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縣檢察院著力推進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效果凸顯

白河縣檢察院著力推進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效果凸顯

日前,白河縣檢察院在辦理一起故意傷害案件中,充分發揮檢察職能,運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有效化解社會矛盾,促使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效果凸顯。

犯罪嫌疑人唐某某因索要債務與受害人劉某某發生毆鬥,導致劉某某受傷達輕傷二級,案發後受害人向犯罪嫌疑人出具了諒解書,檢察官在審查起訴徵求受害人意見時,受害人稱前期雖出具了諒解書,但犯罪嫌疑人未對其損失予以賠償,對犯罪嫌疑人不予諒解。經訊問犯罪嫌疑人其承認造成受害人受傷,但此案事出有因,受害人不還錢對導致衝突發生亦有過錯,案發後其承諾不再向其主張債務,受害人也不再要求賠償,已達成協議,受害人也出具了諒解書,此時又反悔,堅決不認罰,案件一時陷入僵局。

此案因民間糾紛引起,如不有效化解矛盾,即便對犯罪嫌疑人判處刑罰,仍然會埋下矛盾隱患。檢察官對風險進行預判後,分別與受害人、犯罪嫌疑人講法理論人情,打開了雙方心結,促使雙方就賠償事項達成協議,受害人重新出具諒解書,犯罪嫌疑人表示認罪認罰,並在值班律師在場的情況下,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實現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新《刑訴法》施行以來,白河檢察院不斷創新機制,大膽實踐,積極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開展辦案工作 ,提升認罪認罰適用率,為進一步提高司法效率,有效化解社會矛盾,貢獻了檢察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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