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死後,兒媳是否有贍養公婆的義務?為什麼?

只是個笨蛋


作為公婆,兒子早亡,不能再指望兒媳。

贍養與撫養是對等存在的法律義務。公婆撫養的是兒子,並非兒媳,所以履行贍養義務的,應是兒子,並非兒媳。

白髮人送黑髮人,父母痛苦、受損,同樣的,他的早亡,也會給兒媳帶來痛苦與受損。為了救他,兒媳出錢,醫院家裡兩頭跑;為了送他,兒媳棺前涕零,接受非議;為了孩子和自己,她還得堅強,獨自挑起小家重擔。一個寡婦,需要的是減負,把她壓跨了,孫子怎麼辦?

兒媳老實,可能不再嫁;兒媳不老實,可能再嫁。她再嫁,相信原公婆斷然不會指望她盡孝。她不再嫁,卻要她行孝,這不是在為難忠貞的女人嗎?難不成逼她違背意願再嫁以減負?

當然,兒媳與公婆在過去的生活中,因為公婆對她有情有義,所以建立了良好的婆媳關係,彼此感情深。這種情況下,兒子早亡,兒媳一樣會視公婆為餘生父母,不忍離去。

總之,兒子早亡,公婆不能要求兒媳盡孝,應該把決定權交給兒媳。前面付出多少,就能收穫多少。


盛世繁華2020


兒子沒了,可以不贍養公婆。

憑自己良心吧,公婆以前對自己還可以,自己又有這能力,養著他們又如何?

我以前的老公很早就去世了,車禍去世的,他去世的時候我二十六歲,現在我馬上五十歲了,我婆婆還是跟著我,我婆婆生有二個兒子二個女兒,一個兒子一個女兒去世了,還有一個女兒我以前老公去世的時候離婚,還剩個兒子也就是她大兒子麼窩囊,大嫂兇悍,所以我婆婆一直住在我家,從平房到樓房,一直是住我家樓下的房子。

我婆婆生病了都是我帶她去看的,我上班沒空就是我再婚的老公,或者我兒子都帶她去醫院看過病,感謝國家政策好,我婆婆每個月有兩千不到的養老金,她能夠自己養活自己,不用我怎麼掏錢。

我多養了一個老人,家裡沒窮到哪裡去,我農村有樓房,城裡也買好了房子,我的兒子去當了兵,在部隊裡也自學了大學本科,現在工作都有了,工資還可以,他女朋友也有了,城裡的房子我裝修好了,他再過幾個月要結婚了。

我兒子兒媳都蠻孝順的。

跟去世的老公,是相愛了結婚,他去世了,我給他守著這家,養著他母親,他在天上看著我們呢!

人在做,天在看,大家說對不對?



手機用戶6994749893笑


不可以,做人要有良心,兒子沒了她本來就很痛苦,兒子是她身上掉下來的肉,再不贍養老人這不是雪上加霜嗎?在傷口撒鹽嗎?我丈夫去世了三年,現在婆婆公公還是跟我一起生活,婆婆身體還可以,可以自理,公公身體不好患有尿毒症,每個星期二次透析都是我陪他去,婆婆八十多歲是沒能力陪著公公,我還在上班,我跟醫院溝通好,按排公公早上八點透析,我早上七點做好早飯就陪公公到醫院按排好,再趕回來八點半上半,到了下班十二點接再把公公從醫院接回來,那就工作透析兩不誤,好在單位,醫院,家都是二十分鐘路程,雖然有點累,有點苦,但是兩個可憐的老人比我還苦比我還痛,他們兩個是白髮人送黑髮人,真的很痛很痛,希望他們能忘了以前的痛苦,開開心心走完以後的不長的日子,我會陪伴到最後的。


GUOCL


依據法律規定,贍養關係是建立在撫養關係上,相輔相成,缺一方而不能成立的關係。是以誰付出,誰受益為原則的。只要撫養關係不存在,就不存在贍養關係。

公公婆婆從小沒有撫養過兒媳婦,對兒媳婦沒有付出,兒媳婦和他們就不存在贍養關係。婆媳關係只是姻親關係。兒子死亡,在法律上媳婦和兒子的婚姻就自然消失了,可以說媳婦完全成了個自由身,想再嫁就嫁,不想再嫁就可以不嫁。就算兒子沒有死亡,兒媳婦也沒有贍養公婆的責任和義務。

兒子死亡,兒子的財產就變成了遺產,兒子留有遺囑,指定繼承人繼承遺產,就由指定人繼承遺產。沒留下遺囑,就依照繼承法來繼承兒子的遺產。遺產由配偶,父母和孩子,共同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平等繼承。

如果兒媳婦要了公婆繼承兒子的兩份遺產,依法就有贍養公婆的責任。如果兒子的遺產是歸公婆所有的,贍養公婆就與媳婦無關了。除非兒媳婦自願贍養公婆,可以說替亡夫孝敬公婆,品格高尚,是值得全社會弘揚表彰和大家學習的楷模。


老蔣閒言


兒媳和公婆的關係,是姻親關係。在婚姻存續期間,兒媳是有協助丈夫贍養公婆的責任和義務。女婿也有協助妻子贍養岳父母的責任和義務。

夫妻雙方的一方死亡,婚姻關係自動終止。沒有了婚姻的關係,也就中斷姻親關係。自然也就沒有責任和義務,再履行原有贍養的責任和義務。

以上是法律規定的,夫妻之間的責任和義務。法律規定夫妻的一方死亡,就中斷了原有的責任和義務,是最低標準。我們做事情,還要從道德方面去考慮。

假如,兒子死了,兒媳的公婆沒有其他的子女。在有能力的情況下,兒媳婦應該,繼續承擔贍養公婆的任務。要是沒有能力,也應該經常去看望看望。

不管怎麼說,兒媳婦的公婆,是自己老公的父母。曾經是一家人,有著深厚的感情。老公雖然去世了,這份親情還在,接著照顧公婆,也合情合理。

冉兄認為,老公去世了,婚姻關係自動終止。兒媳和公婆之間,已經不存在了責任和義務。在公婆沒有其他子女的情況下,兒媳婦應該承擔起贍養公婆的任務。


冉兄說事


我爸前幾年生病去世,我爸死之前特別恨我奶奶,他跟我們說他死後我們不要養我奶奶,不要給一分錢她。

爸爸這麼恨我奶奶是有原因的,因為我媽生的都是女孩,我爺爺奶奶很是嫌棄,從來不幫襯我家,不幫就算了,還經常找事,他們有什麼吃的都是偷偷給兩個叔叔的孩子吃,我們看到了也沒份。記得我跟妹妹讀小學,姐姐讀初中住校,爸爸媽媽為了賺錢供我們上學,只能外出打工,當時家裡還餵了一頭豬,爸爸媽媽外出後,我跟妹妹放學回來要自己做飯餵豬,裝豬食的盆子端不起,我跟妹妹兩個人抬著一晃一晃的去餵豬,奶奶看到了也不搭把手來幫一下,小時候看別人的小朋友有爺爺奶奶疼愛很是羨慕。後來因為爸媽不習慣外面的生活又加上我們在家裡沒人照顧,所以又回來務農。爺爺奶奶經常找爸媽茬,他們經常掛嘴邊的一句話就是他們老了不靠我爸媽養,叫我爸媽滾出這個家,每次媽媽委屈的哭,爸爸難過的不吭聲。即便是這樣,我爸爸還是會孝順爺爺奶奶,只要家裡有好吃的都會端給他們吃。那時爺爺的四個兒子,只有爸爸在老家,其他兒子都在沿海城市賺錢,他們的孩子都是爺爺奶奶帶。雖然爺爺奶奶當時身體還很健康,但偶爾有什麼事也都是爸爸去處理。在老家爸爸的口碑很好,人勤快,老實,正直,善良,即便這樣,因為沒兒子爺爺奶奶卻各種嫌棄。

後來爺爺在我讀高中時生病去世,爺爺住院時爸爸去照顧,而其他叔叔忙著賺錢沒時間回來。真正讓爸爸傷心的是爸爸身患癌症,奶奶的所作所為徹底傷了爸爸的心,甚至當著我的面哭的特別傷心,數落著他從小到結婚生子奶奶對他的種種事蹟,那一刻我的心特別痛,從來沒見爸爸這樣哭過。媽媽自從嫁給爸爸,在婆家這麼多年,爺爺奶奶也沒給過媽媽好臉色,現在奶奶八十歲,她自己還能照顧自己,但她身邊沒有積蓄,需要兒子養,很可笑的是,二叔竟然開口說我爸爸雖然去世了,我媽還在,就該我媽繼續我爸的責任養我奶奶。當時我媽一口回絕了,因為她受我奶奶太多氣,沒法做到摒棄前嫌,不去計較以往的種種。我媽這樣做,我們幾姐妹都支持。奶奶現在還有三個兒子,一個女兒,養奶奶是他們的責任,我們每年回家都會給奶奶幾百塊錢,我覺得我們做的已經不錯。

人這一輩子做事不要太絕,曾經爺爺奶奶滿口的老了不靠我爸媽,等他們老了真正需要幫助時,最後還得有求於我爸媽。我不知道我奶奶現在是否後悔對我爸媽不好,現在她需要人照顧時,她時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就是,她兒媳婦當中,我媽最好。可她現在說這些又有什麼用呢?時光不可能倒流……


寶貝兒媽媽愛你520


我的獨子38歲去世,我和老伴現在全部精力,幫助兒媳扶養孫子。我不知道將來我們需要用人照顧的時候,兒媳和孫子能管我們嗎。

有人說兒子沒了,按法律規定,兒媳沒有贍養公婆的義務。如果我們的全部遺產都有兒媳和孫子繼承,兒媳有贍養公婆的義務嗎。

我認為,在我們幫助兒媳扶養孫子,並繼承我們的全部遺產的情況下,兒媳不管今後是否再嫁,都應該有贍養我們的義務。當然,要看她是否有能力。


如意125025957


這是一個家庭問題,至於各人咋麼做,我們也不能道德綁架別人。

我身邊就有這樣一個真實的事例。由於都是熟人,我就不說其名了。

這家人先是公公去世,後來老公和小叔子在一次車禍中不幸喪生,給家裡帶來了極大的悲痛。上面還有一個70多歲的婆婆,下面有一個男孩需要扶養,生活很是艱難,這個媳婦憑藉自己的努力,撐起一個家,這兩年婆婆80多歲了,又有腦梗,在醫院經過一次治療,如今,雖然心裡苦,可是為了一家人,她每天開心快樂的生活。這說明人的生活是多種多樣,自己咋麼選擇,完全在於你自己。


西安俄是你的眼


兒子死了以後,兒媳婦要不要贍養公婆?這個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不能夠一概而論。

如果兒媳婦年齡還小,在兒子死了以後,又改嫁他人了。那兒媳婦就不是你的兒媳婦,而是別人的兒媳婦了,作為原公婆,你還有權利讓她給你養老嗎?這個是肯定不能夠了。

如果兒媳婦的年齡大了,不願意再改嫁走了,你也就只有這樣一個兒子,現在他沒了,財產自然就會落在兒媳婦的身上。那麼作為兒媳婦,代替老公得了人家的財產,那就應該代替老公伺候他的兩個老人,為他們養老,為他們送終。如果只得財產,而不願意盡孝心,這個顯然是不對的。

所以,我認為,兒媳婦雖然沒有贍養公婆的義務,但是你只要接受了的公婆的財產,那就逃脫不了為他們養老的責任。責、權、利應該一致,只接受財產,不履行贍養的義務是不對的。

記得小時候,村裡也有死兒子的。因為那個時候的人比較封建,女人是很少再婚的。他們都會一邊拉扯孩子,一邊孝順著大人,是沒有任何怨言的。在他們的心目中,進了男家門,就是男家人,孝順自己的公婆是本分,是天經地義的事,也是自己必須做的事,所以,那個時候就沒有一個人提出這個疑問。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應該贍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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