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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就是男女相愛,登記,履行夫妻雙方的職責義務,組建家庭。
但如果發生了意外,比如提問中所說的,一方成了植物人,那婚姻還有存在的必要麼?
經查閱相關規定:“一方患有法定的疾病;或者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的,且難以治癒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所以,如果老公不幸成了植物人,沒有感情的溝通,更難以履行夫妻義務,婚姻關係其實已經不存在了。
如果你願意繼續照顧他,那你做出的犧牲是巨大的,如果你想離婚法律也是支持的。
祝你平安幸運!
夏天的小蘇
可以
冰封的戰船
看你的決定,法是人定,人是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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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良心去做事。每一個人的環境生活和生理方面的需求不一樣,也是要因地值宜,因人而……!
用戶7177147747614
法律不知道,反正我覺得,再找一個老公和自己一起照顧現任老公,這樣有人分擔壓力,同時也可以不放棄現任老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