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生命如兒戲,駕照“超分+停用”仍駕駛營運車!

3月21日,吉安縣一司機駕駛證因超分停止使用後,仍冒險開車,被吉安縣交警查處。

視生命如兒戲,駕照“超分+停用”仍駕駛營運車!

當日上午上午9時40分,吉安縣交警大隊城關中隊在吉安大道與瑤池路口,開展例行檢查。

視生命如兒戲,駕照“超分+停用”仍駕駛營運車!

民警對車號為贛DX0XXXX的駕駛員,查詢後得知,該機動車駕駛人劉某某,駕駛證準駕車型為C1F,但是駕駛人當前狀態為超分、停止使用。

視生命如兒戲,駕照“超分+停用”仍駕駛營運車!

執勤民警依法將該車進行了扣留,此案正在進一步處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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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駕駛證處於暫扣期間

卻依舊上路

蜀黍絕不容忍!

視生命如兒戲,駕照“超分+停用”仍駕駛營運車!

法律鏈接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28條的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

機動車駕駛證丟失、損毀、超過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暫扣期間以及記分達到12分的,不得駕駛機動車。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條的規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最後

遵守交通法規、文明行車

僥倖心理不會成為阻擋危險的盾牌

反而會成為危險來臨時的最大幫兇

開車上路時

要對自己的生命

和他人的生命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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