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頂山示範區消防隊處置一起轎車自燃事故

猛獁新聞·東方今報記者 王俊生 實習生 羅聰 萌友 李生勝/文

3月23日8時44分,示範區消防大隊接到指揮中心調派:平頂山未來路新華區法院門口車自燃著火。大隊立即調派2輛消防車12名指戰員趕赴現場。

8時47分,供水中隊1部水罐車5名指戰員先期到場處置,指戰員立即劃分警戒區域、疏散交通並單幹線出一支槍控制火勢。8時55分,崇文路中隊人員到達現場,接過水槍進一步戰鬥,並協助警戒疏散周邊圍觀人員車輛,火勢很快得到控制。9時20分左右現場處置完畢。指戰員將現場移交民警後歸建。(9時25分返回,9時40分歸隊)

據瞭解,著火的為一輛黑色轎車,在開往車管所審車的過程中發動機部位突然冒煙,司機立即停車並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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