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拖欠多年的工程款
在
法官和律师共同调解下当天就拿到一半
工人的工资结了
工作动力十足
为复工复产添活力
“法官,吴某欠了我30多万工程款,都多少年了,也没给我个说法。工人的工资现在还欠着,工资不到账,他们都不愿意开工啊,这可怎么办?”原告柯某一大早来到法院,心存怨气地对法官说道。
2014年3月,柯某与施某共同承包吴某位于石狮市某工程的水电安装项目,双方签订了《水电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柯某与施某以包工不包料、包工具及人工费、不包辅材及其他一切的形式承包该工程。另外,合同还约定了工程造价、工程款支付时间以及工程保修等细节。
合同签订后,柯某与施某依约进场施工,期间,吴某增加了合同外的工程量。工程竣工验收后,吴某支付柯某与施某工程款300多万元,尚欠37万余元未支付,柯某与施某催讨未果便将吴某诉至我院。诉讼过程中,双方对合同外工程量及工程造价存有异议,遂柯某与施某提出对案涉合同外的工程量及工程造价进行司法鉴定。
了解情况后,承办法官主动电话联系双方律师,从案件鉴定的时间成本及诉讼风险的角度分析,劝说律师与法官协同发力,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随后,在法官及律师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
调解过程中,柯某和施某对拖欠已久的工程款怨气颇大。法官安抚他们的情绪后,就合同外工程量、工程造价及吴某为案涉工程支出的维修费、清理费等费用进行明确。同时,双方律师也从各自当事人的利益出发,释法说理,分析利弊,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吴某支付柯某与施某工程款8万元,当天支付4万元,剩余的4万元于2020年4月20日前付清。
“感谢法官,终于了结了一桩烦心事,工人的工资也有着落了,接下来我们会全身心投入下一个工程项目的施工。”走出法院,柯某已没有了来时的愁容,他很满意这样的调解结果。
放下芥蒂
握手言和
司法助力
复工复产跑出“加速度”
文稿|蔡国胜 郭鹏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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