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一直挺糾結的,幾百塊能租房住了,為何還是很多人願意做每個月幾千塊月供的房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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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房東有權利隨時趕你走,有權利每個合同期漲你房租,你想在這個城市生活,要辦些證件還得房東陪你去開證明,你的房東是隨傳隨到的嗎?你甚至連領養一隻狗的資格都沒有,一些房東會在合同內註明不準養寵物,有可能房東會把他用不上又捨不得扔的爛傢俱丟給你,並且告訴你弄壞了要賠,結果你會發現這東西只能堅持2個月。你也無法選擇你的上一個租客,可能他有傳染病,有可能是癮君子,也可能出租房內死過人。而且房子跟孩子上學有關係,沒有房子沒有戶口可能需要交高價,還進不去好學校。

你想說可以換個房子繼續租對嗎?換個房子租這些問題又會再來一次,而且房租很多時候是一個地方同時上漲,而不是隻有一戶在漲,你永遠不知道自己租到的是怎樣的一個房子,你也不知道房東什麼時候會趕你出去,租房合同普遍是一年一簽。就算他突然把房租翻倍,你也毫無反抗之力。

我是一個租了近15年房子的人,剛開始我的房租是140元!我就跟你一樣完全沒有想過買房子的問題。後來房租漲到300元,我也無所謂,因為沒壓力。5年前我換了一個地方工作,房租突然漲到1300,還是附近最便宜的。我只有認了,但還勉強負擔的起。現在我每月的房租是1700,今年房東說要漲到1800,如果我不願意就可以搬走了,但附近的房子普遍就是這個價格,再遠一點我上班就不方便了,還得搭上路費和往返時間,所以我大概也只能妥協

我最終貸款買了一套小房子,我只是覺得不想完全被房東壓制著了,沒有商量的餘地,他想怎樣就怎樣,反正都是要給錢的,但我自己買的房子就沒這麼多糟心事,只是會壓力大一點,累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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