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被税局查,必须用这种方法进行应对

企业经营中,我们经常看到出现涉税法律问题之后,企业老总与财务责任无法划分清楚的问题。


不想被税局查,必须用这种方法进行应对


如:

刘晓庆公司的偷税案,作为法人的刘晓庆由于不懂财务,所以不构成主观故意指示会计进行逃逸税收。

最终,会计认定有罪!


实际工作中,这种偷税处理结果雷同案例是很多的的。大多涉税犯罪案例,最终追究法律责任的时候,会计做为经办人基本都是难以“脱身”的(当然法律裁定权是非常严谨的)。


长此以往,会计圈子就流转了一句话,会计在企业的作用,平日里是“丫鬟拿钥匙,当家不做主”,有风险的时候,就是一个替主人“背锅”的人。


这句话对于否,我是无法给出否定之否定的定论。

因为,企业主与会计之间,从一开始签订合同的时候,就没有约定涉税风险的法律责任归属,此时,涉税法律责任就被这种糊涂哲学掩盖在双方无意识状态中。


例如:去年有一个企业家在电话中问我:他企业招聘会计采取的是绩效挂钩考核制,即:会计只拿5000元基本工资,绩效部分按照会计给企业进行避税额度15%提成。


该会计也真的是一个奇葩,原本以为自己是高级会计师,避税对她来讲就是小KS,一算自己每年报酬应该在百万以上,所以就答应了老总的绩效工资制度。但是没想到的是高端的会计技能,用在避税思维和实际操作上就有了一种了“力不从心”的感觉,连续三个月也没有给企业节省一点税。

无奈,为了尽快取得高报酬和不在老总面前跌份,就找了一些三流税收筹划机构为她设计节税方案。

这些机构也没有辜负她的寄托,给她做了许多避税案例,她也用的是不亦乐乎。


但是,事过一年多之后,税务机关数据监测中发现该企业存在重大涉税疑点。故此,税务机关就立刻派人到企业进行实地核查。

核查结果发现该企业长期利用虚开增值税专业发票和普通发票的手段,进行增值税进项抵扣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利用虚开发票逃逸税收金额高达到1000多万。税务机关已经准备移交公安机关。

老总咨询我的问题,一旦涉及法律责任会追究他和会计谁的责任?我不是法官,无法准确给与他任何答复。


但是我们看到,形成这种糊涂哲学思维形成的主要原因,来自于以下几点:

一是、企业主会计专业度与会计法律意识的匮乏,从一开始就形成的糊涂契约,一旦产生法律风险,无论是对企业发展还是企业主与会计个人,都会造成巨大的破坏力和损失,重点在于双方无法举证对方责任的证据链。

二是、碎片化和断崖式税收理论知识的学习,缺乏专业精准度和对税收内涵高度的追溯了解。

三是、涉税问题许多环节都是:企业管理者与会计对税收概念只停留在简单的法律法规层面,缺乏税收逻辑性认知度和基本技能。


例如:税务机关接到举报到甲企业实施专案检查,当要求财务人员打开电脑采集数据的时候,说自己刚入职不知道密码,需要请示老总,然后抽身就出去了,不一会回来说:老总出去了,无法获取密码。

正在这时,突然闯进来一个保安,怒发冲冠的拎着财务经理的衣领,问为什么扣发他的工资,当税务检查人员正要劝阻的时候,这个保安突然拎起财务室的主机从楼上扔了下去。

就在这一刻,检查人员顿时明白,这是财务经理自编自导的一场“戏”。


很快被税务检查人员识破的原因,就是财务经理犯了一个极大的逻辑性的错误,税务分析:

1、保安的怒火应该是针对财务经理,按照逻辑来讲是应该是抱起财务经理扔到楼下,而非机器?

2、即便是扔东西发泄怒火,也是应该就近随手拿东西扔下去,而不应该绕道到财务经理办公桌旁边,拿起主机扔到楼下?


类似这样的涉税错误处理,如果追溯本源,除了我们以上说到的原因,另一方面就是意识中存留的税收正确处理仅来自于税收法律法规,对专业税收实际操作方法浑然不知。

这种片面的理解和认识,对企业管理者,尤其是财务人员,危害是很大的。

因为,造成年年查,年年有问题的关键点,就是国家授权于税收执法机构的“权力”。

自由裁量权,

税法结束权,

纳税调整权,

证据否定权。

.......


这些权力运用中更多的是,采用存在与被存在中的逻辑关系。对此,便于大家简单的理解


2019年税务机关对管辖的一家企业进行数据检测。

数据信息来源税务系统和外部互联网信息采集。


企业基本情况:

A企业是一家注册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2亿,主要生产和销售材料。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分析方法:

运用逻辑法则(投入与产出的因果规律)。


不想被税局查,必须用这种方法进行应对


纳税风险指标


指标名称

指标值

指标名称

指标值

主营收入

%

生产变动率

%

往来账变动

%

未分配利润

%

电力消耗率

%

财务费用率

%

预收账款率

%

资产变动率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成本费用变动率

%

工工资薪酬变动率

%

毛利率变动率

%

注:以上分析原理设计多种指标配比和预警指数的比对分析,内容过多。


大家需要注意的是:以上相关指标分析产生疑点,对此会延伸调阅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数据进行检测分析。

当检测人员延伸核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财务损益表,进行数据提取后存在以下五个疑点:

一是、2018年销售收入、用电量、用工人数均大幅下降,与公司投入和发展不成正比,需要追踪核实。

注意:

从理论角度讲,工业用电量和工业增加值之间应呈高度的正相关,即在工业结构和电耗水平变化不大的情况下,工业用电量越多,工业增长越快。所以这两两个数据变化应该是正比。

参考值:

一般生产制造企业生产经营电力消耗应该占总产值7%-10%左右。

企业管理费用占企业工业总产值的比率是5%左右。

生产车间工人工资一般占总产值10%以内。


二是、公司产量在增加,但是耗电量较低,需要追踪核实。

注意:这种情况,一般有可能是与关联企业共同用经营场所,将其费用分摊到了关联企业进行摊销。需要追踪核实。


三是、增值税纳税申报额为780万,但是固定资产原值却减少4980万。

徐箐提示:需要追踪核查固定资产减少的原因以及税收处理的准确度。


四是、2018年公司固定资产平均净值为2475万,与销售收入不匹配,需要追踪核查。


五是、2018年存货平均为6798万元,存货率明显偏低,存货率低于同行业7%。

徐箐提示注意:如果收入出现异常,税务机关就会从专用发票环节进行检测。

一般来讲,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上月30%(含)并超过上月10份以上的,系统就会出现红色预警提示。


根据以上案例分析,大家看到,税务机关在确定被查企业的第一个步骤,就是先从系统提取纳税人财务数据进行逻辑分析和因果比对,即:通过数据还原企业经营过程,并从中找出违背逻辑原理的痕迹,以此确定为基础疑点,然后进行追踪。


日常业务中,企业管理者及财务人员,如果学会税务机关执法的税收方法论,无论业务中涉及多少的税收问题,都会从中找出最简单的方法以此进行准确的处理。


税务机关数据化管理已经在“高速公路”上快速的前进,如果企业管理者对税收应用的知识、思维、方法、法规还停留在简单学“法”上,缺乏税收战术技能的培育,毫无疑问就会因为不适应税收执法要求的前提下,受到企业主的谴责甚至被淘汰出局.


感到欣慰的是,过去10元钱学税收的费用都要企业报销的现象,已经逐渐出现企业财务自费学习的氛围,这些人知道,要想适应快速发展的市场专业需求,就必须自己先失后得。从微信私聊中和VIP微信群里,大家问题的表述方法来看,许多的企业财务人员对税收内涵的理解度和问题的鉴别有了质的飞跃,但是也还是具有很大的差异化。


税收知识已经进入一个“专业"和”数据“化时代,企业管理者学习税收的角度应该快速转为”税收战略“”处理精准“的角度上。这也是支撑企业快速发展中控制风险的基本保证。


所以,不想被查,就一定学会税收战术中的逻辑学。

不想被税局查,必须用这种方法进行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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