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城區荒地一隻流浪狐狸出沒 成為居民“萌寵”

昨日,網友給記者曝料稱:瀘州龍馬潭區某小區背後打圍的一片荒地裡,有一隻奇怪的“大犬”長期在這裡出沒。隨後,記者前往看到,這隻“大犬”是一隻約7、8斤重的狐狸,周圍居民時常會送來食物,久而久之小傢伙坦然面對餵食和拍照,不但成了當地居民的“萌寵”,也成為大家熱議的話題。


小區狐狸出沒 成為居民“萌寵”

“開始還以為是一隻流浪狗,走近仔細觀察,是一隻尾巴大大、臉尖尖的狐狸。”家住龍馬潭區民興路檀木蘇香小區的韋先生告訴記者,2019年2、3月份有人就發現了它,“應該不是野生的,但周圍也沒有養殖場,估計是誰飼養然後拋棄的。”

對於小傢伙的來歷,記者詢問了周圍很多居民,大家都說不清楚。“我們經常帶食物來餵它,它很可愛,沒有聽說咬人的事情發生。”黃女士告訴記者,每天晚上,就會有居民來看它,給它帶吃的來,它已經成為大家的“萌寵”了。

瀘州城區荒地一隻流浪狐狸出沒 成為居民“萌寵”


今日,記者再次前往,看到這片荒地有約二三十畝,周圍有圍牆,裡面雜草叢生,也有水源與無數石塊組成的洞穴,為狐狸提供了棲息地。周阿姨介紹說,儘管它不怕人,但還是生性機警和靈敏,還逮荒地裡的耗子,對人們不構成威脅。

“因為擔心狐狸會傷人,也有居民進行了數次抓捕,想交給相關部門處理,但小傢伙跑得很快,所以抓捕均以失敗告終。”周大爺說,“它一般是晚上出來,白天不容易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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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傷害它 相關部或將放生野外

哪這隻狐狸該何去何從?隨後記者聯繫到瀘州市森林公安局,公安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不管這隻狐狸是野生的還是飼養的,首先人們都不能去傷害它,更不能食用。瀘州城區禁止捕捉野生動物,正確的做法是及時與林業部門聯繫,由專業的救助人員進行救助。

對於野生動物的放生,森林公安工作人員還介紹,《野生動物保護法》中明確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將野生動物放生至野外環境,應當選擇適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當地物種,不得干擾當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產,避免對生態系統造成危害。“對於這隻狐狸,可由工作人員將狐狸捕捉後,根據狐狸的情況,在適合地方放生或找專業機構收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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