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彩禮需要攀比嗎?多少合適?

5233豬寶兒


需要嗎?不需要嗎?需要嗎?

這個問題,其實不好回答,正解應該是不需要攀比,有什麼能力就拿什麼能力就行了。

可問題是,彩禮都是男方給女方,人家女方得攀比,攀比不是因為錢多錢少了的,你要知道為什麼攀比。

作為女方家長,我的理解是,我的女兒不比別人家孩子差,甚至我覺得我的女兒比別人家的還好呢,為什麼他家找的女婿條件這麼好,我姑娘找的不比人家好呢?再說了,我姑娘是千里挑一萬里挑一十萬百萬挑一的女孩,我們配的起高彩禮,重點是掏的起錢的家庭,孩子嫁過去不會受罪,至少在生活物質上吧。

這是一個價值體現,絕非金錢可以比擬的,只是用金錢來衡量了而已,因為目前社會的價值觀和道德觀還沒有到達一種境界或者高度,所以人們習慣於用現有社會價值觀的方式來衡量弄個形態。比如成功的人就是有錢有權的,比如家裡有車有房有存款的,家庭條件差不到哪去。所以當社會形態是金錢衡量標準的時候,那麼用金錢也就是最好的價值提現,直接,明瞭。

不知道這個回答對不對,個人意見,歡迎吐槽[祈禱]


雲棧洞主


在農村彩禮已經成為人們炙手可熱的話題,也是很多人爭議比較多的焦點,高額結婚彩禮層出不窮,讓很多人望而興嘆直呼結不起,畢竟結婚是終身大事。

女方父母考慮到自家姑娘嫁出去會不會受氣,會以高昂的彩禮作為衡量標準,也就是拿錢來壓制男方,你說小兩口結婚為了生活瑣事哪有不吵架的,動不動拿彩禮壓著也不是那麼回事。

朋友們說結婚彩禮真的很重要嗎?多少才算合理,控制合理莫攀比,婚姻豈是兒戲,並不是金錢來衡量的,彩禮要量力而行,情投意合的小夫妻被女方父母索要高昂彩禮拆散,導致一段姻緣因為彩禮散夥值得嗎?結婚是年輕人的終身大事,凡事好商量,只要彩禮控制在合理範圍之內,女方願意嫁男方能接受,豈不樂哉,皆大歡喜。

說一說,在我們農村現階段的彩禮標準吧,女方家庭向男方家庭索要彩禮標準不一,最少的也要10萬打底,這還不包括三金、五金、一鑽戒呢,還有萬里挑一的習俗,也就是當婆婆的結婚當天要給兒媳婦包紅包,一萬零一塊,算下來男方結婚最低標準至少也要15萬之多。

10萬彩禮已經是板上釘釘的事,在農村這已經是最低標準了,辦酒席、購置家用電器、包紅包、婚前購置黃金首飾、拍攝婚紗照這些都是要花錢的,而彩禮是佔結婚的大頭,想要不花錢,除非你小夥子有本事在城裡能到娶老婆,一分錢不花那才叫真本事。

再農村零彩禮那是沒有的事,農村人喜歡大夥聚在一起聊家常,聊著聊著畫風就變了,一提到結婚要彩禮說的倒是很來勁,誰家親親孩子結婚彩禮要了18萬,村頭那個誰誰家要了20萬,總之一句話,誰家女孩結婚彩禮要得比較低會覺著很沒面子,即使彩禮要了10萬也會對外人宣揚彩禮要了15萬、18萬,要不總會感覺沒面子。

彩禮對農村人來說就是一個面子的問題,只要是誰家姑娘結婚彩禮要得多,父母就會很有面子,會覺著很風光,在農村有姑娘的家庭還挺吃香,只能說這種攀比之風只能給男方家庭經濟帶來很大沖擊。

在農村老人一輩子也沒什麼積蓄,種點地一年到頭也剩不下啥錢,去了種子化肥各種生活開銷,真攢不下太多錢,而且農村人情往事比較多,孩子考學、生娃、買房、過生日都要操辦,一年隨出去的禮金已經超出了一個小家庭的經濟承受範圍了,即使借錢也要隨禮包紅包,碰到直系親屬,子女結婚禮金大一點的都是1000-2000,你說農村老年人一年到頭能剩下什麼錢。

單獨靠家裡的二三十畝地,一年到頭來真攢不下錢,全靠外出打工貼補家用,一般年齡超過55歲以上的就算大齡農民工了,也幹不了什麼活,只能在農村種點地維持生計,夠年吃年用就行了。

農村家庭的子女結婚都很早,家裡有男孩到了結婚年齡之後,父母就會託媒人給介紹對象,到了談婚論嫁時都會因為女方家庭所要彩禮感到苦惱,碰到通情達理的女方父母還好,可以體諒一下,從新商量商量,誰也不想小兩口結婚揹著債務壓力生活嘛,現在的年輕人壓力還是蠻大的,但是彩禮最低也沒有少於10萬的,10餘萬在農村是很少的了,對於普通家庭來說算得上是合理範圍了。

所以結婚彩禮要在雙方家庭可控範圍,要正確引導思想觀念,拒絕攀比之風,組建美好家庭不是用金錢來衡量的,朋友們你們說對不?


電影樂樂笑不停


不能攀比,結婚彩禮是一個過場,是禮節性的,我們這邊貴州省全省都差不多,一兩萬塊,基本上都是,條件好的,都幾乎沒有超十萬的,七八萬的都不多,我們這邊不太講究彩禮,寧願把錢留給新婚的年輕人婚後生活啟動資金,那樣不會覺得結婚後日子難過。很多女方根本不提彩禮的事,男方會主動給,但是都是協商好,達成一致的。陪嫁也不用擔心,一定有,而且經常女方條件好的會多給陪嫁。根據你的條件,不要攀比,不要聽別人的,力所能及的範圍內,雙方父母見面溝通,本著相互尊重,相互體諒的基本原則。


寂寞的0辦公室


什麼現在彩禮需要攀比、多年前就已經開始攀比了、張三家十萬、李四家十二萬、王家姑娘更優秀、十八萬、親戚家更是了得姨家嫁女二十萬、那個姨家嫁女三十萬拼著要、我個人認為彩禮像徵著喜慶、比如八萬八、六萬六、五萬二、


老石203507883


座標四川的市區,我結婚的時候,我孃家壓根兒沒要彩禮,我自己也不懂這些,是不是有點傻😄😄😄。

這些東西一個地方一個風俗吧。像我周圍的同事朋友,大多也不太講究彩禮,有些象徵性表示下,然後丈母孃一般都會把錢還給小兩口,結婚的時候男方一般給新娘子買點首飾衣服啥的,也都沒有硬性的習俗。

我們這邊女孩子結婚後大都會上班掙錢的,家務事也是男女都會做,女孩子家庭地位也不錯,婆婆一般也比較尊重兒媳婦,女孩子也會贍養娘家父母,不會因為嫁出去就不管孃家了。

彩禮的話,有這傳統的話尊重傳統也是對的,不過至於給多少也要看經濟條件,不需要去攀比。除了男方本來很有錢,又有彩禮風俗,卻惡意不給彩禮的挺不好之外。其實其他的情況多少無所謂啦,與其去看男方給多少錢,不如看男方和他的父母是否尊重女孩子和女孩子孃家人,看男人是否是重情義,有責任,能奮鬥的好男人。

過日子的話,關鍵看人,兩口子能相互扶持,一起為小家庭努力才是最好的,別人的錢,就是別人的錢,自己掙錢最硬氣。


小豌豆的保護神


你好!很有緣來回答這個問題。

首生我的態度是彩禮不需要攀比,給多少?男女雙方可根據雙方習俗及雙方家庭條件商定。婚嫁是人生喜事,父母都希望孩子幸福,如果因彩禮而生嫌隙,就違背禮節是互示親屬的本意。

很湊巧,這個問題是昨晚跟女兒探討的問題,因為我馬上要當岳母了。[呲牙][捂臉][捂臉][捂臉]

今天特地翻資料,看彩禮的真實定義,好心裡有底,女兒出嫁該要多少彩禮。

彩禮是中國古代婚嫁習俗之一,又稱訂親財禮、聘禮、聘財等。中國舊時婚姻的締結,有在婚姻約定初步達成時互相贈送聘金、聘禮的習俗,這種聘金、聘禮俗稱“彩禮”。在新中國成立之後的一段時間,彩禮和與彩禮相關的訂婚和婚約都受到了批判,曾一度被廢止,但在民間始終頑強存在。

彩禮在普通理解中,尤指婚戀中送給對方的聘禮或禮金。在今天的互聯網中,還指朋友之間互贈彩票、祝福的一種行為。有些地方習俗稱為納徵,徵是成功的意思。

彩禮陋習所引發的社會矛盾正日益受到關注,一些地區為此開展了多種行動進行整治。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一章總則中的第三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民間對彩禮的認識和對待

彩禮在我國存在時間久遠,也普通。

在舊時代很多家庭把收彩禮當賣女兒,記得小時候很多準備婚嫁的都為彩禮鬧得不愉快,甚至臨時悔婚的。我覺得當時的社會壞境,家家都窮,作為男方娶個媳婦回去相當於娶了一個生孩子、做家務、陪睡的高級女傭,而女方父母辛辛苦苦養大的孩子白白給你使喚,如果沒有兒子,真正老無所養,不管彩禮不彩禮,男方表示感謝也應該。

在現在新時代,日子都過好了,國家養老醫療政策讓父母老有所養,我們這代人只生一兩個孩子,一輩子的財富養家有盈餘,嫁女兒即使收到彩禮錢也會變相給孩子,甚至還會帶豐厚嫁妝,所以彩禮其實就把它當一個喜慶的習俗。

民間的攀比,很大部分有彩禮給得多表示男方越重視女方的意思,當然,即使是這樣,這是不提倡的。

真正的重視還是要落實到未來婚姻生活中,男女雙方互敬互愛,比翼雙方,白頭偕老才沒辜負雙方父母為孩子的操持。

基於我對彩禮的認識,我昨晚跟女兒商量後的意見是,未來女婿家給彩禮隨他自己意願,我會在嫁妝裡隨回去,我們做父親生活的意義,三分之一給父母,三分之一給自己,三分之一給孩子,所以她的幸福就是我們的幸福。

最後我說評論下百度出來的法律觀點,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一章總則中的第三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如果彩禮成為買賣兒女,父母包辦、干涉婚姻的藉口,當然是應打擊。

為什麼彩禮並未打擊呢?因為彩禮是男方對女方父母的感激之情,是男女雙方蒂結情義的見證。


愛笑的老姐姐


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必須知道彩禮的來源。彩禮是中國傳宗接代文化的衍生品,其邏輯如下:

一、古代統治者為了增加人口和讓男人安分守己,發明了傳宗接代的思想為男人洗腦,讓男人相信延續家譜是自己與生俱來的使命,從此男人才熱衷於娶妻生子;

二、為了確保傳宗接代的嚴肅性,就必須保證父子血緣的正確性,因此必須為女性建立“貞操觀”,並嚴格禁止她們與丈夫之外的男人接觸;

三、於是,女性不再從事戶外工作。其結果有二,一是男人必須為女人提供衣食保障,二是對女方父母而言,嫁出的女兒成了潑出的水,白白給男人傳宗接代、添丁進口。因此彩禮的意義是男家給女方父母辛辛苦苦養大女兒的補償。但是這裡有例外,即對一些富貴人家,由於嫁女兒的人口損失可以忽略不計,他們給出的陪嫁甚至遠遠高於彩禮,以免女兒在婆家受到輕視。

現代社會講究男女平等,尤其在大城市,女人即使結婚也隨時可以回孃家,而且兩代人通常不住在一起,女婿對丈母孃的貢獻遠大於兒媳婦對婆家的貢獻,因此彩禮已經失去了存在的基礎。即使有彩禮也是象徵性的,更多是雙方父母為子女打造物質基礎而湊份子。

但在一些偏遠的農村地區則有些不同,鑑於生產方式更多延續了歷史傳統,嫁女兒在很大程度上仍是給男家添丁進口,因此更多保留了彩禮傳統。

提問者大概就是處在這類地區,所以才會有對高額彩禮的疑問。由於很多年輕女孩去大城市尋夢,開了眼界後不願回貧窮的老家,因此當地男多女少,在市場因素上助長了高額彩禮的風氣。另外,很多男女青年是相親認識,並沒有太多感情基礎。因此對丈母孃家而言,彌補人口損失遠比你們的感情更重要,何況你們還未必有什麼感情基礎。就算有,在當地普遍價格的基礎上少收一些已經算盡了人情。至於男女平等,那是城市化和消除城鄉差異之後的事,丈母孃沒打算跟你講大道理。


客家仔小邱


我是雲南昆明這邊的,很多時候聽到索要高價彩禮的時候我覺得挺不理解的,因為我們這邊沒有這種情況,至少我身邊是沒有的,初次聽到的時候我就覺得是不是在賣女兒,當然每家的父母索要彩禮的初衷肯定不一樣,也許有的就是家裡沒錢就是想稱嫁女兒的時候多要點,有的也許要多一點是想回禮多點讓女兒好過點,按我自己的理解,彩禮的多少看實際情況,富裕了多給點,不富裕了看著給,女兒嫁過去了難道就不管自己父母了,那怎麼可能。我結婚的時候從來沒為彩禮吵鬧過,丈母孃只是說了句意思一下就可以了,我就給了16800,在我們這邊有錢的也就三四萬,我們是結婚又不是買媳婦,日子過好了在回饋給父母不是多好嘛,非得因為彩禮弄的結個婚都不開心,有時候聽到省外的同事說這些,我只想說還好我在嵩明,要不然討個媳婦真的好難



海濤的奮鬥史


彩禮,就像是婚前的一道坎,一種考驗,它考驗的是真心、同心、犧牲、付出,等等因素!

前段時間,阿杰談了2年的女朋友,分手了。分手的原因,是因為彩禮而爭執不下,互不相讓,在一次次的爭吵面前,感情顯得是那麼脆弱不堪,心累到極致的兩個人,第一次那麼有默契的意見達成一致,和平分手。

事情超出了阿杰的預料,這是他從沒有想過的結局。

他以為憑著兩個人深厚的感情,一定可以度過所有難關,根本就不會像別人那樣,要因為彩禮而遭受為難。卻沒想到,2年的感情,最後也逃不過彩禮這一關,只有硬著頭皮去面對。

不是阿杰不願意給彩禮,是憑阿杰的家庭情況,只能拿出十萬塊錢。要問阿杰有錢嗎?說實話,還有錢,但是,剩下的錢,是用來裝修房子的,是用來買車的,是用來舉辦婚禮的。

阿杰告訴女朋友,我最多可以拿出十萬,我這樣做的目的,也是想我們倆婚後生活的更好。可女朋友不是很理解,她堅信彩禮的多少,直接代表著男方的誠意,直接代表了自己婚後的地位。

女朋友說,那你就把買車的錢拿出來當彩禮吧!前後給我二十萬,大不了婚後我和你慢慢掙,用不了幾年,我們照樣可以買一個車。阿杰沒有同意,事情到了這個地步,已經不是錢的事情了,而是態度的問題。

不管怎麼說,2年的感情最後因為彩禮而分道揚鑣,難免有一些悲催。但是在生活中,彩禮又是我們不得不去面對的一種選擇,那麼結婚時,你認為給女方多少彩禮最合適?一個來聽聽這幾個人的想法。

我家在四線城市農村,說實話,四五年前結婚時,彩禮也就兩三塊,但是就這四五年的時間,現在的彩禮普遍已經提高到了十萬。不知道是什麼原因導致的,也許真正的根本原因值得我們深思,是不是彩禮的多少,已經成為了一種攀比。

有時候真不知道大家都怎麼想的,都是一個村子的,可謂是知根知底,有意思嗎?我覺得最合適的彩禮,最多六萬,憑著農村的情況,已經差不多了,誰家裡什麼情況,難道自己不清楚嗎

都說房價漲得快,我覺得比起彩禮,房價真是小巫見大巫了。以前老一輩結婚,什麼都不要,最多一輛自行車,最多一輛摩托車,然後就是現金,一萬,兩萬,五萬,十萬,二十萬,甚至還有三十萬的,真不知道,這到底是結婚,還是拼家底的。

要我說,平心而論,二十萬,三十萬,確實有點過分了,如果條件允許,十萬塊錢就已經差不多了,如果男方條件差一點,八萬也不是不可,超過了十萬,女方的意圖就很明顯了,不是攀比,就是故意“賣女兒”。

和前女友分手,就是因為彩禮,但是和她爸媽商量的時候,她爸媽也沒說要彩禮,就說讓我直接給她二十萬就行了,剩下的不用操心了,聽那意思,是彩禮,她家的酒席,還有等等瑣碎,都算在了這二十萬之內。

最後見我不同意,直接侮辱我,說我連二十萬都拿不出來,還結什麼婚,乾脆打一輩子光棍算了,對了,我們是異地,她爸還說,當時誰家結婚不是五十萬以上,這算是體諒我的了。前女友始終和家裡站一條戰線,後來分手了。因為我最多可以拿出八萬塊錢,我是農村的,這已經是我包括家裡最大的能力了。

說實話,我身邊有很多因為彩禮而鬧掰的例子,作為一個女人,我不是很能理解。幹嘛非要去計較彩禮,只要男方量力而行,給一點是那意思就行了,難道彩禮給的多,婚後就一定會幸福嗎?我覺得還是要看選擇了什麼樣的男人,對我而言,如果我真想嫁,哪怕給一萬,我也會說服家裡接受。

第五,程女士:看男方家庭條件吧!

給多給少,主要還是看男方家庭條件,就覺得有些女人就是傻,如果男方一下拿不出那麼多錢,他出去借了,甚至是貸款了,那麼婚後不還是自己去還,既然如此,幹嘛不選擇輕鬆一點的日子,來日方長,以後再去慢慢孝順爸媽不就行了。

而且那種為難,男人心裡肯定會記仇,婚後遲早會成為夫妻之間的隔閡,甚至是怨恨,那就得不償失了。因為一個彩禮,最後而鬧成仇人,實在是得不償失,心意到了就行了,給多給少真的無所謂。


攀閱


其實在現實生活中,許多農村中的農民兄弟姊妹們,都過上了富裕的小康生活,家家戶戶都有錢,並且有著相當可觀的存款,這是非常令城裡人羨慕不已的!尤其是大城市裡面的人們更是羨慕嫉妒恨。

本來農村中的青年男女戀愛結婚是自由自在、自我做主的好事情,然而至今為止,卻被他(她)們的父母親左右著,這主要表現在彩禮錢上的大攀比、大競爭…!

比如:張家給了幾萬元的彩禮錢,李家就得給十幾萬的彩禮錢,王家不服,又拿出二十萬元彩禮錢,趙家更是不服,索性拿出三十萬元彩禮錢…。

以此類推,一家比著一家拿的錢多,就是願意白白的送給那個,跟自己兒子毫無感情可言的女人…。(其實,那女人及其孃家人,正在偷著樂呢!)

此類狀況在農村是經常發生的,有老百姓戲言:都TM是錢燒的啊!這可是血汗錢…。

攀比、攀比、再攀比!不攀比出個門道,就不算英雄好漢!

俺們有的是錢…,俺們就是願意白白送給人家…,俺們就是一個攀比啦!咋地啦?恁甭瞎操心!跟恁沒有啥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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