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間醉駕衝撞防疫站​ 數罪併罰!獲刑九個月

疫情防控期間醉駕衝撞防疫站​ 數罪併罰!獲刑九個月

疫情防控期間醉駕衝撞防疫站

數罪併罰!獲刑九個月


3月19日上午,日照市東港區人民法院依法適用速裁程序,公開開庭審理一起疫情期間“醉駕”衝撞防疫檢查站案件,並當庭宣判,以危險駕駛罪判處被告人王某某拘役一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以尋釁滋事罪判處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九個月,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九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經審理查明,2020年2月1日13時30分許,被告人王某某醉酒駕駛小型普通客車,沿日照市東港區南湖鎮某村鄉村道路行駛至該村疫情防控檢查站附近停車。為發洩不滿情緒,王某某在該村防疫檢查站當眾下跪,任意摔打隨身物品,並駕車撞向檢查站帳篷,致一人受傷,並造成防疫帳篷物品損壞。經鑑定,王某某靜脈血中檢出乙醇成分,含量為126.5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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