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被稅局查,必須用這種方法進行應對

企業經營中,我們經常看到出現涉稅法律問題之後,企業老總與財務責任無法劃分清楚的問題。


不想被稅局查,必須用這種方法進行應對


如:

劉曉慶公司的偷稅案,作為法人的劉曉慶由於不懂財務,所以不構成主觀故意指示會計進行逃逸稅收。

最終,會計認定有罪!


實際工作中,這種偷稅處理結果雷同案例是很多的的。大多涉稅犯罪案例,最終追究法律責任的時候,會計做為經辦人基本都是難以“脫身”的(當然法律裁定權是非常嚴謹的)。


長此以往,會計圈子就流轉了一句話,會計在企業的作用,平日裡是“丫鬟拿鑰匙,當家不做主”,有風險的時候,就是一個替主人“背鍋”的人。


這句話對於否,我是無法給出否定之否定的定論。

因為,企業主與會計之間,從一開始簽訂合同的時候,就沒有約定涉稅風險的法律責任歸屬,此時,涉稅法律責任就被這種糊塗哲學掩蓋在雙方無意識狀態中。


例如:去年有一個企業家在電話中問我:他企業招聘會計採取的是績效掛鉤考核制,即:會計只拿5000元基本工資,績效部分按照會計給企業進行避稅額度15%提成。


該會計也真的是一個奇葩,原本以為自己是高級會計師,避稅對她來講就是小KS,一算自己每年報酬應該在百萬以上,所以就答應了老總的績效工資制度。但是沒想到的是高端的會計技能,用在避稅思維和實際操作上就有了一種了“力不從心”的感覺,連續三個月也沒有給企業節省一點稅。

無奈,為了儘快取得高報酬和不在老總面前跌份,就找了一些三流稅收籌劃機構為她設計節稅方案。

這些機構也沒有辜負她的寄託,給她做了許多避稅案例,她也用的是不亦樂乎。


但是,事過一年多之後,稅務機關數據監測中發現該企業存在重大涉稅疑點。故此,稅務機關就立刻派人到企業進行實地核查。

核查結果發現該企業長期利用虛開增值稅專業發票和普通發票的手段,進行增值稅進項抵扣和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利用虛開發票逃逸稅收金額高達到1000多萬。稅務機關已經準備移交公安機關。

老總諮詢我的問題,一旦涉及法律責任會追究他和會計誰的責任?我不是法官,無法準確給與他任何答覆。


但是我們看到,形成這種糊塗哲學思維形成的主要原因,來自於以下幾點:

一是、企業主會計專業度與會計法律意識的匱乏,從一開始就形成的糊塗契約,一旦產生法律風險,無論是對企業發展還是企業主與會計個人,都會造成巨大的破壞力和損失,重點在於雙方無法舉證對方責任的證據鏈。

二是、碎片化和斷崖式稅收理論知識的學習,缺乏專業精準度和對稅收內涵高度的追溯瞭解。

三是、涉稅問題許多環節都是:企業管理者與會計對稅收概念只停留在簡單的法律法規層面,缺乏稅收邏輯性認知度和基本技能。


例如:稅務機關接到舉報到甲企業實施專案檢查,當要求財務人員打開電腦採集數據的時候,說自己剛入職不知道密碼,需要請示老總,然後抽身就出去了,不一會回來說:老總出去了,無法獲取密碼。

正在這時,突然闖進來一個保安,怒髮衝冠的拎著財務經理的衣領,問為什麼扣發他的工資,當稅務檢查人員正要勸阻的時候,這個保安突然拎起財務室的主機從樓上扔了下去。

就在這一刻,檢查人員頓時明白,這是財務經理自編自導的一場“戲”。


很快被稅務檢查人員識破的原因,就是財務經理犯了一個極大的邏輯性的錯誤,稅務分析:

1、保安的怒火應該是針對財務經理,按照邏輯來講是應該是抱起財務經理扔到樓下,而非機器?

2、即便是扔東西發洩怒火,也是應該就近隨手拿東西扔下去,而不應該繞道到財務經理辦公桌旁邊,拿起主機扔到樓下?


類似這樣的涉稅錯誤處理,如果追溯本源,除了我們以上說到的原因,另一方面就是意識中存留的稅收正確處理僅來自於稅收法律法規,對專業稅收實際操作方法渾然不知。

這種片面的理解和認識,對企業管理者,尤其是財務人員,危害是很大的。

因為,造成年年查,年年有問題的關鍵點,就是國家授權於稅收執法機構的“權力”。

自由裁量權,

稅法結束權,

納稅調整權,

證據否定權。

.......


這些權力運用中更多的是,採用存在與被存在中的邏輯關係。對此,便於大家簡單的理解


2019年稅務機關對管轄的一家企業進行數據檢測。

數據信息來源稅務系統和外部互聯網信息採集。


企業基本情況:

A企業是一家註冊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金2億,主要生產和銷售材料。屬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分析方法:

運用邏輯法則(投入與產出的因果規律)。


不想被稅局查,必須用這種方法進行應對


納稅風險指標


指標名稱

指標值

指標名稱

指標值

主營收入

%

生產變動率

%

往來賬變動

%

未分配利潤

%

電力消耗率

%

財務費用率

%

預收賬款率

%

資產變動率

%

應收賬款週轉率

%

成本費用變動率

%

工工資薪酬變動率

%

毛利率變動率

%

注:以上分析原理設計多種指標配比和預警指數的比對分析,內容過多。


大家需要注意的是:以上相關指標分析產生疑點,對此會延伸調閱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數據進行檢測分析。

當檢測人員延伸核查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和財務損益表,進行數據提取後存在以下五個疑點:

一是、2018年銷售收入、用電量、用工人數均大幅下降,與公司投入和發展不成正比,需要追蹤核實。

注意:

從理論角度講,工業用電量和工業增加值之間應呈高度的正相關,即在工業結構和電耗水平變化不大的情況下,工業用電量越多,工業增長越快。所以這兩兩個數據變化應該是正比。

參考值:

一般生產製造企業生產經營電力消耗應該佔總產值7%-10%左右。

企業管理費用佔企業工業總產值的比率是5%左右。

生產車間工人工資一般佔總產值10%以內。


二是、公司產量在增加,但是耗電量較低,需要追蹤核實。

注意:這種情況,一般有可能是與關聯企業共同用經營場所,將其費用分攤到了關聯企業進行攤銷。需要追蹤核實。


三是、增值稅納稅申報額為780萬,但是固定資產原值卻減少4980萬。

徐箐提示:需要追蹤核查固定資產減少的原因以及稅收處理的準確度。


四是、2018年公司固定資產平均淨值為2475萬,與銷售收入不匹配,需要追蹤核查。


五是、2018年存貨平均為6798萬元,存貨率明顯偏低,存貨率低於同行業7%。

徐箐提示注意:如果收入出現異常,稅務機關就會從專用發票環節進行檢測。

一般來講,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當月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超過上月30%(含)並超過上月10份以上的,系統就會出現紅色預警提示。


根據以上案例分析,大家看到,稅務機關在確定被查企業的第一個步驟,就是先從系統提取納稅人財務數據進行邏輯分析和因果比對,即:通過數據還原企業經營過程,並從中找出違背邏輯原理的痕跡,以此確定為基礎疑點,然後進行追蹤。


日常業務中,企業管理者及財務人員,如果學會稅務機關執法的稅收方法論,無論業務中涉及多少的稅收問題,都會從中找出最簡單的方法以此進行準確的處理。


稅務機關數據化管理已經在“高速公路”上快速的前進,如果企業管理者對稅收應用的知識、思維、方法、法規還停留在簡單學“法”上,缺乏稅收戰術技能的培育,毫無疑問就會因為不適應稅收執法要求的前提下,受到企業主的譴責甚至被淘汰出局.


感到欣慰的是,過去10元錢學稅收的費用都要企業報銷的現象,已經逐漸出現企業財務自費學習的氛圍,這些人知道,要想適應快速發展的市場專業需求,就必須自己先失後得。從微信私聊中和VIP微信群裡,大家問題的表述方法來看,許多的企業財務人員對稅收內涵的理解度和問題的鑑別有了質的飛躍,但是也還是具有很大的差異化。


稅收知識已經進入一個“專業"和”數據“化時代,企業管理者學習稅收的角度應該快速轉為”稅收戰略“”處理精準“的角度上。這也是支撐企業快速發展中控制風險的基本保證。


所以,不想被查,就一定學會稅收戰術中的邏輯學。

不想被稅局查,必須用這種方法進行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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