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拖欠多年的工程款
在
法官和律師共同調解下當天就拿到一半
工人的工資結了
工作動力十足
為復工復產添活力
“法官,吳某欠了我30多萬工程款,都多少年了,也沒給我個說法。工人的工資現在還欠著,工資不到賬,他們都不願意開工啊,這可怎麼辦?”原告柯某一大早來到法院,心存怨氣地對法官說道。
2014年3月,柯某與施某共同承包吳某位於石獅市某工程的水電安裝項目,雙方簽訂了《水電安裝工程施工合同》,約定柯某與施某以包工不包料、包工具及人工費、不包輔材及其他一切的形式承包該工程。另外,合同還約定了工程造價、工程款支付時間以及工程保修等細節。
合同簽訂後,柯某與施某依約進場施工,期間,吳某增加了合同外的工程量。工程竣工驗收後,吳某支付柯某與施某工程款300多萬元,尚欠37萬餘元未支付,柯某與施某催討未果便將吳某訴至我院。訴訟過程中,雙方對合同外工程量及工程造價存有異議,遂柯某與施某提出對案涉合同外的工程量及工程造價進行司法鑑定。
瞭解情況後,承辦法官主動電話聯繫雙方律師,從案件鑑定的時間成本及訴訟風險的角度分析,勸說律師與法官協同發力,引導當事人通過調解的方式化解糾紛。隨後,在法官及律師的共同努力下,雙方當事人同意調解。
調解過程中,柯某和施某對拖欠已久的工程款怨氣頗大。法官安撫他們的情緒後,就合同外工程量、工程造價及吳某為案涉工程支出的維修費、清理費等費用進行明確。同時,雙方律師也從各自當事人的利益出發,釋法說理,分析利弊,最終促使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吳某支付柯某與施某工程款8萬元,當天支付4萬元,剩餘的4萬元於2020年4月20日前付清。
“感謝法官,終於了結了一樁煩心事,工人的工資也有著落了,接下來我們會全身心投入下一個工程項目的施工。”走出法院,柯某已沒有了來時的愁容,他很滿意這樣的調解結果。
放下芥蒂
握手言和
司法助力
復工復產跑出“加速度”
文稿|蔡國勝 郭鵬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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