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富順查獲無證生產食品相關產品窩點 被查時正生產“歪”白酒瓶蓋

四川富順查獲無證生產食品相關產品窩點 被查時正生產“歪”白酒瓶蓋

3月19日,“春雷行動2020”啟動以來,自貢市富順縣對一起無證生產食品相關產品案件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生產的組合式防偽瓶蓋產品377500個,沒收違法所得3580.70元,罰款10萬元人民幣的行政處罰決定。

1月13日,富順縣市場監管局接群眾舉報到現場核實情況時,在一民房內查獲一涉嫌無證生產食品相關產品窩點,被查時現場正生產“歪”白酒瓶蓋,負責人不能提供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明。

根據《食品安全法》規定,生產直接接觸食品的包裝材料等具有較高風險的食品相關產品,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規定取得生產許可。當事人涉嫌在未依法取得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生產列入“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許可實施細則”的組合式防偽瓶蓋。

當天,富順縣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違法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並於1月14日和2月28日,對當事人尚未銷售和客戶退回的組合式防偽瓶蓋共計377500個依法進行了查封。隨後,按照相關規定作出了行政處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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