員的勸住不予以理財,甚至還汙衊被騷擾。

可以看出這樣的行為背後是什麼:

1、極度自我,眼裡只有自己,沒有別人;

2、枉顧中國法律,甚至對於全國人民都在恪守的法規、法條置若罔聞;

3、對於公司的對外形象全然不顧;

4、心中沒有任何的民族大愛,感恩心態,不會覺得自己身處的北京,是因為全國醫護人員的連續50多天的一線奮戰換回來的;

5、為了自己一己私慾,能夠呼吸自由的空氣,不能約束自己的行為,形如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弱智、智障;

6、一個人在挑戰中國14億人民的忍受力,容忍度,簡直腦回路驚奇,不是正常人的思維。

梁女士的從業經歷,以為自己很高貴,實則是全國人民面前的跳樑小醜,職業生涯走到頭。

資料顯示,涉事的拜耳公司員工名字為Florence Liang,職位為拜耳製藥智能與自動化主管,於2019年9月入職,在此之前曾在羅氏、阿斯利康、輝瑞等藥企任職,現年46歲,年齡與其遭曝光的照片相符。3月17日晚,拜耳中國官微發表聲明稱,經核實,該涉事人確為拜耳員工,公司已按規定做出辭退處理。據悉,拜耳公司是國際知名製藥,其處方藥銷售在中國市場常年位居前列。

3月17日,被拜耳中國直接辭退處理。

從梁女士在拜耳的工作經歷來看,2019年9月份入職,尚處於試用期工作階段,作為拜耳的員工,梁女士無視中國的法律法規,對公司信譽造成影響,企業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進行單方面的開除。此次事件中,梁女士是個人過失問題,且影響惡劣,因此拜耳不用支付補償金給她。

那為什麼梁女士的職業生涯走到頭,主要原因有如下:


1、46歲女性,有被開除的歷史,並且情節惡劣嚴重,上升到國際層面;

2、此人無視中國法律法規,沒有基本的三觀,也可以說三觀嚴重不正;

3、沒有任何的道德感,內心極度自私,由此可以大膽推斷此人團隊合作能力也很差;

4、已經在知名藥企走過一圈,知識結構很單一,基本在醫藥行業走到頭了,沒有上升空間,也不會有人在感用人此人,無疑激起民憤;

5、其他行業,沒有相關從業經驗,轉行無望。

拜耳,做為一家跨國集團,在中國投資設廠,就要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甚至遵守中國的勞動合同法法條法規。如果作為員工,眼裡目無法紀,公然挑戰中國的法律法規,無疑是給自己自掘墳墓。這樣的危險分子,定時炸彈,哪個公司敢接收。並且已經到46歲高齡,培養成本代價高昂,基本上在中國職業生涯到頭,如果不能尊重中國人民、中國的法律法規,請滾出中國。

二胎寶媽@Coco寶貝1126,分享職場那些事,感謝關注、點贊、評論、轉發,謝謝支持!

Coco寶貝1126


封殺不了。理由有三。第一她的離職證明不會寫被解僱的真實原因。第二她面試下一家公司的時候不會面對HR時做自我介紹時說我就是那個被拜耳辭退的那個女的。再著說這事過了也就過了。第三這事發生國內。她是澳大利亞籍。澳大利亞有幾個知道這事?就算知道那邊的人對這事的看法也不一定跟我們相同。


令狐悠揚


作為一位在多家世界五百強醫藥外企工作多年的業內人士,我可以肯定得說,這位“跑步女”梁女士肯定在較長的一段時間內,是沒人敢僱傭她的了。

原因如下:

第一、她的所作所為,可以說是犯了中國人的眾怒

“跑步女”梁女士,名為Florence Liang,在世界五百強醫藥外企拜耳中國擔任管理職務,職位為拜耳製藥智能與自動化主管。

她此前還曾在羅氏、阿斯利康、安進、輝瑞等多家知名製藥外企任職,2019年9月加入拜耳製藥。

她已入籍澳大利亞,現為澳大利亞籍華人。她在澳大利亞期間,如何跑步健身,是她自己的事情,只要沒有觸犯澳大利亞的法律,沒有人會干涉她鍛鍊身體。

但在海外疫情日趨嚴重期間,選擇回到中國(雖然已經不是中國人),這已經在某種程度尚,算是尋求中國的庇護。

既然是看中了中國國內疫情控制有力,生命有保障,又是外籍身份,回中國算是客人不是主人了,那就應該“客隨主便”,嚴格遵守中國的各項規章制度和防疫要求。

所有外籍到中國人士,都需要遵守居家隔離14天的規定,“跑步女”憑什麼就覺得自己就有特權逾越這種規定,是澳大利亞的國籍身份,還是外企高管的地位,她的莫名其妙的優越感從何而來?

不居家隔離,外出跑步也就算了,還不帶口罩。自己不要命,還要拖上墊背的。這是把整個社區的居民,都置於了被感染的巨大風險之中,何其自私。

當社區工作人員找上她,規勸其居家隔離,戴口罩時,她不僅不認識到自己的錯誤,還強詞奪理,還做出誇張舉動,誣陷社區工作人員非禮她,其行動簡直就是跳樑小醜。

梁女士,請搞清楚狀況,不是中國請你來的,是你作為一個外國人,自己要來的!

她的所作所為,無疑已經徹底激怒了所有中國人,犯了大家的眾怒。

被人“人肉”出來,併到她所在的拜耳醫藥公司的官網留言舉報,也就不稀奇了。


自作孽,不可活!


第二、越是有名的製藥外企,越是重視遵守中國的各項規章制度


作為業內人士,製藥外企對中國的各項規章制度,必定是嚴格執行,絕不打折扣的。

甚至,從某種程度上,對員工人品和誠信的看重,甚至超越部分國內企業。

比如,舉個簡單的例子。當年我們在入職外企時,除了一輪輪面試,發offer(錄取信)後,即便公司已經通知你來入職,如果在入職時辦理公司聯名商務信用卡(差旅和會議等時候須使用公司信用卡)時,被銀行告知徵信有汙點,不能辦理的話,無論這個候選人再優秀,公司都是不會錄用的。

這是我親身經歷,當初聽公司HR聊起過,一個履歷非常優秀的候選人,就因為銀行徵信有問題而未能入職的事。

並且,任何一家制藥外企,都有自己的企業文化。

誠信文化,就是任何一家外企,特別是大的世界五百強外企特別看重的。


第三、製藥外企在中國耕耘多年,非常重視企業形象,絕不允許毀損公司名譽的事出現

這次,可以說“跑步女“梁女士的僱主-拜耳醫藥的危機公關,是迅捷又有力。

其決定毫不拖泥帶水,迅速宣佈了辭退梁女士的決定。並表態,公司會積極遵守中國抗疫的各項措施,堅定和中國站在一起。

從梁女士的入職時間來看,外企的試用期一般是3個月,部分職位可能6個月。目前不清楚梁女士是否已過試用期。

但拜耳公司的決定是非常堅決的,即便合同沒到期,就算要賠上一筆辭退費(總監級別的辭退費用一般不低),也堅決沒商量。

何況,辭退她的費用,和公司的企業形象相比,根本無法相提並論。

拜耳此次的危機公關,做得漂亮,讓很多國人都知道了“拜耳中國“,無形中還給公司做了正面廣告。


第四、製藥企業行業內都是通的,消息傳得很快,“跑步女”在製藥企業的職業生涯恐怕要涼涼

製藥企業的HR(人力資源)都是有聯盟的,經常聚會。

外企員工,也是有微信群和圈子的,這種消息,會傳得非常快。

可以說,不僅外企的中國分公司不敢再僱傭她,就是海外分部,看在中國的影響力上,也不會為了這樣一個害群之馬,給自己的企業形象抹黑。

所以,趾高氣揚的梁女士,職場之路恐怕涼得比較徹底。


蒼月薇


拜耳辭退的女的,即澳籍華人“跑步女”最新動態,她被註銷工作許可,限期離境!3月19日,北京市政府新聞辦舉行發佈會,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條等規定,決定依法註銷梁某妍工作類居留許可、限期離境。


梁某妍,女,47歲,澳大利亞籍,就職於拜耳醫藥保健有限公司,3月14日由首都機場入境進京,工作居留許可有效期至2020年9月5日。


3月15日,一段視頻引發網友熱議。一名澳大利亞籍的華人女子,不按外籍人事回國在家進行14天隔離規定,不僅不戴口罩出門跑步,還對社區防疫工作人員的勸阻蠻橫無理。


社區的人員跟她溝通,並且解釋說:“你剛從國外來,必須居家隔離14天。沒想到你還下樓跑步,而且連口罩都不戴!”這位女士卻說:“我要跑步!我要鍛鍊身體!我病了誰管我!找你們領導來!”



面對社區防疫人員勸說,該女子不但不聽勸告,還大喊“救命騷擾”。社區防疫人員無奈之下選擇報警。隨後民警趕到對其發出了警告,外國管你嗎?你回國。既然在中國,遵守中國法律!該女士後來態度好了許多,但依然多次強調沒多大的事,自己在鍛鍊身體。


經查,該女子系拜耳中國員工。3月17日下午,拜耳中國官方微博回應,對於網上流傳的視頻,拜耳公司第一時間進行了核實,該涉事人確為拜耳員工。對於該事件,拜耳做出如下聲明:公司已根據相關規定,對該員工做出辭退處理,立刻生效。



職場小不懂認為:這樣一個被拜耳辭退的女子一段時間內在中國不會有公司僱傭,在中國的人事圈子裡這樣的人肯定會受到封殺。原因有三個:一、不管國內公司還是國際公司,在中國都要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此女子的做法,公司會對她避而遠之。二、網絡發達有記憶,如此不顧及自身行為導致公司受損的員工,在中國的人事圈裡會封殺她。三、她已被註銷工作許可,限期離境,短時間內無法回到中國!


一、不管國內公司還是國際公司,在中國都要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此女子的做法,公司會對她避而遠之。


凡入境北京機場者一律集中隔離觀察14天,費用自理!無國內醫保者,治療費自理!對於虛報信息,隱瞞病情,造成疫情傳播的人員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並納入信用體系!以上為北京入境隔離政策。不管是國內公司還是國際公司,在中國都要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此女子公然不顧中國的法律法規,而且口出狂言爆粗口,引起了國民的反感。


二、網絡發達有記憶,如此不顧及自身行為導致公司受損的員工,在中國的人事圈裡會封殺她。


現在網絡非常發達,3月15日視頻被傳至網上,此視頻引發了網友們的熱議;3月17日拜耳公司迅速做出了辭退決定,她的身份與所在公司信息全部被曝光。此女子在防疫工作人員面前,不僅不檢討自己的行為,面對輿論還振振有詞,全然不顧及自己的行為會給公司帶來的嚴重後果。在中國人事圈裡不會錄取她,此女子會受到封殺。


三、她已被註銷工作許可,限期離境,短時間內無法回到中國!


3月19日,北京市政府新聞辦舉行發佈會,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條等規定,決定依法註銷梁某妍工作類居留許可、限期離境。按照此政策,被拜耳辭退的女子已被註銷工作許可,限期離境,短時間內無法回到中國!


綜上所述,這樣一個被拜耳辭退的女子短時間內無法回到中國,回到澳洲,她可以出去跑步了!


職場小不懂,4年獵頭,8年職場,4年創業,2寶職場媽媽,分享職場心得,談創業經驗,寫成長感悟。歡迎關注@職場小不懂。

職場小不懂


疫情當下,自私、傲慢比病毒更可怕!

這兩天抖音上火了的這位澳大利亞籍華人女子,返京後不按規定居家隔離,外出跑步且不戴口罩。面對社區防疫人員勸說,不但不聽勸告,甚至大喊“救命騷擾”,後續發展結果是該女子被僱傭公司辭退,得知結果的網友們紛紛留言說大快人心。


她曾表示自己特別健康,熱愛運動,並沒有感染病毒,但她做出無視規則的行為,在將來還有沒有公司會僱傭這位女士,在人事上會不會遭到封殺,結果是可想而知,自然是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的。

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長潘緒宏:3月15日,北京朝陽公安分局接某小區衛生防疫工作人員報警稱,一女子拒不配合社區防疫工作。經核查,梁某妍,女,47歲,澳大利亞籍。其行為在網上曝光後,所在公司對其辭退處理。3月18日,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依據相關規定,決定依法註銷梁某妍工作類居留許可、限期離境。

一個品行與學識存在如此反差的人,傲慢無禮的行為,讓十四億中國人民無法接受,她的態度讓一線的醫護人員、讓那些每天工作14-15小時甚至連飯都顧不上吃的民警、社區工作者們寒心。


隨著國內疫情穩定,輸入性病例成為潛在的威脅,這些所謂受過高等教育的“外國人”,在國外得不到醫療保障後,紛紛回國避難,甚至隱瞞出境史,接觸史!那個上飛機前吃退燒藥,隱瞞接觸史,欺瞞乘務員的人;那個不喝開水只喝礦泉水,指責服務工作不到位的意大利留學生;那個歐洲回來抱怨機場條件簡陋稱:我歐洲回來就這待遇?”的人,你們不是逆行回來幫助抗擊疫情的,你們只是回國避難的,不是來給國家增加負擔的。


海外的華人,有選擇回國的權利,但一定要理解和配合一線工作者的要求,不隱瞞病情,做好自身防護,回國之後安心隔離,也是應盡的義務。


在我們戰勝病毒之前,我們每個人都要守好心裡的底線,保持善良,不自私,不添亂的態度。保護自己,也保護身邊的人。


狂熱歷史


封殺?個人覺得難以做到!為何?她已經在拜耳中國做到了比較高的職位,這有兩種可能:第一她確實工作上有能力;第二就是她可能是機緣巧合坐到了這個位置。如今因為這樣的無素質表現引發眾怒,拜耳為了保護自己而將其“開除”,其實是一次不得已的危機公關行為。這個女子到底姓氏名誰,不難找到,但是隨著時間流逝,她就會消失在茫茫人海中。至於她以後工作的權利,這個我們就沒有必要操心了。她為了她的無理已經付出了代價,你也不能剝奪她繼續工作的權利。這位被革職的女高管,暫時也不會找工作,接下來去一家朋友的公司,或者完全不瞭解情況的公司工作也是有可能的。


球哄哄


昨天到今天,澳籍華人梁女士一下子出名了,連帶著拜耳也更加出名了,雖然說拜耳是一家知名藥企,但恕我孤陋寡聞,也因為隔行如隔山,在這位梁女士事件之前,我並不知道拜耳公司。和我一樣的國人也許還有不少,是因為梁女士才知道拜耳公司的。


那麼,在這次事件中,誰是最後的贏家呢?無疑,是拜耳公司,一份義正詞嚴的聲明,讓拜耳公司獲得了大多數國人的點贊,輿論一邊倒的譴責梁女士,點贊拜耳公司的深明大義。聲明原文如下:

拜耳一貫遵守經營地所在國的法律和法規,並堅定支持中國政府和民眾的抗疫行動。對於網上流傳的視頻,拜耳在第一時間進行了核實。經查,該涉事人確為拜耳員工,對於該事件,拜耳做出如下聲明:
1.公司已根據相關規定,對該員工做出辭退處理,立刻生效。
2.拜耳中國所有員工,都應嚴格遵守各地政府抗擊新冠疫情的各項措施,並嚴格遵守當地法律法規。
3.拜耳將繼續與中國政府和民眾一道,抗擊新冠肺炎疫情,為早日取得最後勝利做出貢獻。

此份聲明既表明了公司立場,不包庇犯錯員工,“已根據相關規定”做了辭退處理,未說明“相關規定”是哪些規定,什麼規定。


說實話,我也看了本次事件的視頻,視頻中,梁女士的言行態度確實很無理,讓人覺得可恨,因此,我也寫了一篇文章譴責她,但過後通過理智的思考,覺得凡事還是要依法而行才可以。


根據梁女士的行為,分析她有以下兩點違法行為:(1)、違反了地方規範性文件。2月14日,北京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進一步明確疫情防控期間返京人員有關要求的通告,通告規定,“所有返京人員到京後,均應居家或集中觀察14天”。該通告屬於地方規範性文件,違反了地方規範性文件也屬於違法行為。(2)、根據該通告梁女士該隔離而據不隔離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根據以上兩條,梁女士應依法接受處罰。


做錯了事,接受處罰理所應當,這是她為自己的不理性做法付出的代價。至於被拜耳公司辭退,是梁女士和拜耳公司之間的行為,具體應由雙方根據《合同法》和《勞動法》執行。即使梁女士因違反了拜耳公司的規章制度被辭退,那也是她同拜耳一家公司的事情,和其他公司無關。因此,我個人認為,其他公司不應該受此事的影響,更不應該不給人改過的機會。如果梁女士打算重新就業去其他公司應聘,其他公司應給予她同其他競爭者同等的機會。


人的一生中,總是在不斷的犯錯和不斷地修正中才能得到成長,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知錯能改,善莫大焉,相信梁女士也會從此事件中吸取教訓,不再犯類似的錯誤。


題主還有一個關於在人事圈子裡這樣的人會不會被封殺的問題,我覺得有些太嚴重了,犯了錯得到相應的懲罰就夠了,為什麼還要趕盡殺絕呢?要知道一個人的職業生涯對職場人的重要性,工作是人生存的根本,難道因為一時的錯,連這個根本也要失去麼?那要她如何生存,靠他人供養還是吃政府救濟?無論何時,奪人飯碗的事情還是不要做得好。


互聯網的時代,一切善惡都無可遁形,互聯網就像一把雙刃劍,有時會把一些事情無限的放大,很多時候甚至決定了一個人的成敗,正所謂“成也網絡,敗也網絡”。況且,有時候有因才有果,因果有時並不完全是我們看到的樣子。前一段時間紛紛揚揚的“肖戰事件”,把一個流量明星都拉下了神壇,何況一名職場員工呢。


另外,我還有一個想法,可能和曾經同為中國人的同胞情結有關,相比於拜耳公司行事果斷利落的辭退一名澳籍華人公司總監來講,雖然獲得了大多數人的支持和讚賞,但我想如果,此次犯錯的是拜耳的一名本土德國員工,拜耳會不會也會做同樣的決定?也會把自己的同胞堅決辭退?


再如果在此次事件中,拜耳公司如果能勇於承擔,在教育員工方面存在的不足,從而導致員工做了錯事,能為自己員工的行為向有關人員道歉,給廣大民眾一個交代,我不但會為該公司點贊,更會為他喝彩,這才更是一個大公司應有的擔當和風度,而不是在遇到危機時,把員工辭退出公司大門之外,明哲保身。


在此,也希望廣大的網友們,看在我們曾經都是中國人,就像都是一個母親的孩子,其中一個長大了,因為種種原因,離開了母親,重新選擇了新的家庭。如今雖然犯了錯,但畢竟曾經是我們的家人,給她改過自新的機會。寬容、善良是中華傳統美德,我們要把這一美德發揚光大,讓世界認識我們中國人,無論何時何地都是團結向上的民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