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貪錢,女人貪“情”?我們都低估了人性善惡中的人心

前幾天,貴陽市一名19歲的大學生衝出家門,用刀在眾目睽睽之下砍傷了一個才2歲的孩子,被抓到時,他大喊著:“我不是弱者,我要報復社會。”

無獨有偶,在2019年3月,也是一名19歲的大男孩,用刀捅傷了一個網約車司機,最終,司機喪命在他的刀下。

很多人在談論新聞的時候,總會想要尋找到“個案”背後的深層原因,心理學層面的,社會層面的,又或者是文化層面的。

無意為任何人開脫,只是每次看到這樣的慘劇,就想起日本社會派推理大師松本清張的名作《霧之旗》,在撲朔迷離的案件背後,那些糾纏在一起的人性善惡。

男人貪錢,女人貪“情”?我們都低估了人性善惡中的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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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用我的方式,從這個故事的結尾講起。

“我叫柳田桐子,想起第一次見到眼前這個50多歲的男人,那年我才20歲,而他,還不是現在這般落寞的模樣,那時的他,多麼意氣風發,是全國最有名的刑訴律師——大冢欽三。我坐了20多個小時的火車,來求他,救救我哥哥,但是,他,因為我沒有錢,而他又惦記著和女朋友的約會,就這樣硬生生拒絕了我。

那個男人神色慌張地穿好衣服,匆匆離開我家,而床上,還殘留著某些痕跡,我給自己倒了杯尊尼獲加,看著他在逼仄的小路上跌跌撞撞的樣子,這是我慶祝計劃成功的方式。

只是,我的哥哥已經死了,他揹著殺人的罪名死在了監牢之中,我再做什麼,也已經無濟於事。 阿部,那個一心想要幫我,或者說一心想要找到真相,為了正義的男人,我是不會再見他的了,從此以後,這個世界上,不會再有我柳田桐子,不會再有大冢欽三大律師,當然,兇手?我想,他會有其他的報應。”

這是我看完松本清張的《霧之旗》之後,腦子裡留下的畫面。這個故事的結尾其實很簡單,松本清張並沒有明確地告訴我們,誰才是兩起案子的真正凶手,但是我們都知道,兩個無辜的人——一個是桐子的哥哥已經被當成第一件案子的兇手,死在了監獄裡;而第二起案子的“替罪羊”,大律師大冢欽三的女友,已經被判了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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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部小說裡,誰是真正的兇手似乎也不再重要,而整部小說裡,真正作惡的,也只有那兇手——他在松本清張的筆下若隱若現,而面目模糊,沒人確定,又沒人否定。

但是,我們知道,桐子把哥哥全部的死歸結到大冢欽三身上,甚至讓人都不忍心去責怪她做錯了。她錯了嗎?當然錯了,她沒有在第二次案件中說出實情,讓一個無辜的女人入獄,又設計讓一個無辜的大律師身敗名裂;但是我和所有看客一樣,不忍心怪她——因為大冢欽三律師的一個簡單的拒絕,桐子的哥哥洗脫冤屈的最後一絲希望沒有了,一條人命就這樣消逝——那是桐子最親的人。

人性的軟弱和殘忍,就這樣變成了絕望的現實,鋪陳在我們每一個人面前。這就好像那個19歲的行兇者,他喊著:“我不是弱者,我要報復社會”,在他心裡,有多少難以向他人述說的委屈和不滿,又有多少要毀掉這個世界的憤怒。

他果真做了,毀了好好的一個家庭,也毀了自己的家庭和前程。

男人貪錢,女人貪“情”?我們都低估了人性善惡中的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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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這部小說的名字《霧之旗》的涵義是,社會的迷霧,所有都迷失在這片霧氣之中。而在我看來,是人心的迷失,當人心迷失在不該留戀的地方,那這個人必定會生活在他不該生活的地方。

如果大律師沒有忘記自己的責任,無視一條生命;如果兇手不是迷失於金錢的追逐,枉顧法律;如果桐子不是迷失在自己的憤怒中,把不幸都歸結於律師的不幫忙,而不是兇手;如果桐子的哥哥不是迷失在“被高利貸威脅而丟掉工作”的恐慌中,而想在兇案現場拿走借條……那麼一切都不會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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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沒有如果。

每個人都迷失了,而把自己一步步推向了無法挽回的“深淵”。

這本書的意義,並不是要告訴我們,報復的可怕,在我看來,這本書的意義是,讓每一個人自省,是不是自己已經迷失在某處,而忘了自己為什麼要走到這裡。

佛說,浮生如茶,破執如蓮,戒急用忍,方能行穩致遠。

與諸君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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