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單位的財務,領導要我報銷他去旅遊的費用,給報嗎?

用戶73444662241


當然不行。前年,我們單位領導去旅遊,讓我報銷他個人旅遊費用2萬,然後跟我說可以按照“福利費”、“公司經營費用”或者“接待費”算。不知道他是故意的還是真不知道,若是給職工的福利,需要計入單位福利費核算,發票開具給公司。但是他個人消費,怎麼開發票?最後查賬我怎麼辦?!

報銷是肯定不能報銷了,但是如何處理這個問題,就看你的工作態度、專業能力了。

財務人員要擺正態度,實事求是

財務部門,是一個企業的重要支撐部門,它不是為了服務企業領導個人而產生領導,它是為包括企業領導在內的所有職工服務的。

毋容置疑,財務部門要定位好自己的位置,財務人員要擺正自己的態度,實事求是。不然這次領導旅遊的費用你給報銷了,還會有下次,而且“羊毛出在羊身上”,領導旅遊費用最終可能還會從職工身上扣。

要堅定,非業務範圍內發生的費用,按財務規定不予報銷。另外,本著負責的精神,應明確建議領導不要報銷,不要冒險。

財務人員要專業至上,按規矩辦事

可能領導會說,這次旅遊是陪客戶去的,是為了公司發展需要,算公司經營費用或者接待費。

但是財務人員要知道,領導的各項支出,一般不會直接跟你說,應該是委託辦公室主任、秘書辦理的。而且你需要向報銷人員說明報銷所需的所有資料,除了各類支出發票外,還需要填寫公務出行申請單加以佐證。

不是一張機票或者一張就餐發票就可以說是公司經營費用或接待費。因為有些支出的性質,從票據記載的內容上無法確認,需要其他材料佐證。

一般情況下,領導都會聽取你的建議。但如果他堅持要報銷,而你也不可能辭職,只能服從的情況下。要記住,報銷是必須要發票的,不要參與領導尋找替換票據的工作,更不能“出謀劃策”!


老闆政策顧問


給你講一個故事。

小美是一個公司的財務人員,這個公司不大,就兩百人的樣子,財務部一共就三個人,一個領導,她和另外一個職員,有一次,公司一個職級比較高的領導,業務部門的老大,同時也是老闆的親戚,找他報銷費用,可是一看發票就不對勁,明顯是五一節出去度假的費用,當時她就說這個不能報銷,然後那領導直接說,老闆知道這事,有事我擔著,你按照辦就是了。

遇到這種情況,她也很無奈,跑去請示她領導,然而領導就回了句,你自己看著辦吧,最後無奈之下,她只能給報銷處理了。

過了一個月,老闆知道了,喊財務領導去問話,然後這事都是小美做的決定,她不知情,公司老闆直接讓小美走人,小美又是比較內向和忍氣吞聲的人,直接氣哭了,無奈之下辭了職。

題主,你看完之後有啥感想?我想答案你心中有數了吧。



職場大雜燴


我在私企做過十多年的財務,後因為帶孩子辭職了,我經常遇到這樣的事,一般我都會拿著發票去找管財務的領導簽字,或叫報銷人自己拿去找領導簽完字我再給報銷,只要領導同意報銷的,即使報銷人持有的發票不符合規定我也會想辦法把它變成能報銷的發票(我這樣說估計有人朝我扔搬磚了)。你上面有財務總監或領導的簽字風險會小很多。個人經歷,不喜勿噴。祝各位財務人工作順利。


用戶537645582652


財務人員必須遵守財務制度,按財務制度辦事,好好跟領導解釋,財務制度的規定,作為領導會理解的。再說,領導報銷費用,要請財務總監簽字審核,才會到會計人員處入帳的。



江山芳芳


作為一個財務人員,要實事求是,不要聽風是雨。領導報銷費用,你怎麼看出是旅遊的費用,是領導給你說的,還是票據上寫著的,答案都是否定的。比如,一張就餐發票,可以是業務招待費,也可以解釋是加班就餐費用,也可以是工作餐,不能一看到餐飲票就說是接待費。有些支出的性質,從票據記載的內容上無法確認,需要經辦人員明確,也需要其他材料佐證。

財務部門是一個機構的重要支撐部門。它不是紀檢監察部門,也不是審計財政部門,沒有監督單位領導的義務。毋容置疑,它是為包括負責人在內的全體職工服務的。一定要定位好自己的位置。

領導的各項支出,一般都是委託辦公室主任、駕駛員、秘書辦理的。財務部門需要向報銷人員說明報銷所需資料,如是外出公務考察,除了各類支出發票外,需要填寫公務出行申請單加以佐證。

退一步說,如果確實是旅遊費用,要提醒報銷人員的廉政風險,本著對領導和同事負責的精神,應明確建議不要報銷,不值得冒險;一般情況下報銷人員會聽取採納財務部門建議。如果決議報銷,則可以服從。財務人員要有所為有所不為,不要參與出謀劃策,不參與尋找替換票據。


農夫三拳哦


明顯違規可以拒絕報銷,這是原則但這樣做估計你就沒了工作。領導出去旅遊你確定嗎?如果確定了,你也可以給報銷,但是要跟領導說下你的態度和原則,領導真報銷了,你當時也是頂不住,也可以向上級舉報。

用公款旅遊是明顯的領導幹部違規違紀行為,這種行為是黨紀國法所不容的。你單位領導幹部旅遊報銷原因是什麼需要有關部門調查核實,有些情況你不一定很清楚。也許是籤合同,為單位搞個大項目,不管咋說,事情要搞清楚,不能讓個別領導頂風作案,又不能冤枉一個好人。黨紀國法在那裡,違法必究,違紀必查。


夏日之冰1


財務人員常常都會碰到一些兩難的問題,做,可能過不了自己那關,不做,可能過不了上級那關。

此題中的情況一般是不太會發生的,通常領導應該是知道界限在那裡,一般叫你報的,可能是“學習”、“考察”、“培訓”、“業務”相關的費用。

1. 如果確是不能報銷,委婉地拒絕。

作為財務,要維護好自己的底線和原則。如果經過發票查驗,發現確實是制度不允許報銷的,比如自己出去旅遊的、家裡開銷的費用。那把這些票整理好,找個機會跟領導談一談。跟領導解釋下財務的制度,同時也說明這些票不能報銷的原因。解釋清楚了,對方一般都不會要求你繼續報銷的。不用擔心所謂的工作還有沒有,領導會不會為難你之類的問題,只要處理問題的方式和過程是恰當的,結果也必然是可控的。

當然,有時候可能確實有個別的人,就是對制度不屑一顧。那麼這個時候你自己費點周折,想辦法拒絕,但也儘量保全自己。如果有上級的,這個問題可以讓你的上級去協調,沒有上級的,那麼來報銷的領導應該先要得到他的上級的批覆,他的上級是什麼態度?同意了麼?倘若自上而下都不清楚這些政策,那麼可能是財務部知識的普及和宣傳還不到位,可以考慮做做財務培訓,讓他們都清楚瞭解。三令五申不能做的事情,相信也沒有哪個領導主動還要去做的。

2. 如果是費用描述不當,那麼正常報銷。

如果經過查驗,是正常的可以報銷的費用,會議、餐飲等,只是因為描述不當,那麼稍作修改之後,即可正常入賬了。

因此,個人的建議是財務人員要用合理的方法來守住底線,不能報的就不給報,但是用什麼方法,可能需要仔細斟酌。

以上財會小童觀點, 歡迎大家評論補充。


財會小童


樓主您能來問這個問題,估計不那麼討領導的歡心吧。我猜的對不?


遇到過一位財務同事,很不錯的小夥子,做事認真,任勞任怨。財務領導也挺看重他。但有一次,在關於科目的一件小事上,小夥子特別堅持“原則”,非堅持他是最對的,一定要按照他的想法設置。

後來,財務領導就很“語重心長”地教育他:做財務要嚴謹,要有原則和底線。但是,不是說所有事情上都必須“認死理”,那就變成頑固了,該“圓滑”的時候還是要“圓滑”一點。


樓主的問題,或者可以分兩種情況來看。

如果領導就是公司大BOSS,一切他說了算,那當然是要報咯。你要想的是,怎樣讓這筆報銷變得合理。用什麼名目有最小的稅務風險,要交的稅最少。為此需要再準備寫什麼材料才輔助證實業務的真實性。

就說旅遊費用,我以前去過一家旅行社,他們是專門做大公司的會議接待的,名義上的一次會議服務,背後可能全是旅遊,根本就沒有會議,或者1天的時間有會議,4天時間都是在旅遊。

領導的費用若是比較高,那也可以提前考慮這種形式咯,期間安排一次商務活動,然後剩下時間就可以自由行了。


如果領導只是領導,他只是要藉此佔些公司的小便宜,那樓主還是先按照財務制度來吧,財務制度規定該如何就如何。我覺得這是財務的底線,不能因為他是領導,他說怎樣就要怎樣。

當然,很多公司的財務制度裡也會有模糊地帶,界定並不清晰,那就要看個人情商了,主要是要基於公司的環境去判斷吧,是應該松一點,還是緊一點。


與“財”沾邊,更考驗人啦,也就更需要一些清醒吧。


康愉子


我問財務人員,你覺得給他報不報銷的依據是什麼呢?財務人員說,非業務範圍內發生的費用,按財務規定不予報銷。我跟她講,按財務制度那麼辦理沒有問題。

如果換個角度就不同了。我從經營的角度給財務分析了一下,為什麼給相關人員的費用進行報銷?因為這些費用的產生與經營相關!產生的效果有直接和間接作用兩種。

比如,我邀請了一個沒有發生業務的相關行業的負責人一起吃了個飯,僅僅是認識一下,而且每年過節,我都會送他一份禮物,但是我們有業務合作是兩年以後。那從眼前來看是沒有直接作用,但是有間接作用。

還有,我會安排公司的研發人員,每月去度一次假;安排優秀銷售顧問去五星級酒店就餐、住宿一晚,全部公司報銷。一個是為了讓研發人員有更好的精力與身心投入工作,也是為了放鬆的同時讓他們獲得更好的研發靈感;銷售顧問去體驗高端消費的同時也學習高端銷售的服務,同樣為公司產品的銷售帶來效果。

看似都沒有直接關係的費用發生,最終都產生了費用的價值。

那麼這個領導的旅遊費算不算公司經營費用呢?經過了解這個領導是因為近期一個項目過於忙碌,董事長私下安排他去旅遊,為的是更好的回來工作,爭取把這個項目做好。那這個費用就可以報銷。

建立在這個原則基礎之上,在瞭解正當的理由上就可以做出是否應該報銷的判斷了。更多職場問題歡迎交流!


劉世祥職場那點事


公款旅遊是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的,不能報,告訴領導不能頂風違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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