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這裡都是建築垃圾,現在全都清理乾淨了。”上林縣檢察院第二檢察部對一處非法傾倒垃圾案發地進行“回頭看”,對整改情況進行拍照取證。
整改前後對比
案件始末
2020年1月初,上林縣檢察院第二檢察部在履行監督職責中發現,上林縣大豐鎮東嵩莊弄林山、六里山和縣龍山林場的地塊上堆放有大量廢棄水泥塊、廢棄磚塊、渣土、廢棄傢俱、塑料袋等,再沒人來處理,垃圾越堆越多,都像一座小山了……
“這塊地原來是上林縣硅鐵廠的用地,這幾年一直閒置著,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陸續有單位或個人將各種建築垃圾倒在這裡,直至現在都還沒有人來處理這些垃圾,而且越積越多,汙染周邊生態環境,影響附近居民的生產生活。”該院通過深入實地對非法傾倒垃圾現場進行勘查取證,走訪附近居民瞭解到。
1月16日,上林縣檢察院向相關職能部門發出行政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建議該部門採取有效措施,責令相關違法人員對建築垃圾進行清理,切實維護社會公共利益。
收到檢察建議後,該部門積極履職,對非法傾倒點的建築垃圾進行清運。目前,該地塊上的建築垃圾已清運乾淨,該部門還組織人員用水泥杆和鐵網對該地塊進行圍欄,還張貼了關於禁止倒建築垃圾的公示牌,並公佈舉報電話及獎勵辦法。
3月16日,上林縣檢察院運用公益訴訟訴前磋商處理同類問題且得到有效解決。
下一步
“建築垃圾不能‘一清了之’。”辦理一案,治理一片,公益訴訟是維護公益的手段而不是目的,下一步,上林縣檢察院將和相關部門一起探討如何用科學的方法對建築垃圾進行回收再利用,讓建築垃圾有個好去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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