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老師對學生有適當的懲戒權對學生的成長有好處,你怎麼看?

神仙老頭7051


我堅決支持老師對學生有適當的懲戒權,老師運用好適當懲戒權,對學生成長有利。近些年來,常有老師因懲戒學生而受處分,甚至被辭退的報道,有的地方老師,嚇得不敢管學生,放任自流,這讓調皮的學生更加膽大妄為,造成一些學生品德教育的缺失。學生年幼不真懂世事,學校須對學生真抓實管,賦予老師適當的懲戒權,具有現實意義。為使我中華民族永立世界之林,教育是關鍵,而老師是施教主體,因此全社會應該尊重老師,提高老師政治社會地位和工薪待遇,允許適度的師道尊嚴。不過老師在懲戒學生時,“適當”必須把握好,懲戒權斷不能濫用。親,我說的對嗎?





陳滌華


我認為適當的懲戒有好處,下面我們來分析一下這樣做的好處:

1.懲戒。古往今來,無數的文豪大家都為我們記錄了被老師懲戒的事情,嫉惡如仇的魯迅、美國飛人喬丹、

他們無一不被老師批評,後來,他們取得了驚人的成就,他們埋怨過老師嗎?反而對老師有更多的感激。

2.紀律。世界上效率最高的地方只有軍隊和監獄,為什麼?因為他們紀律嚴明,組織有序,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所以,高度的自律才使得他們效率高、紀律好。

3.趨勢。對於這個問題,大家一直有爭論,有人贊同有人批評,但是,更多的人是理解與支持。而且,為了學生能更好的完成學業,現在教育部門也提倡對學生有適度的懲戒,而不是走上社會,讓社會大學來懲戒。

4.適度。這個問題的實質在適度,避免出現體罰和傷害學生事件的發生,所以,如果學生出現嚴重表現不佳的事情,老師採用適度的懲戒方式,我想大多數人是支持的。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如果認可我的回答,請專注、點贊、轉發,讓更多的人看到。謝謝。


小甲老師


我們常常把教師比喻成園丁,他的責任的修剪栽培。有人說樹大自直,還是讓孩子自由發展好。其實大家應該知道,修剪過的果樹和自由生長的果樹確實都能長大,但是收穫卻大不一樣。

老師對學生需要懲戒,這對學生的發展是大有益的。

一、教育在本質上是需要懲戒的。無論是“教”還是“育”,都是兩方面的,既要肯定、褒揚,又要批評、懲戒,二者缺一不可。因為青少年學生,自控能力差,如果不加約束,養成自由散漫的習慣,則足以毀其一生。

二、懲戒有助於培養學生良好的品德。

懲戒是全面教育的需要。適當的懲戒可以讓學生反思自己的行為,認識自己的錯誤。

懲戒還能讓學生意識到犯錯誤就得承擔責任,有益於培養學生的責任感。

懲戒有助於學生養成正確的是非觀,促其向善。

懲戒有助於培養學生的集體意識,保證更多學生的利益不受侵犯。

三、懲戒有助於培養學生的承受挫折的能力。現在很多學生太脆弱,容不得批評,動不動就採取極端手段。這在很大方面上因為這些孩子從小被大人各種溺愛,生活中缺乏批評,缺乏挫折,性格脆弱。如果正確的行使懲戒權,就有助於提高學生的心理承受能力,使學生更加堅強。

四、有助於形成良好的班風和校風。現在有些學生無視班規校紀,沒有底線的違反紀律,出現亂班、亂校。如果能有有效的懲戒措施,就會避免這種情況,從而營造良好的育人環境。

五、教師擁有懲戒權,有助於培養教師的權威。現在很多學生對老師缺乏敬畏之心,輕慢甚至侮辱打罵老師,這是由於老師缺乏權威,對犯錯誤的學生沒有有效的管理手段,只能侷限於口頭教育,而說教的作用是極其微弱的。

當然,懲戒不是惡意的體罰甚至虐待,這就需要法律詳加規定,讓老師有法可依。

總之,合理行使懲戒權,對教育,對學生都是有益而無害的。


如是語文


在中國,“老師、學生、家長”的關係呈現出“綿羊老師,王子學生,霸道家長”的現狀。教育行政部門對這種狀態只是看在眼裡,遲遲拿不出有效的解決辦法。

我認為,關鍵還是要靠法律來保障老師的正當權利,依法賦予老師對學生適當的懲戒權,對培養學生的成長是有好處的。我國古代教師及其教育實踐,都主張老師要有威嚴,有一定的懲戒權。

1、只有表揚、鼓勵遠遠是不夠的,懲戒與表揚兼顧的教育才是完整的教育。近二三十年來,賞識教育大行其道,“沒有教不好的學生,只有不會教的老師”也成為某些教育專家的口頭禪,殊不知,握在老師手中的“戒尺”往往能讓學生記得一輩子,經過了老師手中“戒尺”懲戒後的學生,才懂得老老實實做事,踏踏實實做人。

2、懲戒是挫折教育,是學生真正成長的過程。現代學生,生活在蜜罐裡,只聽得表揚,聽不得批評,哪怕是半點批評 。更可氣的是有些學生一遇到點挫折就尋死覓活,受不得一丁點的挫折。因此,教師手中有一定的懲戒權,讓學生挨點批評,受點教育,培養抗挫折的能力,對於學生的成長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3、懲戒注意“度” ,並且有嚴格的制度約束,比如韓國教育界的某些做法就非常有“度”,即對學生的懲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包括打哪兒,打幾下,有誰在現場監督等等,非常詳細有實操性,完全可以效仿韓國的做法,使學生真正的成長成人。

為了發展教育事業,讓老師大膽地培養學生,教書育人,應儘快出臺相關的法律,以維護教學秩序。


甘立軍


我上初中時候就立志當一名教師。

可是我高中一級的時候,遇到一個禿頂的教物理的班主任,他改變了我,甚至是改變了我一生。

我是農村孩子,從小學到高中我們那一屆一個學校就出我一個。父母對我的期望也比較大。初中時我們三個中學畢業班,高中只收八個班,前四個班是三年制的所謂重點班,後四個班是兩年制的為了考技校的。

農村孩子除了努力學習,單純的沒有其他什麼早戀之類的想法。我考上了重點班,分在了四班。

有一次我們組值日,因為同學向我灑水,打鬧,不小心我把值日表弄破了個小洞,經過扣補只有一個名字對不齊,不禁意看不出來的。

可是我那禿頂的物理老師,火眼金睛!第二天早上就發現了。我雖然承認錯誤,還是讓我到黑板上用粉筆把名字寫出來,再擦掉。我照做了,他大發雷霆讓我再寫一遍,要用嘴擦乾淨……

本來我理想中的老師是多麼高尚啊!屈辱感讓我眼淚嘩啦嘩啦流,一切照做了還讓我去教室外站著!

從此我就開始討厭他厭煩他恐懼他,開始逃學,至於三年下來我連高考考場都沒進去!

老師對學生必須要有懲戒權,但是遇到這樣的老師那是毀人不倦啊!不能一個“懲戒權”就交代了,要詳細分一下到什麼“點”,點到為止!


荊泉306


孩子的成長需要鼓勵表揚,但是教育也需要懲戒。

我國古代教育《學記》有云:“大學始教,皮弁祭菜,示敬道也…夏楚二物,收其威也。”夏楚,就是山夏和荊條,指學生犯錯時用於懲戒的木條。

《三字經》中也說“教不嚴,師之惰”,要求教師教育學生要嚴格。魯迅在“三味書屋”讀書時,先生也是持有戒尺的,可見懲戒教育古來有之,近代隨之。

懲罰體現了校園內正義公平,也是教育的公理。成人犯罪要刑罰,學生犯錯要懲罰。否則,違法不究,違規不罰,一味地寬容,情理何在?沒有懲罰措施作為保證,任何法規定都是形同虛設,廢紙一張。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在美國,無論公立還是私立學校都是有懲戒的,教師的懲戒權還包括言語責備、剝奪某種特權、留校、懲戒性轉學、短期停學、開除。

在英國,一度剝奪了教師的懲戒權,但是實踐一段時間後又恢復了懲戒,懲戒包括罰寫作文、週末不讓回家、讓校長懲戒、停學……這些規定,不論在哪個國家都是在長期實踐中形成的。

在日本,《學校教育法》規定:“根據教育需要,校長和教師可根據文部科學省的相關規定,對學生進行懲戒。”例如課堂中在教室內罰站;多完成一些學習課題或清掃任務等。此外,當學生之間發生鬥毆或學生對教師施加暴力時,教師阻止暴力或作為正當防衛的合理武力行為均不屬於體罰。

不讓體罰,教師束手無,看看現在的學生吧,課堂上不遵守紀律,隨便說話搞小動作,嚴重擾亂課堂秩序,但是教師只能對他們口頭教育,其實對那些熊孩子來說,只有懲戒才能讓他們對教師產生畏懼。

懲戒如良藥。害怕懲戒,說白了是怕教師掌握不住劑量。請相信我們的教師,把戒尺還給他們,相信他們的智慧,相信他們的愛心!


清晨英語


對於懲戒,就目前來說法律上是不允許的。但是很多地方,或多多少都還會存在這種現象。

我覺得有時候老師該不該有懲戒權,最大的問題不是在孩子身上,而是在老師手裡。您能確定老師都能和您一樣所有事情秉公辦理?您能確定老師能一直控制好自己的情緒,不會向學生傾倒垃圾情緒,甚至說發洩自己內心的煩躁。任何的權利不能輕易的放開的。必須有相應的監督制度。就連國家不也有監督機關麼?

還有對於教育孩子。老師畢竟是一年換一年,一屆換一屆。有時候家長在和孩子生活很多年之後還經常感嘆,我不瞭解孩子!雖然老師在孩子的一生中佔有很高的比例!然而,這裡的老師指的是這個職業,指的是一群老師。而不是一位老師!所以很多老師因為 相處時間太短,會對孩子造成誤解!這樣很有可能給孩子的成長帶來不好的影響。

總結一下:我個人覺得家庭對孩子成長的影響是最大的。老師現在大多數只是負責教書,即僅僅的是知識的傳授。像古代一樣可以育人的已經很少了。我記憶最深的老師有兩位。一位是至極的負責,而且公平公正。即使是班裡的刺頭被教訓,卻也心服口服沒有怨言!另一位是一位大學教授。可以說是學校最有重量和地位的教授了。但是他行為舉止溫文爾雅,時刻心繫每一名學生。學生生病了,他時常過來宿舍探望,連舍管阿姨都在說這個老師好,基本上天天來宿舍和學生聊天。如果和他說話,你會從心底感覺到他的尊重和關愛,用如沐春風形容他的話太合適不過了。為了給列表裡的學生做心裡疏導。每天都2,3點才睡。學校裡流傳一句話。沒上過他的課的學生,大學不完美!在這裡我很抱歉,由於我淺薄的水平很難直觀的讓大家感受到他的偉大。真的很抱歉。不過,能成為他的一名學生,我真的很幸運!


小山有話


老師可以有適當的懲戒權利,自古就有嚴師出高徒之說。也有一把戒尺,成為恩威並用的典範。中國詞語裡的“鞭策”二字也是一種懲戒的同義詞。贊成師道尊嚴,老師適當地懲戒學生,對學生的成長有一定的好處,但不可過度濫用懲戒方式教育學生、反而會適得其反。


臨風若愚


在回答這個問題前讓我們先來回顧一下目前學校面臨的真實情況,當前國家對學生的合法權益的保護主要有兩部《未成年人保護法》《九年義務教育法》,這兩部法律法規的發佈從本意來說對保護不成年兒童合法權益有著重大的意義,但實際生活中我們發現,由於有這兩部法律的存在,導致了很多問題。

首先從學生這個角度來講,在很多鄉鎮學校,一些學生紀律散漫,不尊重老師,輕的在課堂上隨便講話,睡覺,隨便出入教室。重的有些學生還故意擾亂課堂紀律,罵老師,甚至有的還打老師。對於這些違反紀律甚至是違法的現象或行為,絕大部分的老師是不敢管的,為什麼呢?因為只要老師對學生講幾句稍為嚴格的話,學生就會去告你,而且是隻要學生告到教育局,無論老師有沒有理一定被處分的,所以說,現在很多老師對課堂上違法紀律的學生只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只要課堂上不出問題,就好。

再說老師,現在老師面臨的局面,一方面既要完成自己的教學任務,又要時時刻刻注意不要在教學過程中出現有惹學生不開心的事,要不然學生一不開心把你告到教育局,那就有理也講不清,所以很多老師為了保護自己,明哲保身,對學生的違紀問題只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

那麼問題就來了,雖然表面上看來學校的教育風平浪靜,一派欣欣向榮的局面,但其中的實際情況如何呢?這樣發展下去,對學生的成長和發展會怎麼樣呢?也許等到若干年以後,誰也不敢說結果會怎麼樣。

因此,我認為對學生在違紀問題上適當的對學生進行一些戒罰教育還是應該的,也是很有必要的。


等你來約


我感覺這句話說得特別有道理。義務教育法中規定:禁止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注意這裡說的是體罰,而我們要說的是懲罰。

體罰:用武力或語言等手段來損傷學生肉體或侮辱學生人格的做法。

懲罰:對學生不良的思想或者行為進行否定性評價,感化學生,讓其消除不良思想,改過自新的教育方法。

如何去把握這個度,可以說非常不好做。如果一旦出現教師懲罰學生,往往就會被貼上體罰的標籤,貼上“不為人師”的烙印,學校,中心校,教育局等單位就會“問責”教師。

因為這種情形,現在的教師不敢管,也不知該如何管。教育中懲罰的環節已經缺失。這是社會的問題,還是教育的問題,還是家長的問題,還是新聞媒體的問題,還是教師自身的問題………讓懲罰教育迴歸本質,是教育本心的一股清流。可是這股清流,似乎就要消亡了………

做有責任的教師,還是需要管,還是需要懲罰,需要懲戒,希望學校,家鄉,社會等當面給予一些包容和關懷,少一些無端和不良的指責。讓孩子們健康的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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