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敬如賓,還是相濡以沫:禮制與情感互搏下的魏晉夫妻相處之道

魏晉時期是中國歷史上一個比較特殊的時期,儒家思想對人們行為約束力下降,文化呈現多元發展的格局。在此影響下,魏晉時期的夫妻關係呈現出一定特殊性。尤其是,漢末以來,君臣一倫既隨人心之分裂而漸趨淡漠,而父子一倫亦因新思潮至影響而岌岌可危。

此外,夫婦朋友之間的關係也發生了變化,傳統儒教學說的安定作用,不能發揮,社會倫理觀念發生變化。這些變化的形成和發揮,也潛移默化的影響著魏晉男女兩性的夫妻關係。接下來,我們將圍繞魏晉時期家庭內的夫妻關係,探討家庭兩性的相處之道。

相敬如賓,還是相濡以沫:禮制與情感互搏下的魏晉夫妻相處之道

特殊原因形成的一夫二妻關係

一夫兩妻的家庭關係是在特殊社會環境中出現的家庭現象。魏晉時期這種特殊兩性關係的形成有兩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動亂的社會為一夫妻子的家庭關係提供了環境;另一方面當時法律實施對女性連坐法是促使一夫二妻家庭關係出現的因子。

其中,魏晉南北朝時期的一夫二妻的家庭關係最早形成於漢末建安時期,至晉武帝時期達到了頂峰,這種特殊夫妻關係影響著魏晉時期兩性的家庭生活。曹魏時期家庭一夫二妻的現象與兩晉時期一夫二妻的家庭關係既有相同點又有不同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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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同點是:二妻的存在是因為國家連年征戰,當時社會無法為人們提供安定的居所導致特殊的家庭關係。如,“昔鄉里鄭子群娶陳司空從妹,後隔呂布之亂,不復相知存亡,更娶鄉里蔡氏女,徐州平定,陳氏得還,遂二妃並存。”

漢末,鄭子群娶陳群的堂妹為妻,經呂布之亂,與妻子分離,未知存亡,鄭子群娶蔡氏女。徐州平定後,他與陳氏團圓,而不能捨棄蔡氏,於是他的家庭中出現一夫二妻。王昌的父親原來生活在長沙,本有妻、子,漢末因公奉使中原地區,留在曹魏政權做官,與江南的妻室音訊隔絕,於是迎娶王昌的母親為妻,生下王昌,形成事實上一夫二妻的家庭關係。

《晉書·禮志》記載:“時吳國朱某娶妻陳氏,生子東伯。入晉,晉賜妻某氏,生子綏伯。”

由於政權變更,朱某有兩個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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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之處在於:兩晉時期家庭二妻的出現與當時法律的連坐法有關。如,賈充的前妻李夫人,因為父親李豐作為曹氏集團成員反對司馬氏集團受到牽連而被流放,被迫與賈充離婚。賈充娶郭氏為妻。後來,李夫人解除刑罰,返回洛陽。晉武帝建議賈充置左右夫人,解決李氏與郭氏的問題,但是賈充並沒有實行。劉晗母親毋丘氏因毋丘儉事件牽連而受罰,其父劉仲武離棄毋丘氏,另房安置她,卻不從法律層面正式宣告終止夫妻關係,而迎娶王氏。安豐太守程諒先後迎娶兩位妻子,導致“前妻亡,後妻子勳疑所服"的困惑。

兩晉時期一夫兩妻的家庭關係雖然得到統治者的認可,但並不是作為一種家庭制度確定出現。在晉武帝為賈充設置左右夫人,但事實上,賈充在家庭裡並沒有設置左右夫人,而是將李氏安排到他處居住,所以社會上仍實以一夫一妻家庭關係為主的家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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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間的相處之道

1.夫妻間的相處模式

漢代班昭《女誡》不僅教育女性做好家庭工作,還指導女性如何與丈夫及其家庭成員相處。班昭認為夫妻關係的和諧,由男性與女性共同經營。她指出男性應賢良,有威儀,才能使家庭和睦。“夫不賢,則無以御婦。……夫不御婦,則威儀廢缺。”妻子對丈夫要有敬順之心,夫妻關係才能和諧。

因此,魏晉時期夫妻的相處之道,以禮制規範下的夫妻相處模式為主:

一是夫妻遵循禮制的相處之道。在家庭分工上,女性以照顧家庭為主,男性主要是負責外務。女性需侍奉長輩。如,漢末蔡邕《太傅安樂侯胡公夫人靈表》讚揚墓主胡氏“仰奉慈姑,竭歡致敬”。其《司徒袁公夫人馬氏婢》誇讚馬氏在家庭裡孝順父母和處理家庭關係的能力,“供治婦業,孝敬婉變。”由此觀之,當時女性在做好家庭事務的同時也對丈夫的事業提供重要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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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妻子在丈夫的生活、事業上扮演著出謀劃策的角色。《白虎通》記載妻子有勸諫丈夫,並對其不離不棄的義務,“妻得諫夫者,夫婦一體,榮恥共之”,可見在儒家禮制中,妻子除了負責家庭事務之外,還有向丈夫提出建議的義務。

魏晉時期女性在男性生活上充當建議者的特點尤為突出。如劉伶的妻子規勸丈夫戒酒,“君飲太過,非攝生之道,必宜斷之!”可見,在家庭中,妻子與丈夫的相處模式雖然以禮制為主導,但是人們重視夫妻之間的情感、情趣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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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夫妻生活間的情感細節

魏晉時期夫妻之間的情感顯現,主要表現為夫妻之間親密的稱呼與男性對去世妻子的思念。如,王安豐與妻子從儒家禮制與人類情感的角度討論夫妻之間稱謂的問題上,王安豐認為,“婦人卿婿,於禮為不敬,後勿復爾。”而妻子反駁,“親卿愛卿,是以卿卿;我不卿卿,誰當卿卿?”明白地表露對丈夫的親愛。

苟粲的夫人去世,友人見苟粲為夫人哀傷的樣子,勸他:“‘婦人才色並茂為難,子之娶也,遺才而好色。此自易遇,今何衰之堪?’粲日,‘佳人難再得。顧逝者不能有傾國之色,然未可謂之易遇。’”可見苟粲對妻子感情之深。

潘岳為妻子寫《悼亡賦》寄託對亡妻的哀思之情:“苟此義之不謬,乃全身之半體。吾聞喪禮之在妻,謂制重而哀輕。既履冰而知寒,吾今信其緣情”,因情深而違背禮制“制重而哀輕"的要求。

相敬如賓,還是相濡以沫:禮制與情感互搏下的魏晉夫妻相處之道

夫妻之間情趣表現在夫妻之間相互戲謔。王廣調侃新婚妻子“神色卑下,殊不似公休”,沒有其父的風采,而妻子指出丈夫不能像其父王凌那麼優秀,反而要求妻子比蹤堪稱英傑的父親。王渾對兒子大加稱讚,而妻子笑著說,“若使新婦得配參軍,生子故不翅如此。”

劉夫人曾嘲弄謝安,“‘大丈夫不當如此乎?’謝乃捉鼻日,‘但恐不免耳!’”可見正因夫妻情深,故恃禮而任情,夫妻之間的情趣展現了夫妻之間包容對方違背禮制的行為。

由此觀之,魏晉時期夫妻之間的相處之道,從男女分工上,仍然是女主內,男主外。在男性的生活與事業上,女性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在夫妻情感交流上,夫妻之間不再以儒家禮制約束夫妻相處之道,而較多地體現了夫妻之間情感的傳達,“情感”與“禮制”共同影響著士人的夫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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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東漢末年,由於漢族與其他民族文化之間的交流以及儒家思想統治地位的下降,魏晉時期的兩性關係呈現出特殊性,對於漢代確立起來的儒家禮教與剛剛形成的女教理論,在魏晉南北朝時期表現出某種程度的叛逆與反動:當時無論是儒家士人,還是雜家子弟,在兩性關係上呈現出自由開放的態度。

由此,才使得魏晉男女間的夫妻關係,在受到魏晉時期法律對兩性關係的規定、宗教思想對雙方抑制的同時,又受到兩性間“情”與“愛”的牽絆。通過,其在“情”與“禮”之間的抉擇,有利於對我們現代社會夫妻間如何正確處理兩性關係提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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