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體》中的黑暗森林法則有哪些硬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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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森林法則:

宇宙就是一座黑暗森林(黑暗強調無信息交流),每個文明都是帶槍的獵人(有攻擊能力或攻擊慾望),像幽靈一樣潛行於林間(互相不知道對方的位置),竭力不讓腳步發出一點聲音,連呼吸都小心翼翼(儘量不讓對方知道自己的位置):他必須小心,因為林中到處都有與他一樣潛行的獵人(文明的普遍存在),如果他發現了別的生命,能做的只有一件事:開槍消滅之。在這片森林中,他人就是地域,就是永恆的威脅,任何暴露自己存在的生命都將很快被消滅,這就是宇宙文明的圖景,這就是對費米悖論的解釋。

費米悖論a.外星人是存在的(科學推論可以證明,外星人的進化早於人類,他們應該已經來到地球並存於某處)b.外星人是不存在的(迄今,人類並未發現任何有關外星人的蛛絲馬跡)

它的解釋就是說文明要麼毀滅,要麼隱藏。

1無信息交流,易知毀滅的前提是發現,我們應該有發現對方的能力才可以進行毀滅,說明文明至少已經到達第二次工業革命的水準即對電磁波的應用。我們不妨看看人類對信息交流的反應

1901年伽利爾摩.馬可尼第一次向宇宙發射無線電信號,到現在無線電飛行的空間已經形成了半徑為115光年的球。之後美國電視臺與廣播電臺也多次發射無線電信號。

人類的第一想法是促進語言交流而不是軍事交流。我們不知道外星人的想法是什麼(猜疑鏈)但是電磁信號總是比核彈先一步到達雙方。黑暗森林的第一句話就值得商榷。

文明的交流可以類比原始國際交流,談判先於槍炮。三體憑什麼認為他們比人類文明強?誰毀滅誰還不一定吧。(開槍的人也會暴露位置,被槍打中的獵人也不一定沒穿防彈背心)

2有攻擊能力或攻擊慾望

攻擊能力這一點還是大概率存在的,至少已經有能力暴露自己了,至少在能力方面還是值得肯定的。

進攻慾望我們有理由假設越是高等的文明越是強調人道主義(此處可以替換為xx星人道主義)我們有理由懷疑他們的進攻性也有理由懷疑他們的無進攻性。作為一個願意暴露自己的文明他有兩種目的:其一,宣佈對宇宙的所有權,並對宇宙進行殖民。其二,倡導和平,渴望交流。其三,來上 *wo呀(。・ω・。)ノ(這一般只會在某小說裡出現)

第一種目的我們有理由對他開槍,但如果是第二種,我就問問你,你會對一個很和善的鄰居動粗嗎?其實還是有理由的,就是所謂的資源,能量方面的資源並不重要,重要的其實是宜居星的土地資源。然而無法保證的是對方的宜居星是你的宜居星,等人家發信號來發現宜居星這隻怕是最低效的發現宜居星的方法了。參見NASA致力於發現類地行星(注意這不是類三體星)。

3儘量不讓對方知道自己的位置

此點類似於2,外交是利益最大化的解決問題的方式,文明是開放性的,它渴望交流與發展。

4文明普遍存在

這一點還是被大多數人認可的,但文明交流並不是普遍存在的,我們知道光速很快,但相比於宇宙的尺度光速太慢了,以至於可能你的信號還沒到你的文明就自行消亡了。中國的螞蟻和美國的螞蟻其實也想交換一下物資。

現在總結一下,黑暗森林法則其實是一個很簡陋的法則,它明明被叫做法則其實並不具有普適性,它只能在某小說裡才能實現。它總是讓小年輕們看了熱血沸騰在哪裡都能看到有人在發:黑暗森林法則瞭解一下。這其實挺煩人的,因為它不具有一個完整的論證過程,而論證其實是此類理論的靈魂,因為它不是一個可以證偽的科學理論,沒有論證它的可信度就消失大半,再缺少普適性,格局(此處格局不是世界觀,槓精我知道你要說啥( ̄へ ̄))就太小了。

普適性的缺失體現在哪:宇宙資源並不缺乏,缺失的是土地資源,但真正缺失土地資源的三體星人又有多少?像葉文潔一樣亂髮信號的人又有多少?作者在寫小說時就故意設置了特殊情節來迎合理論。

黑暗森林體現了很基礎的利己思想,但高級文明無一不是習慣雙贏的,在吃完宇宙之前大家想的不是打架而是一起把它吃完。

黑暗森林法則類似於霍布斯(1588-1679)的學說,他對政治初始狀態的構思十分有力:在形成現有制度之前的自然狀態中,每個人都是孤獨的原子式個人,人人都貪生怕死、趨利避害、自私自利、漠視他人、見利忘義而且不信任任何人,一切特徵都來自於人天生的自我保全慾望的基本事實。但是這類學說有一個共同的缺陷:原子式的個體的唯一作用是把問題簡單化,削減內容,卻無法解釋一些更復雜的情況。

荀子從經濟學角度解釋了合作的必要性: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則不能無求。求而無度量分界,則不能不爭;爭則亂,亂則窮。先王惡其亂也,故制禮義以分之,以養人之慾,給人之求。使欲必不窮於物,物必不屈於欲。兩者相持而長,是禮之所起也。

秩序是合作的根本,秩序的建立是發展的必然。

黑暗森林一方面強調高級文明科技發達,一方面又無視文明的文明(好像文明一點也不文明)。讓我總是想起這樣一句話:哲學總是不得不出面收拾科學的爛攤子,然後又被科學看不起。

我承認《三體》的偉大,但黑暗森林法則真的不是一個合格的法則。多看看社會科學、哲學方面的書就會了解到所謂的法則不是你講講故事就可以讓它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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