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自己往外出租划算還是交給託管公司划算?

黃玫瑰408


隨著持有多套房產的人越來越多將房子的租金收益,作為房產投資目的的人也越來越多了那麼將自己的房子向外出租的時候是自己出租划算,還是交由第三方託管划算呢?

兩種租房的模式,應該說是各有各的特點,自己向外出租自己可以定價更加主動。但是,自己出租也會讓自己的工作量大大增加,凡事都需要親力親為,如果託管給第三方那麼自己就相當省事兒,但是房屋的租金收益可能會低一些,並且在房租集中上漲的時候,自己收到的錢可能也不會增加,但總體來說自己會比較自由一些房子的事情託管出去就好,自己並不需要多關心。同時,自己也不需要擔心房屋續租的問題,也不需要擔心房子,中間會出現空擋期。所以說,兩種方式各有利弊,就看我們的投資者自己更傾向於哪一種是否有較多的時間來打理自己的房子。

不過,在向第三方託管的時候,我們也需要注意以下的問題,當前人有一些長租公寓站著了P2P的模式風口上。這些長租公寓如果手中的房源充足,那麼可以維持一段時間的發展,但如果租客與房間之間產生了斷層那麼房東就可能收不到房租了同時長租公寓也常以高收低出的形式出租房子。因此,廣大房東最好不要被高收益的租金模式給騙了穩穩地才是幸福。

總體來說,如果房東自己可以找到一家靠譜的第三方託管,那應該是最划算的自己操心少,還有持續穩定的房租返還是不錯的選擇。當然,我們也要注意現在有很多上班,累得公寓,大舅前10年返租斤的口號銷售公寓,雖然看著非常的誘人,但總體卻像是一個理財產品一樣,也有風險。

所以說,既能保證收益又能不操心的住房模式,其實是不存在的,房東在選擇的時候也要自己考慮清楚。


房產老J


從經濟角度考慮,肯定是自己往外出租划算,因為託管公司又不是活雷鋒,他們等於是替房主操了當房東的心,肯定需要從房租收益裡獲取相應的報酬,將房子交給託管公司相當於少掙點房租但可以少操點心。

但小編不建議將房子交給託管公司打理。因為託管公司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一般會將房子分割成數個隔斷出租,也就是大家常說的"群租房"。不但房子的佈局會被他們搞的面目全非,並且由於居住人數過多、過雜而產生很多社會安全問題的隱患。即便相安無事的完成了租期,順利的收回了房子,但想想幾年來加起來得有近百人住過自己的房子,每天晚上都有數對男女同時在自己的房子裡行苟且之事,就為了多掙一點房租根本就不值得。

近日,濟南市最新的租房管理辦法剛剛完成了聽證會,未來濟南市將禁止隔斷房,一套三室一廳的房子即便搞群租也只能租三戶。小編認為,這會讓大部分託管公司無法生存,小公寓反而會迎來春天。


雨桐撩樓市


這個也不一定,我只能大概給你分析一下,因地制宜,因人而異!如果非得分個排名的話,我個人認為交給託管公司最為划算!交給託管公司價格為市場價,託管公司會一次性支付十個月租金(可能有些城市不一樣),也就是說,一年12個月其中有兩個月為空置期!這樣的話業主會省去很多的麻煩。反之,如果業主自己把房子往外出租的話,登記電話聯繫,還需要帶看,帶看一次就能租出去的概率不多,即便順利租出去,能選擇一個長租房客的話那說明也是運氣,即便長租的話,大多數租金也是押一付三,每次催要房租,也是挺麻煩的事,浪費的時間,帶看的經歷,討要租金的繁瑣等等很費心的!所以我認為第三方託管清閒省事!


舒桐之家


房子交給託管公司出租,今租金不想給被房東曝光,公司:行情不好

有些人買了房子,但是現在由於某些原因也住不著,所以就想著把房子租出去,以賺取一些收益,房屋託管公司往往使人們一個很好的選擇,把房子租給房屋託管公司,讓他們把房子往外租,這樣就使人們方便了很多。但小編今天要說的是,我們把房子租給房屋託管公司卻收不到租金,對方還振振有詞,這樣我們又該怎麼辦呢???當事人姚先生又是怎麼做的呢???讓我們跟著來看一下。

先生於今年將房子交給房屋託管公司,並於房屋託管公司協商好,簽了合同,商量好了,每月租金12000,並約定好一季度一交租金,第一季的事情進行的很順利,房屋託管公司按時交付了租金。但到了第二季度的時候,房屋託管公司卻遲遲不交租金,姚先生找到對方公司後,對方竟然還振振有詞,說,今年的行情不好,租虧了。然後說要麼降租金,要麼免責違約。房屋託管公司這樣的行為,已經嚴重地違反了合約。

根據姚先生交代,他與房屋託管公司有著明確的合同,房屋託管公司的行為已經嚴重違反了合約,於是他帶著記者找上對方公司,對方甚至出言不遜,竟揚言要砸了記者的攝像機,態度十分惡劣。對方公司這樣的行為不禁令我們懷疑他們公司的運作程序是否合理,是否是正當公司,這一切都令我們產生深深的懷疑。

在姚先生帶記者找到對方公司後,經過協商,對方公司同意跟姚先生重新私下溝通一下。對於這樣的結果姚先生也有話要說,現在的租房行情不好,就不給租金,希望重新溝通,擬訂新的合同。那他當時買房子時還比較貴呢,那能重新簽訂買房合同,讓他退錢嗎???但是姚先生的初衷是為了賺一些錢,所以也就同意了,私下協商這件事。但姚先生同時也表示,如果私下協商得不到合理的解決,那麼他就會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房屋託管公司的行為已經構成了經濟違法行為,如果和姚先生的私下協商能夠成功解決,那麼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否則等待著他的將會是法律的制裁和公司的倒閉。

對於姚先生的這件事情,小編也有一些自己的看法:

1.對於房租託管公司的這種行為,我們應該果斷的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雖然私下協商也有其原因,但是法律才是維護我們合法權益的重要途徑。

2.雖然姚先生帶記者去找對方公司的行為有些不妥,但是房租託管公司的行為更是令人髮指,讓人們所不能接受。

3.我們要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識,學會拿起法律武器來維權。不要為了一些小的利益而損害自己大的權益。

4.作為社會公司,我們要合法經營,時刻遵守法律這道底線,不能做任何違反法律的事情。俗話說得好,顧客就是上帝,我們要時時刻刻的維護顧客的權益,而不是想方設法的做出損害顧客利益的事情。


大河塗


第一,從“划算”角度看,把出租房子這件事交給託管公司不失為上上策。專業的人或機構,幹專業的事;反過來,專業的事就由專業的人或機構來幹。這符合市場經濟社會化大生產分工理論與實踐。

第二,房子由自己往外出租,與承租戶談判或交易過程費時耗力,租金收益受不確定性因素影響容易波動。從綜合費效比看,房子由自己往外出租得到的長期收入是不划算的。

第三,受人之託,忠人之事。託管公司乾的就是房屋租賃這項生意,惟有實現了出租人、承租人兩方的訴求後才算實現了自己的價值和收益。正可謂:術業有專攻。

俗話說:天上無雲不下雨,地上無媒不成親。媒人的作用為什麼這麼重要?媒人在古代之所以吃香,還有一點很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可以收到男、女兩家的謝禮。今天,託管公司乾的就是中介、媒人這宗生意。出租人、承租人善用中介的力量,從而實現自己的訴求。


張國政先生


划算不划算的要看你選的房屋託管公司靠不靠的住了。如果好的房屋託管公司,你可以省時省力,房租收入穩定。如果選錯了託管公司,那就倒黴了。就像前段時間長租公寓爆雷,收不到房租,房客的出租合同卻是有效的,根本沒法合法的回收房子。


知無不言鴻


應該是託管公司划算,時間精力成本也要算在裡面,自己租房子很麻煩,很多費心的事


膽小如鼠標


這個問題要根據你自己的實際情況做考慮,如果你沒有時間或者經常不在房子所在的城市再或者就想圖個省事,那肯定是找個託管公司最方便。

但是,託管公司是會有費用的,無形之中收入就少了。而且租給什麼樣的人你也不瞭解。如果你有時間有精力,完全可以自己租出去,最起碼你知道租給什麼人了,租金也比交給託管公司要高。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給予你一定的幫助!


懷念音樂時光


交託管公司省心,看收手續費高不高了,自已租操心些,若有時間的的話自已租,可以和租客聊下,能多瞭解些,租他更放心些,你說呢。


桂月有酒佳人相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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