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農村實行一戶一宅,如果你有兩套房子,你會配合拆掉一套嗎?

一嘯而過10


如果有兩套三套房也是合理合法取得,人家有條件擁有,有錢買,。若讓人家無嘗拆掉,以後誰還奮鬥?奮鬥成果都被人無嘗損毀,被不勞而獲者佔有,國家只會倒退,誰還會拼搏?不久就會回到原始社會。


手機用戶59614859928


首先我告訴你,假如我要是在農村有兩套房子,我肯定不會配合拆除一套的,我估計我得是釘子戶。


為啥我會這麼說呢,首先我家在農村沒有兩套房子,假如有,我感覺既然能有,也是當時的政策允許的,比如我爸和我媽本來就有房子,可是我結婚之後,單獨立戶口本成家了,我自己有自己的房子,等到我爸媽年齡大了,我繼承了他們的房子,那我就有兩套房子了。

我們作為農民來講,本身就不富裕,為了生活和成家立業,自己合法權益之內的房子,肯定不能說給我拆了就拆了呀。

另外,再比如我父母和我,我們是一家人,我爸媽在農村有房子,那也是我家,然後為了給我結婚,我爸媽幫我在城裡再買一套房子,也就是說我爸媽名下有兩套房,那總不能說我們在城裡裡買了房子,就一定要把我們農村家的房子拆了吧?那我們想回農村住,咋辦?


所以根據2019年修訂的有關農村實行一戶一宅的政策,也不是強制政策,也是有前提,有原因的,並且一戶,一個宅基地的政策早在很多年之前就在實行,這種一戶一宅是指同一個農村裡,不同的地方擁有不同的房產,是這個意思,並且各地政府,也會因地制宜協商農民逐步解決問題。

但在我們這邊農村,基本都是一戶一宅,很少有一戶多宅的現象,即便有,我相信也會有比較折中的解決辦法,而在國家方針政策的大前提下,每個人也都必須聽從安排,不可能像我開頭說要當釘子戶那樣的玩笑話。


高老慢


首先大家要明白,農村實行一戶一宅是有法可依的,不是如果,一戶一宅政策在我國很多農村地區已經提前執行,2020年後,一戶一宅政策將會在全國農村嚴格推廣執行。

最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一戶家庭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宅基地的使用面積必須符合省、市、縣地方規的標準。所以,從2020年1月1日起,一戶一宅政策將全面嚴格執行,主要體現在農民申請宅基地建房子必須嚴格按照一戶一定規定的條件審批,已經有房子的家庭重新申請新宅基地不予批准,批准新宅基地必須拆出舊房子的審批原則。



嚴格執行一戶一宅不代表要強制拆出農民的多套住房。

上面說了,一戶一宅的嚴格執行主要是未來宅基地建房的審批把控,並不是以前修建的一戶多宅的房屋都要求拆出,房屋是農民的財產,特別是農民的合法財產必須受到法律保護。最高法在審理一戶多宅的強拆案件中指出,不能簡單的把歷史遺留沒有宅基地證明的房屋定性為違章建築,《土地管理法》也規定,在土地規劃之前已經建成的不符合土地規劃的房屋,不得擴建和改建,並沒說要拆出。農村農業部剛剛下發的《關於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的通知》中強調,對於農村一戶多宅及歷史遺留的宅基地,要認真區別對待,分類處理,不能簡單的將無證房屋認定為違章建築,要保護農民合法財產。所以,執行一戶一宅不代表要拆出一戶多宅的房屋。



有兩套房子國家不會要求農民配合拆出其中一套房子。

在農村一戶人家有多處宅基地的很普遍,多數是通過繼承父母遺留的房產獲得,還有很多是歷史遺留問題,農民修建了新房子,老房子未拆出產生的。所謂歷史遺留就是原來農民修建房子的時候,國家並沒有出臺一戶一宅及土地規劃的相關政策,即使有政策也沒嚴格執行,農民修建房子不用申請不用審批,自由修建的無證房屋屬於默許合法,這種一戶一宅以外的房屋是農民合法財產,是要受到法律保護的。上面說過,不符合土地規劃,不符合一戶一宅規定的房屋只是不能擴建和改建,有兩套房子的農民,國家不會要求拆出其中一套房屋,農民也無須配合拆出,但政策會引導一戶多宅的農戶自願有償的退出閒置宅基地。

綜上所述,農村實行一戶一宅政策,不代表說有兩處宅基地的人一定要拆出一其中一處宅基地,只是一戶多宅的宅的房屋不能擴建和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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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粑兄弟


有沒有一種很傻逼的感覺。

一戶一宅更多的是對新建住房而言,而不是對已有住房實行一戶一宅。原有住房屬於個人私有財產,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侵犯。國家要使用,也得依法依規進行拆遷補償。

所以不會出現題主說的那種情況,配合進行拆除。強制拆除只會激起民憤,除非國家願意全部拆遷補償,但是這個成本太大,不現實。

本人原則上是支持一戶一宅的。

首先,農村出現很多高樓大廈,並沒有多少入住率,造成諸多資源浪費,尤其是耕地資源。可以看看沿海地區,很多這種情況。

其次,更多的是限制有錢人和地主,防止農村資源過於集中。對於普通家庭,能蓋棟三層半並且裝修差不多的房子已經很不錯了,別想說二棟三棟了。但是有錢人就不一樣,圈地蓋房子的現象層出不窮。

第三,農村房子流動性差,投入過多資金意義不大。一戶一宅,可以有效引導資金流向其他領域,而不是被禁錮在房產上。

最後,應該引導農村建房理念,舒適、美感和配套是首要的。在滿足住房需求的情況下,一戶一宅足夠了。





說點什麼吧


您好!先明確一下,即使部分家庭擁有多套宅基地,也不是必須將多餘房產拆除。有以下幾種情況:

  • 如果因歷史原因或繼承等原因造成的“一戶多宅”,是不需要拆除的。

  • 如果宅基地總面積不大,且家庭人均使用面積沒有超過當地標準,是不需要拆除的。

  • 但是如果存在違規建房的情況,那麼違章建築必須拆除。

第一,明確“一戶一宅”的標準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62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在出賣、出租後,不得再行申請宅基地。宅基地要求其使用者必須具有特定的身份,是專屬於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福利。

1、戶:這裡的“戶”就是一個家庭的戶口,而不是看一家人是否分居,就算三輩人都在一個戶口上,一直沒有分家,在這種情況下依舊屬於一個戶,就算是一個戶口內有10個人也算是一戶,而一個戶口內有1個人也是一戶。

2、宅:這裡的“宅”是宅基地的意思。當然對“宅”的總面積也有一定要求:以浙江為例,《浙江省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規定宅基地面積標準(包括附屬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過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過140平方米;山區有條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過160平方米。

第二,各種情況具體處理方式

1、因繼承所得房屋,即使存在“一戶多宅”也可以保留

宅基地產權屬於村集體,但是地上房屋確實屬於個人財產,所以如果祖輩或父輩去世後,留下的房產孩子是可以繼承的,並可以申請向相關部門進行確權登記,只是在登記證明(通常為《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會標明“繼承所得”)

這類房屋對於繼承人來說,特別是不屬於村集體成員或名下還有其他宅基地的,只能繼承房產本身,不能對房屋重新修繕重建,等房產處於無法居住的情況,村集體就會收回房產。

2、因歷史原因所得房屋,即使存在“一戶多宅”也可以保留

有時會存在“因管理部門銜接問題”或其他因管理部門過失問題而導致“一戶多宅”問題,基於這是政府管理機構的問題,所以並不能由老百姓承擔過失結果,所以在這種清咖滾下,可以申請相關部門進行確權登記。

3、房屋面積總額符合法律規定,即使存在“一戶多宅”也可以保留

很多地區由於歷史原因或自然因素無法大面積劃分宅基地,只能進行分割分配。為保證家庭成員居住質量,有些家庭可能會分得多塊宅基地,但只要宅基地總面積不超過本地明文規定的宅基地面積,就可以都保留。

4、未按照規定建設宅基地的,必須拆除。

如果在建築過程中,存在未經審批建房、擅自挪用其他用地建設房產、或未按照審批結果擅自加高、或侵佔其他土地等情況,均屬於違法建設宅基地,這種不管是否觸及“一戶多宅”限制,都必須拆除,部分時候還可以面臨罰款處罰。

最後,根據國務院辦公廳發佈的《關於嚴格執行有關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中的規定可知:“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租用、佔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搞房地產開發;農村的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給本村村民,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

也就是說,在存在多宅的情況下,可以將房產賣給同村符合宅基地申請資格的村民;但提醒大家,一旦出售、出租宅基地後,就不能在申請宅基地了,所以一定要謹慎考慮後,再做決定。

希望回答對題主有幫助。


一紙家書


您問:如果農村實行一戶一宅,如果家裡有兩套房,你會拆掉一套嗎?


鄉鑑為您答疑解惑。首先,需要明確自2004年修正《土地管理法》到2019年最新修正《土地管理法》、2019年9月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等文件,都始終明確規定了“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基本要求,即所謂的農村“一戶一宅”。因此,近些年農村一直實行一戶一宅,而不是你說“如果農村實行一戶一宅”。

如果家裡有兩處房子,會不會拆除多餘的呢?

根據農村具體情況來看,家裡有兩處房子,並沒有說就是在農村有兩處房子,另外即便在農村有兩處房子也不一定就會被拆除多餘的。因此,家裡有兩處房子,會不會被拆除多餘的,這要視情況而定。

1、自家有兩套房,如果其中一套是在城市裡買的商品房。對於這種情況,農村的那套房子是不會被拆掉的。如今國家有明確的規定,對於農民進城買房的,他在農村的房屋、宅基地、承包地的相關權益繼續歸他所有,村集體不得將它們收回。

2、自家原本有一套房,但通過合法繼承方式獲得一套房。對於這種情況,無論是自己本身的房子,還是繼承的房子,村集體都不會將它們拆除。只不過,你不能對繼承的房子進行大修大建,比如不能翻蓋、翻新等,只能對其進行維護保養管理。但如果因為你保養不當,造成房子自然坍塌了,那麼村集體就有權收回該宅基地的使用權。從這點來看,只要你對繼承的房屋維護管理到位,就可以長期享有該房屋下面的宅基地的使用權,而不用擔心房子被拆除。

對於以上這兩種情況來說,確實是家裡有兩套房,同時村集體也無權對多處的房屋進行拆除。

但是,如果自己原本就在村裡蓋了一處房屋,後來又在另一個地方新蓋一處房子,對於這種情況來說,就違背了“一戶一宅”政策,屬於“一戶多宅”、違規建設的現象,多出來的房子不但會被拆除,而且還有可能面臨罰款。


鄉鑑


我有兩套房子農村那一套養🐷豬支持城裡那些吃不起豬肉的同事們?這樣你滿意了嗎?大爺



你用什麼說服我


農村實行一宅一戶,是政策誰都不能抗拒,但政策是人制定的就不會是很呆板,而執行政策也是人去執行,合理的也就是不能強制執行。

例如,當一戶人家確有兩個宅基地,而且家中有兒有女,日後勢必分戶,那麼現在就可以立個兒子或女兒的戶名為一戶,自己現住的為一戶。

如果現在家庭無法分成兩家的人馬,那也可以先立一戶,其他戶先放著,當然注意不讓其他人順機會佔有。以後有兒有女再立戶也不遲。

所以農村落實一戶一宅,也就是說只能辦理一戶的房產證,但其他如牛欄,豬欄,工具房,倉庫房等不是強拆歸集體所有的。

是你宅基地還是你的,不過沒有證而己。以後需要建房掛上子女的名字申報,還是可以批下來,可以建更新更美的房屋的。請農民朋友放心好了。


明明說農村事


倆家房,誰都不想拆,怎麼辦!



輕鋼外牆保溫板


目前國家實行一戶一宅。的農村土地規劃項目,國家為了更好地,讓土地資源不再流失,不再浪費實行了資源規劃的有力措施。但問題是一戶一宅,這個一戶到底指的是什麼是一個戶口本的意思嗎?還是按家庭分的這。一戶裡面的含義就比較多了,中國的文字博大精深,其中的奧妙不用多說。其一戶一詞。比如說,農村四世同堂的家庭基本上不管是婚喪嫁娶還是新生兒入住,都是在一個戶口本上。這種家庭他算是一戶嗎?3、4個家庭都在一個戶口本上,這種現象在農村非常常見。你能說他是一戶嗎?比如說我的父親我的母親我的兒子,還有我們夫妻兩個還有我弟弟還有我弟弟的媳婦都在一個戶口本上,那你能說我們是一戶嗎?如果按家庭劃分的話,那麼這個一戶就能分出好多個家庭,什麼叫家庭三口之家為一個家庭,有結婚證的夫妻,雙方還有所屬的孩子是一個家庭。比如父母有結婚證,他們在一個家庭,而我們作為子女結婚了有自己的孩子了也屬於一個家庭問題,如果只按戶口本上的人是一口是一戶的話,那麼我覺得是不合理的。國家的政策都是好的,都是對百姓有利的,但問題是下面的執行者是否能按標準執行如果這種一戶一宅實施的話會非常困難會出現很多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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