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紀檢監察幹部向組織“亮家底” 自覺接受監督


紅河:紀檢監察干部向組織“亮家底” 自覺接受監督

“填報前,要先讀懂填寫說明,避免出現一些細節錯誤,比如涉及金額的單位換算、保留的小數點位數等等。”“填寫時,一定要認真細緻,書寫要工整、清楚,不得塗改,必須要本人親筆簽名確認。”

近日,紅河州紀委監委和州委巡察機構73名處級及以上紀檢監察干部正忙著認真填寫《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向組織“亮家底”,自覺接受監督。

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是加強幹部管理監督、促進幹部對黨忠誠老實和廉潔從政的重要措施,涉及個人基本情況、婚姻情況,持有護照及因私出國情況,個人工資及各類獎金、津貼、補貼等收入情況,房產情況,家庭成員移居國(境)外、從業、投資、經商辦企業情況等內容。

為如實、準確、全面、規範填報個人有關事項,該州紀委監委分批分期開展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填報工作培訓,傳達學習《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和《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查核結果處理辦法》兩項黨內法規及中央、省、州有關文件精神,解讀相關政策規定、嚴明紀律要求,要求紀檢監察干部要增強紀律意識、規矩意識和組織觀念,以增強做到“兩個維護”和對黨忠誠的政治自覺,如實填報個人有關事項,自覺接受組織監督。

同時由專人對填報工作進行具體指導培訓,逐項解讀填報事項,講清填報說明,強調填報過程中的易錯易漏點,讓幹部對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工作有更加全面直觀的理解,進一步熟悉掌握填報方法,並通過知識測試,檢驗紀檢監察干部學習有關政策規定和填報要求的效果。

此外,該州紀委監委要求紀檢監察干部要增強“四個意識”,認真核實,本人親筆填寫《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按規定按程序及時如實準確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確保所填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有關負責人要落實責任,對報告內容逐一把關審核簽字,確保報告對象不漏人、報告內容不遺項。

“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是對黨最基本的忠誠,要強化組織觀念,破除僥倖心理,按規定程序向組織如實報告。同時報告過程也是對自己的一次提醒,督促嚴守紀律,自覺接受監督。”填表的一名紀檢監察干部表示。(戴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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