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縣一處河道被傾倒渣土,涉事者被罰10000元

近日,白河縣水利局依法立案查處一起向河道傾倒渣土阻礙河道行洪的行為。

經查實,違法傾倒廢棄渣土的行為系承包電站滑坡治理工程卜某所為,利用工程車傾倒棄土,廢棄渣土傾倒量達567立方米,河道內堆放工程渣土,不僅影響行洪安全,而且影響河流生態環境。面對辦案人員的調查,當事人承認違法事實,並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對當事人下達了責令改正水事違法行為通知書,限7日內全部清除傾倒在河道內的棄土,恢復河道原狀。截至3月24日,當事人已清除河道廢棄渣土,並採取了綠化措施,保證河道行洪安全和保護了河流生態環境。

卜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構成在河道管理範圍內傾倒渣土阻礙河道行洪的行為。縣水利局依法立案予以調查,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責令其立即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清除向河道管理範圍內傾倒的渣土,恢復河道原貌,並處以10000元罰款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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