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地域原因復工當時去不了,現在老闆找好人了不要我了怎麼辦?

春天等待春日


另外在找工作了。老闆要生產,不可能等你了。你也可以去找老闆要一點補償費。


用戶快樂追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不搬磚只玩泥巴的天戈


能怎麼辦兄弟,如果不是特殊工種,就另起爐灶嘍,我給你舉個我身邊的例子,我表哥在廠裡上班,年前正月25放假,過完年,初八開工,中間帶薪休假,結果這次疫情,廠裡直接讓開年他自己再戰工作吧,說白了就是廠裡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工,什麼時候人員能過來,中間的帶薪工資,廠裡不想給,就辭掉了,所以,想開點。如果你籤的有勞動合同,那你可以要求他賠償。如果沒有,你又咽不下這口氣,你可以找個律師問問,


小小的帥叫阿帥


老闆找好了人不要了,工資結清了就行,可以重新在家附近做點事呀,沒有必要只在那裡做的,東方不亮西方亮。或許前方是絕路希望在拐角呢?或許有壓力能觸底反彈呢?


後知後覺的蓮姐


發生這樣的事情屢見不鮮了,協商不成,就另謀高就,別人需要你及時到崗,你因客觀原因無法及時趕到,彼此角度,立場不同。沒有必要去糾結,世事本來就是不斷變化,俗話說:“捆綁不成夫妻”,人就是不斷的應對變化。



茶香飄揚


在家上班


喜親派


沒事,因為你想:不是說東方不亮西方亮嗎?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運氣,說不一定老闆不要你而你還會找到一個更好更輕鬆的工作,到時候你還要感謝他的!


信譽茶農


可以和老闆溝通一下,如果不行就思考一下。是找一份工作還是去創業,不管怎麼選擇,新的起點新的開始。加油努力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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