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學歷與非全日制學歷

在我國的《高等教育法》的第十五條中僅規定"高等教育採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教育形式",沒有對非全日制下一個確定的定義。非全日制與全日制的界定一直是我國高等教育界中懸而未決的問題,或者說是一直似是而非、模糊不清的問題。

一般來說,全日制教育的是一種全天候教學的體制,是“全日制教育”的簡稱。意思是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每年6月(原為7月)的統一高等院校入學考試,各高校通過省一級招辦錄取進入各高校就讀而獲得的學歷。

從字面上看,非全日制即不是全天接受教育的學習方式。也就是說非全日制教育的日學習量要比全日制少,因此要完成相同量的學習任務,非全日制要比全日制所需的時間要長一些。加上非全日制教育的培養對象,在職人員因工作上的需要,學習時間的不確定性很大,因此開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必須要實行彈性學制,使得在職人員能在一段較為寬鬆的時期內自由地進行學習。

全日制與非全日制在體制上的並軌在我國的現行教育體系中,存在著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形式,同時對這兩種形式教育,實行的是雙軌制的管理辦法,從招生、課程、學制、考核,到學生管理、專業設置、院系編成,甚至畢業文憑等都是不相同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之間的區別已經不僅僅在於培養的形式上,它們各自有一套完整的管理體系,在整個國民教育體系中各佔一塊,互不侵犯,互不逾越,成為界線分明、相互獨立的兩個教育系統。這是因為我國在發展非全日制高等教育的起步階段,考慮到在職人員長期脫離學校教育後,知識水平較低,若和應屆生一樣選擇的話,將很難通過嚴格的正確入學考試。因此為了保障在職人員能夠接受高等教育,採取了成人高考的辦法,即在職人員不參加普通高等學校選擇考試,而另行組織考試,試卷難度與正規高考相比要容易一些。由於人口考試和基礎不同,高校擔心在職人員入學後無法跟上普通班的學習為他們單獨設班,同時還為他們設計了一套新的培養方案,於是在課程設置、教學安排、學制等方面與普通班均有不同程度的差異。在計劃經濟體制下的我國高等教育的招生、培養以及畢業生數都受到國家嚴格的調控,高校基本上沒有內部淘汰機制,在這種情況下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的教學質量的差距日益明顯,導致了兩種文憑的產生,最後使得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體制上的分化。

直接導致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體制分化的原因是質量問題,其根源在於計劃經濟下的高校內部缺乏競爭機制,它的具體表現形式就是雙軌制的教育體系。質量問題快得非全日制高等教育的聲譽日下,最終只能對它敬而遠之,對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發展十分不利。

在西方先進國家,全日制(Full time)與非全日制(Parttime)的界定是以年學分值來劃分的,即年學分值不足12學分的為非全日制。由於我國的高等教育機構對學分制的觀念較為淡薄,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界定與西方國家有所不同,是以學生的社會身份來劃分的。一般人們認為非全日制教育是指對在職人員進行的教育,因此許多人自然而然地將非全日制教育與成人教育之間劃上了等號。非全日制教育的本質在於學校與學生之間實行對教育內容和學習時間的雙向選擇,以增大學生學習的自由度。

由於全日制與非全日制是兩個系統,非全日制的質量即使是差了些也不會影響到全日制,在評估和統計的時候非全日制往往不加以考慮,所以某些學校對非全日制這塊根本不加以重視,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放任自流,疏於管理,使得一些不良學風肆意橫行,嚴重損害了非全日制教育的社會信譽。

不論是全日制學歷還是非全日制學歷,同屬於國民教育體系中,學籍學歷信息在國家教育部查詢網站“學信網”上可以查詢到,但是因為上面闡述的原因,使得大家在社會上對於非全日制學歷的含金量不能認可,但是在國家舉行的公務員等考試中,全日制學歷和非全日制學歷具有同等的學歷作用,在不做特別標註的情況下同時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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