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民警衛隊由美國各州管轄,難道華盛頓不怕各州擁兵自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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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實際上是兩個問題。



一、國民警衛隊為什麼由各州管轄?

美國是先有州,後有聯邦;先有州議會,後有聯邦議會。聯邦政府和聯邦議會的權力來源於各州的授權。州政府和聯邦政府,州議會和聯邦議會是兩套平行機構,不是上下級關係。既然聯邦政府可以有一支對聯邦議會負責,聽命於國防部和總統指揮,由總統擔任最高總司令的正規美軍;那麼各州也可以有一支對各州議會負責,由州長擔任總司令的國民警衛隊。

也就是說,州政府、州議會和聯邦政府、聯邦議會是平行機構。國民警衛隊和美軍也是平行機構,不是上下級關係。

另外,美國的很多州同時還有州防衛隊,但是州防衛隊不受聯邦政府的認可,只作本地部隊論,並不隸屬於國民警衛隊。




二、華府不怕各州擁兵自重嗎?

這個要分幾種情況看待。

①、所有的州都擁兵自重。

如果這種情況發生,那就意味聯邦政府沒有存在的必要性了。因為聯邦政府的權力來源於各州的授權,既然各州都擁兵自重了,那麼聯邦政府也就失去了統領全國的基礎。沒有權力的聯邦政府就意味著徵不上稅,聯邦軍隊沒有經濟來源自然會解散。士兵只能各回各家,各找各媽。

②、個別州擁兵自重。

如果這種情況發生,聯邦根本不怕。因為國民警衛隊只是預備役和民兵性質的武裝。論戰鬥力,跟正規美軍的差距很大。

州政府或者州長使用國民警衛隊和聯邦政府對抗的案例是1957年的“小石城事件”,當時在聯邦最高法院已經裁定阿肯色州的小石城中央高中拒絕九名黑人學生入學為違憲的情況下,阿肯色州州長使用國民警衛隊來阻止黑人學生入學。這一違反最高法院判決的舉動激怒了當時是總統艾森豪威爾。於是艾森豪威爾下令將阿肯色州的國民警衛隊編入合眾國陸軍,以合眾國武裝力量總司令的名義命令他們回軍營,阿肯色州的“州兵”們也只能服從了這個命令。



這裡再多說一句,目前的美國憲法禁止任何一個州脫離聯邦,哪怕某個州搞公投,該州的國民投票表決,並以壓倒性的票數通過獨立的提案,這也不行。

具體的法律依據,可以參考請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原文如下。

When Texas became one of the United States, she entered into an indissoluble relation. The union between Texas and the other States was as complete, as perpetual, and as indissoluble as the union between the original States. There was no place for reconsideration or revocation, except through revolution or through consent of the States.

這段話翻譯過來的大意就是:當某個州成為美國的一部分時,該州和美國就有了一種不可解除的關係。如果該州想要脫離聯邦,只有兩種途經。一是修改聯邦憲法,以憲法的權威允許該州脫離聯邦;二是與聯邦政府開戰,打敗聯邦軍隊,也可以獲得獨立。除此兩條之外,沒有第三種途經。

所以,類似於加州獨立這種運動,在美國是不可能成功的。要麼被聯邦政府打死,要麼打死聯邦政府,沒有別的途經可走。(美國不承認這種獨立公投)

③、很多州擁兵自重。

如果這種情況發生,那就恐怖了。美國曆史上的南北戰爭就是這種情況。

為什麼說恐怖呢?因為個別州擁兵自重,實力太弱,得不到大多數美國人的響應,聯邦政府輕鬆碾壓之;所有的州都擁兵自重,那說明美國這個國家完了,聯邦政府也沒有存在的必要了。

而很多州擁兵自重(一半左右),那說明美國社會割裂了,聯邦政府雖然還存在,但權威性蕩然無存。擁兵自重的州可以再組建一個新的聯邦政府與華府對抗。歷史上的南北戰爭就是如此。




三、綜述

國民警衛隊是聯邦制度下的特殊產物,從性質上來說,它屬於三權分立的一部分,它的存在價值在於遏制聯邦的權力,保障州的權力。所以說,國民警衛隊的指揮權必然在各州,而不在聯邦政府。

至於華府怕不怕各州擁兵自重,從現實情況來說,華府不怕。因為國民警衛隊的實力沒辦法跟美國正規軍對抗。但是,美國社會如果一旦割裂,造成美軍的割裂,比如歷史上的南北戰爭那樣。那麼國民警衛隊對聯邦政府的威脅還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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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警衛隊就是美國各州的州兵,由各州的財政供養,平時受州長指揮,在入伍誓詞裡也有“服從州長的調令”,至於待遇,這就得看各州的經濟好壞了,有錢的州給的多,缺錢的給的少。

而聯邦層面,對於這幾十支州軍在和平時期是沒有調動權的,只有在緊急的戰時才能臨時徵調,聯邦軍隊就算在自然災害下,沒有州政府的同意,也不能進入這個州半步,否則就算“入侵”,這也是前些年美國颶風災害時,美軍行動遲緩的因素之一。

當然作為擁有比美軍略低裝備水平的武裝力量,國民警衛隊的訓練標準也向美軍看齊,當然,只是各方面接近正規軍,在美國政府的要求下,各州的警衛隊需要隨美軍出國參戰,不過很少參與一線戰鬥任務,更多的是警戒、守衛等防禦性職責,在緊急情況下那也只能投入到一線作戰,當然,他們的指揮官也必須更換為聯邦軍隊的指揮官。

理論上,州兵可以因為表現優異升格為聯邦軍,而聯邦軍如果表現太差的話,可能就要淪落為國民警衛隊。

比如二戰中,在羅伯特·貝特勒少將的指揮下,他帶著自己的國民警衛隊第37師在對日作戰中取得了非常輝煌的戰績,戰後第37師直接升格為合眾國陸軍。而在半島戰爭被打殘的第24師則從聯邦軍隊降級為國民警衛隊。

至於所謂的“各州擁兵自重”的問題,可以拿1957年的“小石城事件”做一個很好的例子。

當時,美國對黑人歧視最嚴重的州之一—阿肯色州的小石城中央高中拒絕9名黑人學生入學,聯邦最高法院裁定這一決定違憲。

但阿肯色州長奧弗爾·法布斯拒絕執行最高法院的裁定,派出州里的國民警衛隊,阻止黑人學生上學。

州兵迅速地執行了州長的命令,把學校圍的水洩不通,不允許黑人學生入校。

艾森豪威爾大怒,立刻下令把阿肯色州的國民警衛隊編入聯邦陸軍序列,隨後以聯邦軍隊總司令的身份命令他們撤回軍營。

州兵們身份立刻變了,隨後他們執行了總統的命令,撤回了軍營,隨後艾森豪威爾還派遣了101空降師護送黑人學生上學。

法布斯州長也針鋒相對,還下令關閉了學校,一度使得州長被媒體指控為“武裝叛亂”,但最後州長還是慫了,黑人上學成為常態。

小石城事件在美國曆史上是一個劃時代的事情,從此美國掀起了如火如荼的黑人民權活動,

在這場危機中,艾森豪威爾就以美國總統的身份,臨時收編、控制住了阿肯色州的上萬國民警衛隊,使得他們服從於聯邦政府的號令。

而從軍事實力的角度,幾十萬的國民警衛隊即使全部聯合起來,也會被上百萬的聯邦政府軍隊頃刻間打的滿地找牙。

道理也很簡單,國民警衛隊大多都不是全職的,每年在固定的一些週末按照軍隊標準組織一下訓練,熟悉熟悉裝備,每年還有一次15天現役集訓,和相對應的聯邦軍隊合練,以便戰時能迅速對口補充現役部隊。


他們的裝備也基本是正規軍淘汰下來或不要的或者差一點的,訓練又趕不上正規軍,要造反,那是不可能的。


雲中史記


其實理解美國的體制,想想蘇聯,還是很像的。

美國各州其實就相當於蘇聯的加盟共和國,而且在某些行政權力上要更大。只是在獨立上沒有蘇聯加盟共和國那麼大的權力。


因為蘇聯憲法規定了這些加盟共和國的自願加入蘇聯和自願退出的權利,而美國的各州如果要獨立會有相當麻煩的手續,特別是要總統和國會審議,說不定還要鬧到的最高法院。

但在行政上他們和白宮的聯邦政府其實是兩套班子。

第一,美國各州的財政是獨立核算的,基本上不佔白宮的預算。

誰花錢養你,你就要給他辦事。這在人際關係上是很明白的道理吧!在政治上也一樣。

美國各州的收入是該州納稅人提供的。州政府當然要對本週納稅人負責。所以經常發生這樣的事情——美國總統到一個州視察,有些州長根本不理他,自己該幹嘛幹嘛。當然更多的是不同黨派紛爭才這樣,但也能體現州的獨立性。

第二,各州有自己的武裝,也就是國民警衛隊,他們也是本州納稅人供養的,和白宮無關。

美國各州都有國民警衛隊,這就類似本州的“軍隊”,只不過他們不承擔對外的責任。而承擔美國對外戰爭責任的是白宮所掌握的美軍。

因此我們都能看到美軍在全世界打這打那,但是很少聽說美軍在美國國內發揮什麼作用,比如地震救援啊、颱風救援啊,基本沒有軍人身影,主要是國民警衛隊來負責。

第三,美國的選舉制度決定了可以很平穩的政權過度,或者維護自己的權益,沒必要用軍事手段。

一般發生軍事政變情況是,正常的政治手段用盡或者成本太高,才會採用軍事手段解決。

如果軍事的成本高於政治解決的成本,是沒人會用軍事手段的。這是人之常情,理性的人都會衡量。

比如如果一個州對白宮不滿,這個州有多種手段抗議,比如總統命令在本州不執行、向最高法院上訴、與本州的國會議員在國會解決問題等。甚至實在不行就準備總統選舉,下次大選用選票來推翻他。

經過200多年的實踐,這些手段足以平穩保證自己的權益能夠維護,保證了美國政權的基本安全過度。當然不用高成本的軍事手段了。白宮自然也不擔心,反正4年換一屆,上來的新人依然管不了50個州的地方事務,誰還願意用軍事手段做這種沒用的事情呢?


你如何看待美國政府和地方的關係?


木春山談天下


美國是聯邦制國家,聯邦政府與州政府各自享有不同的權利,並不是上下級關係,而是一種合作關係。在軍事權利方面,美國聯邦政府負責國防,管理130萬正規軍及後備役;美國州政府負責國內安全,管理55萬國民警衛隊。既然美國國民警衛隊由50個州政府管轄,美國聯邦政府難道不擔心50個州擁兵自重嗎?當然不需要擔心,美國50個州沒有擁兵自重的意願與能力。

第一,美國是三權分立國家,從聯邦層面貫穿到50個州。在美國聯邦層面,有總統、國會、最高法院相互制衡。名義上,美國總統是三軍總司令。實際上,美國總統根本沒有宣戰權,重大軍事行動都需要國會批准。《美國憲法》執行了200多年,已經深入美國人內心。所以,美國從來也沒有一位總統能夠利用軍權獨裁或對抗國會。在美國州一級也是如此,名義上國民警衛隊歸州長統領,實際上重大行動都需要州議會批准,州長只是名義上的最高長官而已。有了州議會與州長之間的制衡,華盛頓當然不擔心各州擁兵自重。

第二,美國正規軍實力遠遠超過國民警衛隊。美國國民警衛隊分為陸軍與空軍,陸軍國民警衛隊數量為44萬,空軍國民警衛隊數量為11.8萬,擁有1700架飛機。看似國民警衛隊的實力很強,但是與美國正規軍相比,實在不值得一提。首先,55.8萬國民警衛隊分屬於50個州政府管理,擁有國民警衛隊數量最多的加利福尼亞州也不過是擁有6萬人。反觀美國正規軍,總數130萬,作戰飛機13000架,航空母艦11艘,全部歸五角大樓統一管理。美國正規軍的實力,可以碾壓任何一個州的國民警衛隊,華盛頓有什麼好擔心?第三,美國聯邦政府也有手段控制國民警衛隊。雖然國民警衛隊歸各州政府管理,但是在特殊情況下,美國總統可以將國民警衛隊徵調入正規軍,接受美國聯邦政府統一管理。在美國2008年的國防授權法案中規定,美國總統在戰爭期間或國會認可的緊急狀態下,可以命令美國國民警衛隊執行聯邦任務,並歸五角大樓統一管理。此外,1903年民兵法案公佈以後,國民警衛隊享受到了美國聯邦政府的撥款與槍械供給。也就是說,國民警衛隊在拿聯邦政府的薪水與武器。在此情況下,如果州長想要對抗聯邦,國民警衛隊可能答應嗎?

歡迎大家討論,您認為美國的國民警衛隊制度合理嗎?


美國觀察室


美國的政治軍事制度發展到現在,可以算的上比較成熟了,這種地方擁兵造反的可能性非常小。

首先在法理層面,美國有明確的法律來保障統一。發生在1860年代的美國南北戰爭,最終以北方的完勝而告終。自此,美國國會通過了《反聯邦脫離法》,分裂的風險被聯邦政府從法律層面給遏制住了。所以,即便是哪個州不想跟聯邦政府過了,搞獨立就是違法、違憲,實在是出師無名。

其次,美國的“三權分立制度,貫穿於中央和地方。

在政權的最上層,總統、國會、最高法院相互制衡。總統雖然權利大,但也不能完全代表國家意志。總統可以提出計劃和議案,但最終能否真正得到實施,全取決於能否被國會通過。只有獲得國會批准,才能成為正式簽發和執行的總統令。所以我們經常能在新聞上看到美國參、眾兩院吐沫星子飛濺,激動的討論總統提案的情形。

那麼在地方上呢,各州的內部議會情形跟中央幾乎一樣。州長只是名義上國民警衛隊首領,而真需要動用國民警衛隊,還得州議會批准。議會中的議員們通常是意見不是很和諧統一的民主、共和兩黨組成,要想州議會中的平時互相看著不順眼的兩黨齊心合力,達成一致,攜手“擁兵造反搞獨立”,那基本上屬於做夢。

更重要的是,不管是各州的國民警衛隊,還是美國聯邦部隊的正規軍,幕後的大boss都是美國聯邦政府。畢竟,聯邦憲法高於州憲法,總統高於州長,下級跟上級,就是胳膊擰不過大腿的關係。

比如,美國憲法第331條——聯邦對各州政府的援助條款:“ 無論何時,在任何一個州發生了反抗政府的活動時,根據該州議會或者在州州長的要求,總統應參照該州要求可以徵調其他州的國民警衛隊進入聯邦軍隊,並出動總統認為必要的聯邦軍隊,以鎮壓反叛活動。” (聯邦政府有權鎮壓地方叛亂)

第332條 ——使用民兵和軍隊以強制實施聯邦權力條款:“無論何時,當總統認定在任何一個州或領地產生反抗聯邦權力的非法阻撓活動和團體、或集會、或叛亂,以致通過正常司法渠道不可能實施聯邦法律時,他應把任何州的國民警衛隊徵召入聯邦軍隊,並出動他認為必要的聯邦軍隊,以強制實施那些法律或鎮壓叛亂。”(聯邦政府有權徵調國民警衛隊。

下圖,1965年8月,加州國民警衛隊被總動政令徵調,奉命平息洛杉磯動亂。

當然,所謂的“總統政令”指的是總統和國會達成一致的結果。

總之,原則上,國民警衛隊受各州州長的指揮,負責本州的防務,但在戰時和緊急狀況下,總統和五角大樓也可以直接指揮國民警衛隊,或者把國民警衛隊編入聯邦軍隊。

這裡舉幾個例子。按時間順序說。

下圖,二戰的太平洋戰場上,在東南亞作戰的俄亥俄州國民警衛隊士兵。二戰後,以“世界警察”自居的美國開始全球範圍的搞事情,於是,美國國民警衛隊被徵集,繼續征戰四方。朝鮮戰爭中,美國曾路線向東亞前線派遣了14萬國民警衛隊官兵,下圖為一架空軍國民警衛隊的戰鬥機正在朝鮮戰場進行空中加油。


從朝鮮戰爭開始,二戰後美國發動的歷次重大局部戰爭,國民警衛隊基本上都沒有缺席。比如,越戰和本世紀的阿富汗、伊拉克戰場上,都有國民警衛隊忙碌的身影。

當然,除了在域外南征北戰以外,國民警衛隊在國內主要執行維穩、反恐、安保、搶險救災等任務。但這些“任務”也必須跟中央保持一致才行。

比如,1962年國民警衛隊奉肯尼迪總統的指令,沿途護送一名黑人大學生前往密西西比大學。妥妥的挑戰美國南方種族隔離制度的“自由騎士”的光輝形象。

然而,還是國民警衛隊,在5年前卻是個反面教材。1957年,阿肯色州州長調動國民警衛隊,阻攔9名黑人學生入讀小石城中央中學(下圖)。
結果,美國總統怒了,艾森豪威爾宣佈直接接管阿肯色州全部國民警衛隊,並派遣101空降師(諾曼底登陸打頭陣的部隊番號)士兵護送黑人學生返校。

還有,本世紀,卡特琳娜颶風災害後,小布什總統就強行接管了路易斯安那洲國民警衛隊,雖然當時州長不願意放權,但畢竟胳膊擰不過大腿,最後還是從了。

最後,有一點不得不考慮,那就是,假設,真有特別“剛烈”的還善戰的洲強行獨立了出去,大家想想,誰敢公開承認他?在聯合國也肯定是個“黑戶”,五常裡面至少有三票壓它的(實際上一票就夠了)。

所以,國民警衛隊擁兵自重搞獨立,從理論和實踐上幾乎都行不通。

本人文章一律原創,拒絕他人抄襲、任意轉載,如遇到類似“白鹿野史”、“堅持不懈創作的人”這種全部照抄者,一定投訴到底!


大學軍事理論教師


美國不怕各個州擁兵自重,因為在美國人的建國理念當中,各個州原本就是要在一定程度上獨立於聯邦政府的。


美國人可以合法持槍,就是因為擔心一個過於強大的聯邦政府影響到各個州的利益。人民持有槍支的權利來自於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管理良好的民兵是保障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需的,因此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侵犯。”

美國聯邦政府的權利有限,不可以隨意干涉各個州的行為,聯邦政府的主要負責那些一個州無法獨立完成的工作,比如國防、稅收、外交、國民福利、對外貿易和郵政等,這些工作必須要靠聯邦政府協調完成。


一個州能夠單獨完成的工作絕不麻煩聯邦政府,州長負責管理各自的州,在某種程度上不受總統管理,因為州長的權力來自於選民而不是總統。

美國最大的高鐵項目加州高鐵因為經費不足最終被迫取消,特朗普隨後發文,該項目加州欠聯邦政府35億美元,必須把錢要回來。

特朗普發送推特不到40分鐘,加州州長紐森反擊:“這是由國會撥給這個項目的,我們是不會還回去的。”



在總統特朗普的要求下,加州派遣900名國民警衛隊員前往美墨邊境,加強對非法移民的巡查,然而在2月11日,加州州長簽署行政令,直接將在本州與墨西哥的邊境的數百名國民警衛隊撤走。

美國法律給了各個州獨立的權力,所以也就不擔心所謂的擁兵自重,相反,美國人倒是擔心聯邦政府的權力過大,影響了各個州的獨立地位。

美國陸軍國民警衛隊44萬人,空軍國民警衛隊為11.8萬人,擁有1700架飛機。美國的國民警衛隊戰鬥力比許多國家的軍隊還要強,但是平均下來,每個州也就1萬多人,在130多萬美國軍隊面前完全可以忽略不計,就算是造反也掀不起多大風浪。


視野新觀


美國的軍隊分為聯邦軍隊和國民警衛隊兩個體制,聯邦軍隊是美國聯邦政府指揮的主要作戰力量:而國民警衛隊則是各個州直接管轄。很多人懷疑個州擁兵自重怎麼辦?但實際上根本不會發生這樣的情況。

國民警衛隊的編制和數量是固定的,各州不可能私自擴軍

美國國民警衛隊基本上等同於美國的預備役,但實際上和正規部隊相差無幾。既然是正規部隊的水準,陸軍國民警衛隊現編是固定不變的,有10個作戰師,還有22個獨立旅、團,以及2個特種部隊大隊,1個偵察大隊,共44萬人。但美國有50個州,是不是平均下來每個州不到1萬?

其實這就是關鍵所在,美國的國民警衛隊平均到各個州不到1萬人,這樣的兵力能翻起什麼浪花?歷史上的軍閥割據的主要根源是地方私自擴軍,一旦地方私自擴軍,就可能違反中央政府的權力。但美國目前為止,軍隊體系不會出現何種情況,都是按編制徵兵。即使某個州出現問題,也無法抵抗聯邦軍隊。

國民警衛隊的財政由聯邦和地方同時負責,這就控制了國民警衛隊的命脈

不當家不知柴米油鹽貴,軍隊是最花錢的,尤其是美軍的軍隊裝備水平最高,這需要大批資金。而國民警衛隊的資金來源由聯邦和地方負責,聯邦不給你撥款,很快完蛋。因為美軍的作戰體系需要大量的後勤保障,簡單地說,美國的坦克、飛機很先進,但是消耗彈藥大,沒有充足的補給,根本形不成戰鬥力。

而美國各個州的財政從來都是緊巴巴的,並不像你想象的那麼有錢。實際上除了美國沿海各個州,它的內陸各州經濟很一般。州財政本來就不充足,你還想讓它給警衛隊貼錢,這不是開玩笑嘛?據說,美國目前的國民警衛隊裝備已經出現缺口。

最重要的是,由於美國常年打仗,事實上聯邦政府一直掌握著國民警衛隊

美國的法律規定的是,國民警衛隊平時由各州指揮,但是戰時聯邦政府可以調動。但偏偏令人無語的是,美國這個國家一直在打仗,幾乎就沒有閒下來的時候。比如進入20世紀以來,美軍在阿富汗一直作戰,這就是戰時狀態,所以聯邦可以直接指揮國民警衛隊。

現在中東地區,部署了不少的國民警衛隊。而美國想結束戰爭狀態,恐怕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所以很多時候,分析具體問題需要看他的實際情況。由於美國軍隊的資金來源被聯邦掌控,加上常年打仗,它的國民警衛隊和聯邦軍隊幾乎已經打破界限,雖然名義上還有區分,但聯邦大多數時候都能指揮得動。


風雲世界觀


華盛頓完全沒有這方面的顧慮。

題主提出這個問題是由於對美中兩國的歷史和體制差異缺乏瞭解。美國是聯邦制國家,沒有中央政府,只有聯邦政府,各州都是獨立實體,聯邦政府的權力來源於各州出讓一部分公共權力,聯邦政府的權力大小取決於各州讓度的權力大小,“擁兵自重”是憲法賦予各州的權利。

美國建國初期,聯邦政府的權力非常有限,沒有徵稅權,沒有財政收入,養不起聯邦常備軍,戰時需要徵調各州國民軍。1903年的《民兵法》及1916年的《國防法》確立了國民軍的法律地位及組織、指揮權,國民軍已經成為聯邦武裝力量的組成部分。二戰後美國大大增加了聯邦常備軍,也有了聯邦預備役制度,國民軍的地位已經大幅下滑。由於憲法及多項聯邦法案的限制,聯邦軍隊一般不能介入國內衝突,因此國民軍成為了主要職責為內衛的武裝力量


李逍遙14128537


首先看美國是美利堅合眾國,憲法裡有寫哪個州想自立都可以,而且每個州的國民警衛隊是獨立的,而華盛頓只是各個州黨派和利益集團的總體代言人,畢竟以前北美是流放地,所以沒有大統一的概念,美國是一個移民國家組成。


清風2452152


美國不是集權國家,為什麼要怕。美國根本無法,無力戰爭。這個是天下笫一明白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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