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城区荒地一只流浪狐狸出没 成为居民“萌宠”

昨日,网友给记者曝料称:泸州龙马潭区某小区背后打围的一片荒地里,有一只奇怪的“大犬”长期在这里出没。随后,记者前往看到,这只“大犬”是一只约7、8斤重的狐狸,周围居民时常会送来食物,久而久之小家伙坦然面对喂食和拍照,不但成了当地居民的“萌宠”,也成为大家热议的话题。


小区狐狸出没 成为居民“萌宠”

“开始还以为是一只流浪狗,走近仔细观察,是一只尾巴大大、脸尖尖的狐狸。”家住龙马潭区民兴路檀木苏香小区的韦先生告诉记者,2019年2、3月份有人就发现了它,“应该不是野生的,但周围也没有养殖场,估计是谁饲养然后抛弃的。”

对于小家伙的来历,记者询问了周围很多居民,大家都说不清楚。“我们经常带食物来喂它,它很可爱,没有听说咬人的事情发生。”黄女士告诉记者,每天晚上,就会有居民来看它,给它带吃的来,它已经成为大家的“萌宠”了。

泸州城区荒地一只流浪狐狸出没 成为居民“萌宠”


今日,记者再次前往,看到这片荒地有约二三十亩,周围有围墙,里面杂草丛生,也有水源与无数石块组成的洞穴,为狐狸提供了栖息地。周阿姨介绍说,尽管它不怕人,但还是生性机警和灵敏,还逮荒地里的耗子,对人们不构成威胁。

“因为担心狐狸会伤人,也有居民进行了数次抓捕,想交给相关部门处理,但小家伙跑得很快,所以抓捕均以失败告终。”周大爷说,“它一般是晚上出来,白天不容易发现。”

泸州城区荒地一只流浪狐狸出没 成为居民“萌宠”


不能伤害它 相关部或将放生野外

哪这只狐狸该何去何从?随后记者联系到泸州市森林公安局,公安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不管这只狐狸是野生的还是饲养的,首先人们都不能去伤害它,更不能食用。泸州城区禁止捕捉野生动物,正确的做法是及时与林业部门联系,由专业的救助人员进行救助。

对于野生动物的放生,森林公安工作人员还介绍,《野生动物保护法》中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对于这只狐狸,可由工作人员将狐狸捕捉后,根据狐狸的情况,在适合地方放生或找专业机构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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