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洮縣印發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責任清單全面推進法治政府建設進程

2020年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深入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開局之年,是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全面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基本建成的關鍵一年。為全面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和省、市、縣《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6-2020年)》精神,充分結合我縣實際。近日,臨洮縣制定印發了《臨洮縣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責任清單》(以下簡稱《清單》),分解落實責任,明確具體措施,加強督促檢查,推進任務落實,不斷把臨洮縣法治政府建設向縱深推進。


臨洮縣印發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責任清單全面推進法治政府建設進程


一是強化責任擔當,切實履職盡責。《清單》要求各部門、各鄉鎮黨政主要負責人要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將建設法治政府擺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各牽頭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法治政府建設的各項牽頭工作;各責任單位要結合各自職責做好本單位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
二是高效推進工作,實行精準管理。《清單》內容涵蓋政府職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完善、重大行政決策科學民主合法、行政執法嚴格規範公正文明、行政權力制約監督科學有效、社會矛盾糾紛依法有效化解、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法治政府建設組織領導落實到位等8個方面的內容,《清單》細化指標要求,具體分8項一級指標,29項二級指標、95項三級指標以及4項附加項,堅持定性和定量相結合。實現法治政府建設目標精準化、措施具體化。
三是科學評價,規範督察工作。《清單》要求臨洮縣委依法治縣辦要按照《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採用書面督察和實地督察等方式,加強對法治政府建設的督察考核,及時通報督察情況,總結經驗做法,發現突出問題,跟蹤抓好整改,充分發揮督察工作對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的督促推動作用,確保全縣法治政府建設各項目標任務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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