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民警卫队由美国各州管辖,难道华盛顿不怕各州拥兵自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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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实际上是两个问题。



一、国民警卫队为什么由各州管辖?

美国是先有州,后有联邦;先有州议会,后有联邦议会。联邦政府和联邦议会的权力来源于各州的授权。州政府和联邦政府,州议会和联邦议会是两套平行机构,不是上下级关系。既然联邦政府可以有一支对联邦议会负责,听命于国防部和总统指挥,由总统担任最高总司令的正规美军;那么各州也可以有一支对各州议会负责,由州长担任总司令的国民警卫队。

也就是说,州政府、州议会和联邦政府、联邦议会是平行机构。国民警卫队和美军也是平行机构,不是上下级关系。

另外,美国的很多州同时还有州防卫队,但是州防卫队不受联邦政府的认可,只作本地部队论,并不隶属于国民警卫队。




二、华府不怕各州拥兵自重吗?

这个要分几种情况看待。

①、所有的州都拥兵自重。

如果这种情况发生,那就意味联邦政府没有存在的必要性了。因为联邦政府的权力来源于各州的授权,既然各州都拥兵自重了,那么联邦政府也就失去了统领全国的基础。没有权力的联邦政府就意味着征不上税,联邦军队没有经济来源自然会解散。士兵只能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②、个别州拥兵自重。

如果这种情况发生,联邦根本不怕。因为国民警卫队只是预备役和民兵性质的武装。论战斗力,跟正规美军的差距很大。

州政府或者州长使用国民警卫队和联邦政府对抗的案例是1957年的“小石城事件”,当时在联邦最高法院已经裁定阿肯色州的小石城中央高中拒绝九名黑人学生入学为违宪的情况下,阿肯色州州长使用国民警卫队来阻止黑人学生入学。这一违反最高法院判决的举动激怒了当时是总统艾森豪威尔。于是艾森豪威尔下令将阿肯色州的国民警卫队编入合众国陆军,以合众国武装力量总司令的名义命令他们回军营,阿肯色州的“州兵”们也只能服从了这个命令。



这里再多说一句,目前的美国宪法禁止任何一个州脱离联邦,哪怕某个州搞公投,该州的国民投票表决,并以压倒性的票数通过独立的提案,这也不行。

具体的法律依据,可以参考请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原文如下。

When Texas became one of the United States, she entered into an indissoluble relation. The union between Texas and the other States was as complete, as perpetual, and as indissoluble as the union between the original States. There was no place for reconsideration or revocation, except through revolution or through consent of the States.

这段话翻译过来的大意就是:当某个州成为美国的一部分时,该州和美国就有了一种不可解除的关系。如果该州想要脱离联邦,只有两种途经。一是修改联邦宪法,以宪法的权威允许该州脱离联邦;二是与联邦政府开战,打败联邦军队,也可以获得独立。除此两条之外,没有第三种途经。

所以,类似于加州独立这种运动,在美国是不可能成功的。要么被联邦政府打死,要么打死联邦政府,没有别的途经可走。(美国不承认这种独立公投)

③、很多州拥兵自重。

如果这种情况发生,那就恐怖了。美国历史上的南北战争就是这种情况。

为什么说恐怖呢?因为个别州拥兵自重,实力太弱,得不到大多数美国人的响应,联邦政府轻松碾压之;所有的州都拥兵自重,那说明美国这个国家完了,联邦政府也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而很多州拥兵自重(一半左右),那说明美国社会割裂了,联邦政府虽然还存在,但权威性荡然无存。拥兵自重的州可以再组建一个新的联邦政府与华府对抗。历史上的南北战争就是如此。




三、综述

国民警卫队是联邦制度下的特殊产物,从性质上来说,它属于三权分立的一部分,它的存在价值在于遏制联邦的权力,保障州的权力。所以说,国民警卫队的指挥权必然在各州,而不在联邦政府。

至于华府怕不怕各州拥兵自重,从现实情况来说,华府不怕。因为国民警卫队的实力没办法跟美国正规军对抗。但是,美国社会如果一旦割裂,造成美军的割裂,比如历史上的南北战争那样。那么国民警卫队对联邦政府的威胁还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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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警卫队就是美国各州的州兵,由各州的财政供养,平时受州长指挥,在入伍誓词里也有“服从州长的调令”,至于待遇,这就得看各州的经济好坏了,有钱的州给的多,缺钱的给的少。

而联邦层面,对于这几十支州军在和平时期是没有调动权的,只有在紧急的战时才能临时征调,联邦军队就算在自然灾害下,没有州政府的同意,也不能进入这个州半步,否则就算“入侵”,这也是前些年美国飓风灾害时,美军行动迟缓的因素之一。

当然作为拥有比美军略低装备水平的武装力量,国民警卫队的训练标准也向美军看齐,当然,只是各方面接近正规军,在美国政府的要求下,各州的警卫队需要随美军出国参战,不过很少参与一线战斗任务,更多的是警戒、守卫等防御性职责,在紧急情况下那也只能投入到一线作战,当然,他们的指挥官也必须更换为联邦军队的指挥官。

理论上,州兵可以因为表现优异升格为联邦军,而联邦军如果表现太差的话,可能就要沦落为国民警卫队。

比如二战中,在罗伯特·贝特勒少将的指挥下,他带着自己的国民警卫队第37师在对日作战中取得了非常辉煌的战绩,战后第37师直接升格为合众国陆军。而在半岛战争被打残的第24师则从联邦军队降级为国民警卫队。

至于所谓的“各州拥兵自重”的问题,可以拿1957年的“小石城事件”做一个很好的例子。

当时,美国对黑人歧视最严重的州之一—阿肯色州的小石城中央高中拒绝9名黑人学生入学,联邦最高法院裁定这一决定违宪。

但阿肯色州长奥弗尔·法布斯拒绝执行最高法院的裁定,派出州里的国民警卫队,阻止黑人学生上学。

州兵迅速地执行了州长的命令,把学校围的水泄不通,不允许黑人学生入校。

艾森豪威尔大怒,立刻下令把阿肯色州的国民警卫队编入联邦陆军序列,随后以联邦军队总司令的身份命令他们撤回军营。

州兵们身份立刻变了,随后他们执行了总统的命令,撤回了军营,随后艾森豪威尔还派遣了101空降师护送黑人学生上学。

法布斯州长也针锋相对,还下令关闭了学校,一度使得州长被媒体指控为“武装叛乱”,但最后州长还是怂了,黑人上学成为常态。

小石城事件在美国历史上是一个划时代的事情,从此美国掀起了如火如荼的黑人民权活动,

在这场危机中,艾森豪威尔就以美国总统的身份,临时收编、控制住了阿肯色州的上万国民警卫队,使得他们服从于联邦政府的号令。

而从军事实力的角度,几十万的国民警卫队即使全部联合起来,也会被上百万的联邦政府军队顷刻间打的满地找牙。

道理也很简单,国民警卫队大多都不是全职的,每年在固定的一些周末按照军队标准组织一下训练,熟悉熟悉装备,每年还有一次15天现役集训,和相对应的联邦军队合练,以便战时能迅速对口补充现役部队。


他们的装备也基本是正规军淘汰下来或不要的或者差一点的,训练又赶不上正规军,要造反,那是不可能的。


云中史记


其实理解美国的体制,想想苏联,还是很像的。

美国各州其实就相当于苏联的加盟共和国,而且在某些行政权力上要更大。只是在独立上没有苏联加盟共和国那么大的权力。


因为苏联宪法规定了这些加盟共和国的自愿加入苏联和自愿退出的权利,而美国的各州如果要独立会有相当麻烦的手续,特别是要总统和国会审议,说不定还要闹到的最高法院。

但在行政上他们和白宫的联邦政府其实是两套班子。

第一,美国各州的财政是独立核算的,基本上不占白宫的预算。

谁花钱养你,你就要给他办事。这在人际关系上是很明白的道理吧!在政治上也一样。

美国各州的收入是该州纳税人提供的。州政府当然要对本周纳税人负责。所以经常发生这样的事情——美国总统到一个州视察,有些州长根本不理他,自己该干嘛干嘛。当然更多的是不同党派纷争才这样,但也能体现州的独立性。

第二,各州有自己的武装,也就是国民警卫队,他们也是本州纳税人供养的,和白宫无关。

美国各州都有国民警卫队,这就类似本州的“军队”,只不过他们不承担对外的责任。而承担美国对外战争责任的是白宫所掌握的美军。

因此我们都能看到美军在全世界打这打那,但是很少听说美军在美国国内发挥什么作用,比如地震救援啊、台风救援啊,基本没有军人身影,主要是国民警卫队来负责。

第三,美国的选举制度决定了可以很平稳的政权过度,或者维护自己的权益,没必要用军事手段。

一般发生军事政变情况是,正常的政治手段用尽或者成本太高,才会采用军事手段解决。

如果军事的成本高于政治解决的成本,是没人会用军事手段的。这是人之常情,理性的人都会衡量。

比如如果一个州对白宫不满,这个州有多种手段抗议,比如总统命令在本州不执行、向最高法院上诉、与本州的国会议员在国会解决问题等。甚至实在不行就准备总统选举,下次大选用选票来推翻他。

经过200多年的实践,这些手段足以平稳保证自己的权益能够维护,保证了美国政权的基本安全过度。当然不用高成本的军事手段了。白宫自然也不担心,反正4年换一届,上来的新人依然管不了50个州的地方事务,谁还愿意用军事手段做这种没用的事情呢?


你如何看待美国政府和地方的关系?


木春山谈天下


美国是联邦制国家,联邦政府与州政府各自享有不同的权利,并不是上下级关系,而是一种合作关系。在军事权利方面,美国联邦政府负责国防,管理130万正规军及后备役;美国州政府负责国内安全,管理55万国民警卫队。既然美国国民警卫队由50个州政府管辖,美国联邦政府难道不担心50个州拥兵自重吗?当然不需要担心,美国50个州没有拥兵自重的意愿与能力。

第一,美国是三权分立国家,从联邦层面贯穿到50个州。在美国联邦层面,有总统、国会、最高法院相互制衡。名义上,美国总统是三军总司令。实际上,美国总统根本没有宣战权,重大军事行动都需要国会批准。《美国宪法》执行了200多年,已经深入美国人内心。所以,美国从来也没有一位总统能够利用军权独裁或对抗国会。在美国州一级也是如此,名义上国民警卫队归州长统领,实际上重大行动都需要州议会批准,州长只是名义上的最高长官而已。有了州议会与州长之间的制衡,华盛顿当然不担心各州拥兵自重。

第二,美国正规军实力远远超过国民警卫队。美国国民警卫队分为陆军与空军,陆军国民警卫队数量为44万,空军国民警卫队数量为11.8万,拥有1700架飞机。看似国民警卫队的实力很强,但是与美国正规军相比,实在不值得一提。首先,55.8万国民警卫队分属于50个州政府管理,拥有国民警卫队数量最多的加利福尼亚州也不过是拥有6万人。反观美国正规军,总数130万,作战飞机13000架,航空母舰11艘,全部归五角大楼统一管理。美国正规军的实力,可以碾压任何一个州的国民警卫队,华盛顿有什么好担心?第三,美国联邦政府也有手段控制国民警卫队。虽然国民警卫队归各州政府管理,但是在特殊情况下,美国总统可以将国民警卫队征调入正规军,接受美国联邦政府统一管理。在美国2008年的国防授权法案中规定,美国总统在战争期间或国会认可的紧急状态下,可以命令美国国民警卫队执行联邦任务,并归五角大楼统一管理。此外,1903年民兵法案公布以后,国民警卫队享受到了美国联邦政府的拨款与枪械供给。也就是说,国民警卫队在拿联邦政府的薪水与武器。在此情况下,如果州长想要对抗联邦,国民警卫队可能答应吗?

欢迎大家讨论,您认为美国的国民警卫队制度合理吗?


美国观察室


美国的政治军事制度发展到现在,可以算的上比较成熟了,这种地方拥兵造反的可能性非常小。

首先在法理层面,美国有明确的法律来保障统一。发生在1860年代的美国南北战争,最终以北方的完胜而告终。自此,美国国会通过了《反联邦脱离法》,分裂的风险被联邦政府从法律层面给遏制住了。所以,即便是哪个州不想跟联邦政府过了,搞独立就是违法、违宪,实在是出师无名。

其次,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贯穿于中央和地方。

在政权的最上层,总统、国会、最高法院相互制衡。总统虽然权利大,但也不能完全代表国家意志。总统可以提出计划和议案,但最终能否真正得到实施,全取决于能否被国会通过。只有获得国会批准,才能成为正式签发和执行的总统令。所以我们经常能在新闻上看到美国参、众两院吐沫星子飞溅,激动的讨论总统提案的情形。

那么在地方上呢,各州的内部议会情形跟中央几乎一样。州长只是名义上国民警卫队首领,而真需要动用国民警卫队,还得州议会批准。议会中的议员们通常是意见不是很和谐统一的民主、共和两党组成,要想州议会中的平时互相看着不顺眼的两党齐心合力,达成一致,携手“拥兵造反搞独立”,那基本上属于做梦。

更重要的是,不管是各州的国民警卫队,还是美国联邦部队的正规军,幕后的大boss都是美国联邦政府。毕竟,联邦宪法高于州宪法,总统高于州长,下级跟上级,就是胳膊拧不过大腿的关系。

比如,美国宪法第331条——联邦对各州政府的援助条款:“ 无论何时,在任何一个州发生了反抗政府的活动时,根据该州议会或者在州州长的要求,总统应参照该州要求可以征调其他州的国民警卫队进入联邦军队,并出动总统认为必要的联邦军队,以镇压反叛活动。” (联邦政府有权镇压地方叛乱)

第332条 ——使用民兵和军队以强制实施联邦权力条款:“无论何时,当总统认定在任何一个州或领地产生反抗联邦权力的非法阻挠活动和团体、或集会、或叛乱,以致通过正常司法渠道不可能实施联邦法律时,他应把任何州的国民警卫队征召入联邦军队,并出动他认为必要的联邦军队,以强制实施那些法律或镇压叛乱。”(联邦政府有权征调国民警卫队。

下图,1965年8月,加州国民警卫队被总动政令征调,奉命平息洛杉矶动乱。

当然,所谓的“总统政令”指的是总统和国会达成一致的结果。

总之,原则上,国民警卫队受各州州长的指挥,负责本州的防务,但在战时和紧急状况下,总统和五角大楼也可以直接指挥国民警卫队,或者把国民警卫队编入联邦军队。

这里举几个例子。按时间顺序说。

下图,二战的太平洋战场上,在东南亚作战的俄亥俄州国民警卫队士兵。二战后,以“世界警察”自居的美国开始全球范围的搞事情,于是,美国国民警卫队被征集,继续征战四方。朝鲜战争中,美国曾路线向东亚前线派遣了14万国民警卫队官兵,下图为一架空军国民警卫队的战斗机正在朝鲜战场进行空中加油。


从朝鲜战争开始,二战后美国发动的历次重大局部战争,国民警卫队基本上都没有缺席。比如,越战和本世纪的阿富汗、伊拉克战场上,都有国民警卫队忙碌的身影。

当然,除了在域外南征北战以外,国民警卫队在国内主要执行维稳、反恐、安保、抢险救灾等任务。但这些“任务”也必须跟中央保持一致才行。

比如,1962年国民警卫队奉肯尼迪总统的指令,沿途护送一名黑人大学生前往密西西比大学。妥妥的挑战美国南方种族隔离制度的“自由骑士”的光辉形象。

然而,还是国民警卫队,在5年前却是个反面教材。1957年,阿肯色州州长调动国民警卫队,阻拦9名黑人学生入读小石城中央中学(下图)。
结果,美国总统怒了,艾森豪威尔宣布直接接管阿肯色州全部国民警卫队,并派遣101空降师(诺曼底登陆打头阵的部队番号)士兵护送黑人学生返校。

还有,本世纪,卡特琳娜飓风灾害后,小布什总统就强行接管了路易斯安那洲国民警卫队,虽然当时州长不愿意放权,但毕竟胳膊拧不过大腿,最后还是从了。

最后,有一点不得不考虑,那就是,假设,真有特别“刚烈”的还善战的洲强行独立了出去,大家想想,谁敢公开承认他?在联合国也肯定是个“黑户”,五常里面至少有三票压它的(实际上一票就够了)。

所以,国民警卫队拥兵自重搞独立,从理论和实践上几乎都行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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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军事理论教师


美国不怕各个州拥兵自重,因为在美国人的建国理念当中,各个州原本就是要在一定程度上独立于联邦政府的。


美国人可以合法持枪,就是因为担心一个过于强大的联邦政府影响到各个州的利益。人民持有枪支的权利来自于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管理良好的民兵是保障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需的,因此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侵犯。”

美国联邦政府的权利有限,不可以随意干涉各个州的行为,联邦政府的主要负责那些一个州无法独立完成的工作,比如国防、税收、外交、国民福利、对外贸易和邮政等,这些工作必须要靠联邦政府协调完成。


一个州能够单独完成的工作绝不麻烦联邦政府,州长负责管理各自的州,在某种程度上不受总统管理,因为州长的权力来自于选民而不是总统。

美国最大的高铁项目加州高铁因为经费不足最终被迫取消,特朗普随后发文,该项目加州欠联邦政府35亿美元,必须把钱要回来。

特朗普发送推特不到40分钟,加州州长纽森反击:“这是由国会拨给这个项目的,我们是不会还回去的。”



在总统特朗普的要求下,加州派遣900名国民警卫队员前往美墨边境,加强对非法移民的巡查,然而在2月11日,加州州长签署行政令,直接将在本州与墨西哥的边境的数百名国民警卫队撤走。

美国法律给了各个州独立的权力,所以也就不担心所谓的拥兵自重,相反,美国人倒是担心联邦政府的权力过大,影响了各个州的独立地位。

美国陆军国民警卫队44万人,空军国民警卫队为11.8万人,拥有1700架飞机。美国的国民警卫队战斗力比许多国家的军队还要强,但是平均下来,每个州也就1万多人,在130多万美国军队面前完全可以忽略不计,就算是造反也掀不起多大风浪。


视野新观


美国的军队分为联邦军队和国民警卫队两个体制,联邦军队是美国联邦政府指挥的主要作战力量:而国民警卫队则是各个州直接管辖。很多人怀疑个州拥兵自重怎么办?但实际上根本不会发生这样的情况。

国民警卫队的编制和数量是固定的,各州不可能私自扩军

美国国民警卫队基本上等同于美国的预备役,但实际上和正规部队相差无几。既然是正规部队的水准,陆军国民警卫队现编是固定不变的,有10个作战师,还有22个独立旅、团,以及2个特种部队大队,1个侦察大队,共44万人。但美国有50个州,是不是平均下来每个州不到1万?

其实这就是关键所在,美国的国民警卫队平均到各个州不到1万人,这样的兵力能翻起什么浪花?历史上的军阀割据的主要根源是地方私自扩军,一旦地方私自扩军,就可能违反中央政府的权力。但美国目前为止,军队体系不会出现何种情况,都是按编制征兵。即使某个州出现问题,也无法抵抗联邦军队。

国民警卫队的财政由联邦和地方同时负责,这就控制了国民警卫队的命脉

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军队是最花钱的,尤其是美军的军队装备水平最高,这需要大批资金。而国民警卫队的资金来源由联邦和地方负责,联邦不给你拨款,很快完蛋。因为美军的作战体系需要大量的后勤保障,简单地说,美国的坦克、飞机很先进,但是消耗弹药大,没有充足的补给,根本形不成战斗力。

而美国各个州的财政从来都是紧巴巴的,并不像你想象的那么有钱。实际上除了美国沿海各个州,它的内陆各州经济很一般。州财政本来就不充足,你还想让它给警卫队贴钱,这不是开玩笑嘛?据说,美国目前的国民警卫队装备已经出现缺口。

最重要的是,由于美国常年打仗,事实上联邦政府一直掌握着国民警卫队

美国的法律规定的是,国民警卫队平时由各州指挥,但是战时联邦政府可以调动。但偏偏令人无语的是,美国这个国家一直在打仗,几乎就没有闲下来的时候。比如进入20世纪以来,美军在阿富汗一直作战,这就是战时状态,所以联邦可以直接指挥国民警卫队。

现在中东地区,部署了不少的国民警卫队。而美国想结束战争状态,恐怕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所以很多时候,分析具体问题需要看他的实际情况。由于美国军队的资金来源被联邦掌控,加上常年打仗,它的国民警卫队和联邦军队几乎已经打破界限,虽然名义上还有区分,但联邦大多数时候都能指挥得动。


风云世界观


华盛顿完全没有这方面的顾虑。

题主提出这个问题是由于对美中两国的历史和体制差异缺乏了解。美国是联邦制国家,没有中央政府,只有联邦政府,各州都是独立实体,联邦政府的权力来源于各州出让一部分公共权力,联邦政府的权力大小取决于各州让度的权力大小,“拥兵自重”是宪法赋予各州的权利。

美国建国初期,联邦政府的权力非常有限,没有征税权,没有财政收入,养不起联邦常备军,战时需要征调各州国民军。1903年的《民兵法》及1916年的《国防法》确立了国民军的法律地位及组织、指挥权,国民军已经成为联邦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二战后美国大大增加了联邦常备军,也有了联邦预备役制度,国民军的地位已经大幅下滑。由于宪法及多项联邦法案的限制,联邦军队一般不能介入国内冲突,因此国民军成为了主要职责为内卫的武装力量


李逍遥14128537


首先看美国是美利坚合众国,宪法里有写哪个州想自立都可以,而且每个州的国民警卫队是独立的,而华盛顿只是各个州党派和利益集团的总体代言人,毕竟以前北美是流放地,所以没有大统一的概念,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组成。


清风2452152


美国不是集权国家,为什么要怕。美国根本无法,无力战争。这个是天下笫一明白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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