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交警開展涉酒駕駛整治行動助力復工復產

隨著人員返莞返崗,企業復工復產逐步推進,人員流動性和聚集性增大,為切實做好疫情防控及有序恢復生產生活秩序期間群眾出行安全,堅決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東莞交警在堅持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加大對酒駕、醉駕、無證駕駛、超員超速等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保障復工復產創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

酒駕司機自稱只是吃了巧克力,想矇騙過關?!

2020年3月22日晚,虎門大隊執勤人員在金捷路展設卡查處涉酒駕駛,當晚20時18分,執勤人員利用快速排查酒檢儀對號牌為川FL***5車輛的駕駛員進行檢查時發現駕駛員鄧某存在涉酒駕駛嫌疑,

執勤人員要求鄧某出示相關證件並詢問鄧某是否喝酒後駕車時,鄧某稱:“我剛去理髮店理髮,吃了巧克力而已。”隨後,執勤人員再次對其做檢測,依然是有酒精反應。期間,鄧某拒不承認自己酒駕的行為,堅決說自己只吃了巧克力。執勤人員只能帶鄧某到醫院進行抽血酒駕檢驗。

當晚21時40分,鄧某在執勤人員的勸說下,終於說出了實情,承認當天中午和朋友吃飯的時候,喝了白酒和啤酒,以為過了那麼長時間就不會有事,就駕車去理髮店理髮,後來被交警大隊查處時,想以吃酒心巧克力為由而矇騙過關。

經檢驗,鄧某的血液樣本其血液乙醇含量為53.32mg/100ml,屬於酒後駕駛。經核查,鄧某初次領證日期為2019年6月13日,屬於駕駛實習期,現酒後駕駛必須吊銷駕駛證並罰款2000元。


東莞交警開展涉酒駕駛整治行動助力復工復產

前方查車,提前停車假裝已到達目的地


3月20日晚,石龍大隊開展週末夜查酒駕毒駕統一整治行動,在美能達路設卡對過往車輛進行逐一排查。21時許,一輛轎車在執勤點前方突然靠邊停車,然後駕駛員下車準備離去,執勤隊員有所存疑,示意司機停下打算上前詢問情況時,駕駛員假裝沒看見執勤隊員的示意並加速走開,另一名執勤隊員駕駛警用摩托車攔下了將該名駕駛員。

經民警詢問,黃某承認其是綠色小車粵S2L**9的駕駛員,因為喝了酒,見到前方查車,心虛之下就想著趕緊靠邊停車假裝到了目的地,下車躲避排查,沒想到被火眼金睛的執勤隊員發現。經酒精呼氣測試,黃某體內酒精含量為83mg/100ml,抽血檢驗結果為83.48mg/100ml,屬醉酒駕駛。

據瞭解,黃某當晚19時在石灣某餐館與數名朋友吃飯,期間喝了約400ml的啤酒,21時,其中一名朋友邀請大家去他家喝茶聊天,黃某心想,現在還在疫情期間,交警應該不查車,就心存僥倖地開車前往,沒想到在途徑美能達路時被執勤民警查獲。


東莞交警開展涉酒駕駛整治行動助力復工復產

防疫期間久不見,朋友重逢酒下肚

2020年3月22日夜晚,黃江交警大隊在創業一路設立檢查點,對過往的車輛進行酒精測試。

21時58分許,黃江交警大隊在創業一路查獲一司機醉駕駕車。據瞭解,張某原本是在家裡與弟弟在喝茶,後來弟弟接了個電話回來跟他說,朋友約他出去吃宵夜,叫上張某一起去,張某心想著閒來無事也跟弟弟一起出去,在宵夜期間,張某幾人喝了大約500g的白酒,飯局結束後,存在僥倖心理的張某覺得自己還是很清醒的,便驅車搭乘幾人前往江海城,途徑創業一路時被黃江交警大隊的同事攔截。經查驗,張某血液裡的酒精含量為111.02g/100ml,屬於醉酒駕駛。

目前,張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立案偵查,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交警提示廣大司機:疫情當前,在注意自身防護的同時千萬別“忘形”,在做好衛生防護措施的同時,也要拒絕酒後駕駛,從多方面保護自身安全。

東莞交警開展涉酒駕駛整治行動助力復工復產

酒後騎摩托不算酒駕? 答案在這裡......

為了大力打擊酒駕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為復工復產保駕護航。中堂交警大隊積極開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整治行動。3月21日晚,中堂交警大隊在轄區中麻路設崗查車,開展週末夜查酒駕專項行動。21時05分許,執勤人員在攔截一輛無號牌摩托車進行檢查時,撲面而來一陣酒味,駕駛員周某疑似酒駕!於是執勤人員立即對其進行吹氣檢測,結果顯示為58mg/100ml,屬酒後駕駛違法行為。在自己的違法行為被發現後,周某狡辯自己駕駛的是摩托車,開小車的才算是酒駕。執勤民警對其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指出其駕駛的摩托車也是機動車,飲酒後駕駛造成的危害與小車一樣嚴重!並告誡其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為自己負責,更要為他人負責。

東莞交警開展涉酒駕駛整治行動助力復工復產

嚴懲!麻涌一男子駕照被註銷還酒後開車。

為強化道路交通安全管控,麻涌交警大隊在全鎮範圍主要交通要道、主要路口等場所,通過設置卡點和巡邏管控的方式開展週末酒駕夜查行動。

22日晚,麻涌交警大隊執勤人員在麻涌大道大步路段設卡開展酒駕夜查行動。21時許,一輛川S1Q**7號牌的汽車進入檢查點,執勤人員發現駕駛員陳某身上有酒味,隨即要求其下車進行檢查,並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經檢測,陳某血液中酒精濃度為31mg/100ml,屬於酒後駕駛機動車。民警通過進一步檢查發現,駕駛員陳某的駕駛證處於註銷狀態,其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的行為屬於無證駕駛。

最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陳某因酒後駕駛機動車和駕駛證註銷期間仍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處以合併罰款3500元,並處拘留的處罰。

東莞交警開展涉酒駕駛整治行動助力復工復產

為節省代駕費親力親為,醉駕遇查後終後悔!

隨著復工復產的有序推進,人們逐步走出家門開展工作,然而走出家門並不意味著能肆意妄為,正當橋頭全鎮上下萬眾一心、眾志成城抗“疫”期間,卻有一些人放飛自我,深夜酒後駕車,在疫情暫未完全控制的情況下鋌而走險。

3月21日晚,橋頭交警大隊在轄區橋頭廣場路段等開展週末夜查酒駕、醉駕等嚴重違法行為統一行動。20時30分許,在橋頭廣場路段設卡時,有一輛粵S.K5XXX的車輛從橋頭鎮逕聯村方向往中興路方向行駛過來,行駛至上述路段時被執勤人員攔截。執勤人員隨即對司機進行酒精檢測,檢測結果為:153.mg/100ml。屬於酒後駕駛。

據瞭解夏某當晚在宏達路某餐館和朋友吃飯,期間敖某喝了兩瓶啤酒,餐後想著離家不遠而且找代駕需要開支一筆費用,為了節約,就抱著僥倖的心理自行開車回家。最終檢測血液中乙醇含量結果為:162.31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

因醉酒駕駛,夏某將面臨罰款、扣12分、吊銷駕照且5年內不得重考的懲罰。

東莞交警開展涉酒駕駛整治行動助力復工復產

明知酒駕不可為而為之!結果......

3月22日晚,塘廈交警在轄區道路開展週末夜查酒駕統一行動。當晚20時20分許,塘廈交警在塘龍傢俬紅路燈設卡,對過往的車輛逐一進行檢查,許某駕駛粵SJ****號牌車輛駛入檢查區時,被排查出有酒駕嫌疑,最終經檢測,許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45.16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民警依法將其帶回大隊進行進一步處理 。

經瞭解,許某當天在樟木頭辦完事回來到塘廈鎮龍背嶺某飯店和朋友吃飯,原不打算喝酒的他經不起朋友的勸,喝了些許白酒,回家時,打算聯繫代駕,但由於飯店地段較為偏僻,代駕和滴滴都聯繫不上,沒辦法的許某隻能自己駕車回家,行駛大約6公里,在傢俬紅綠燈路段被交警查獲。

許某稱自己平時對法律感興趣,對酒駕相關條例都有一定的瞭解,所以外出喝酒的時候都會叫代駕或者滴滴,這次是自己第一次酒後開車,沒想到就“中招”了,現許某因醉酒駕駛,將面臨法律的嚴懲!塘廈交警告誡廣大司機朋友,切勿知法犯法。

東莞交警開展涉酒駕駛整治行動助力復工復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