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對部分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到期後是這麼處理的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是有都一定期限的,根據目前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是70年。但在之前有少數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今天已經到期,到期後如何辦?


國家對部分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到期後是這麼處理的


我國《物權法》第149條明確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但並未詳細規定如何續期?續期需要提供什麼手續?續期是否收費等問題。


國家對部分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到期後是這麼處理的


原國資源部辦公廳在2016年針對此問題作出過覆函,《關於妥善處理少數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到期問題的覆函》,覆函認為,在法律沒有作出安排前,按照過渡期政策執行,具體處理意見是:

1.不需要提出續期申請。2.不收取費用。3.正常辦理交易和登記手續。

因此,國家目前對部分部分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到期問題是設定過渡期,過渡期內續期不需要提交任何手續,不收費、不影響過戶交易。大家可以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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