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磊:蒙金戰爭時期干支紀年官印新考

官方印章是研究官制的重要資料。筆者在收集元代官印資料過程中,注意到一批蒙古國與金朝交戰時期的干支紀年官印。景愛先生編《金代官印集》(文物出版社,1991年)中集中收錄了18方此類官印(參見本文表一)。其他學者在介紹其中部分官印時,也將其歸類於金朝官印。陳春霞、劉曉東兩位學者利用這18方官印,撰有《金代干支紀年官印研究》一文,認為干支紀年官印多是金代晚期地方軍政機構鑄造的軍官印。不難發現,學界幾乎一致認為上述官印為金朝官印。本文則從紀年、官制、行政區劃沿革、蒙金戰爭的進程等方面論證了上述官印應為蒙古國官印。重新釐定此類官印的歸屬,有利於相關博物館更正此類官印的展品介紹。

一 金朝和蒙古國紀年及蒙古國對金朝官制的沿襲

年號是中國傳統皇權的重要象徵。尊用年號亦是各級官府依附於某一政權的標誌。漢化程度頗深的金朝統治者,當然應該理解年號的特殊意義。事實上,直到1234年金朝滅亡之前,金朝年號一直被刻在轄區各級官府的官印之上。據筆者統計,《金代官印集》收錄的官印中,金宣宗興定元年(1217)至金哀宗天興二年(1233),年號紀年清晰可辨的官印共有65方。例如,興定四年(1220)二月“懷州行部”鑄造的“萬戶之印”、正大六年(1229)七月“行宮禮部”鑄造的“招撫司印”、天興元年(1232)“行部”鑄造的“知事之印”、天興元年“恆山公府”鑄造的“都統所印”以及天興二年二月“潁州總帥”鑄造的“都統所印”。這些官印的鑄造機構既有代表中央朝廷的“行宮禮部”、“行部”,又有地方軍事統帥“恆山公府”和“穎州總帥”。筆者認為,從年號作為一種特殊政治符號的角度理解,蒙金戰爭時期的干支紀年官印不應屬於金朝官印。

蒙古國的紀年,經歷了從十二生肖紀年到干支與十二生肖紀年並用的過渡。據南宋人趙珙所撰《蒙韃備錄》,“去年春,珙每見其所行文字,猶曰:大朝,又稱年號曰:兔兒年、龍兒年,至去年方改曰庚辰年,今曰辛巳年是也”。庚辰年即公元1220年。不過,蒙古國十二生肖紀年的方式並沒有因干支紀年的出現而廢止。

蒙古國時期尤其是成吉思汗時期,蒙古國在漢地的統治基本是仰賴歸降蒙古的漢地武裝,而官制也多是照搬金朝官制。正如陳高華先生所言,當時“降蒙官員、將領所授官職,一般均沿用金朝制度,常出於本人的請求”。另一方面,歸降蒙古的漢地武裝頭目(因世襲任職,常被稱為漢世侯)往往自行任命官員、鑄造官印。1220年春,真定路藁城縣人董俊擔任“右副元帥行元帥府事,佩金虎符仍中山知府”,“得便宜闢置官屬,刻鑄符印”。在蒙古國官制尚未完善的背景下,漢世侯鑄造的官印也多會沿用金朝官制。正因為此,此一時期蒙古國官印容易被誤識為金朝官印。

二 部分干支紀年官印考釋

下文筆者簡要列舉《金代官印集》所收干支紀年官印的概況,並就其中4方官印的歸屬進行考釋。

表一:《金代官印集》所收干支紀年官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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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官印名稱

鑄造時間

鑄造機構

館藏地點

備註

1

涿州節度使印

癸未年(1223)七月二十一日

規措所

河北省博物館

036

2

汝陰縣印

壬辰年(1232)三月日


阜陽市博物館

050

3

都綱司印

癸巳年(1233)月日

行尚書省

吉林省博物館

097

4

都元帥府之印

甲申年(1224)九月日

規措所

河北省博物館

172

5

合札左監軍印

甲申年(1224)閏八月日

規措所

河北省博物館

186

6

北京路都元帥府印

己卯年(1219)七月日



203

7

興中總管都元帥府印

乙酉年(1225)十一月初一

規措所

河北省博物館

205

8

萬戶之印

壬辰年(1232)四月日


阜陽市博物館

250

9

徵行都統之印

壬午年(1222)四月日

行部

吉林省博物館

315

10

虎威副都尉印

壬辰年(1232)正月日


山東蒼山縣文化部門

402

11

提控之印

壬辰年(1232)四月日


阜陽市博物館

441

12

提控之印

丁亥年(1227)

行尚書省

淮陰市博物館

442

13

徵行副提控印

辛巳年(1221)八月日


上海博物館

474

14

兵馬都提控印

□巳年六月□七日


遼寧省博物館

475

15

都提控所之印

壬辰年(1232)三月日


阜陽市博物館

496

16

都提控所之印

壬辰年(1232)四月日


阜陽市博物館

497

17

都提控所之印

壬辰年(1232)三月日


阜陽市博物館

498

18

行元帥府經歷司印

壬辰年(1232)十二月

保垣州帥府

濮陽市博物館

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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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元帥府經歷司印

薛磊:蒙金战争时期干支纪年官印新考

1987年4月26日出土於河南省濮陽縣紅星街,印背刻“元帥府經歷司印”、“保垣州帥府造”,側刻“壬辰年十二月”。

壬辰年(1232),為金宣宗天興元年、蒙古窩闊臺汗四年。“保垣州”之名未見於《金史·地理志》和《元史·地理志》。按清朝嘉慶年間楊元錫纂《長垣縣誌》所輯元世祖至元八年(1271)“崇真觀碑”,“當聖朝開創之初,而乃升縣為州”,“有夷山道士李志真者,……一日復寓保垣州。有節使吳帥、經歷劉君久歆德業之尊,遂擇高明之所,地舉以東北隅,觀揭以崇真額”。另有楊元錫之按語曰:“右碑在縣城內崇真觀,……碑文雲開創之初,升縣為州,又云復寓保垣州云云。是元初曾升縣為保垣州矣。《元世·地理志》不載,或升州未久,仍改為縣耶”。上述“崇真觀碑”有力地說明了兩個問題:第一,由長垣縣(治今河南省新鄉市長垣縣)升格的保垣州為蒙古國的行政區劃;第二,蒙古國時期保垣州確有“行元帥府經歷司”的設置。綜上,筆者認為此方官印為蒙古國官印,而非金朝官印。

2,北京路都元帥府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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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印出土於黑龍江省綏化縣,原載1937年刊羅福頤輯《滿洲金石志》,印背刻“北京路都元帥府印”、“己卯年七月日鑄”。

己卯年(1219),為金宣宗興定三年、蒙古成吉思汗十四年。北京路,治今內蒙古赤峰市寧城縣大名城。1215年蒙古將領木華黎率軍攻佔北京。北京為遼西重鎮,蒙古軍佔領北京後,一改以往攻而不守的剽掠式的作戰策略,任命蒙古將領吾也而為兵馬都元帥鎮守北京,同時任命金朝降將寅答虎為北京留守。漢人史秉直則以北京“行尚書六部事”的身份負責吾也而軍府之事十餘年。

1219年北京路在蒙古國的統治之下,隨後更成為蒙古國經略東北的統治中心。由此可見,“北京路都元帥府印”應該屬於蒙古國官印。同時該印也說明,南宋人趙珙《蒙韃備錄》所載,庚辰年(1220)蒙古始用干支紀年的說法,可能僅是針對蒙古中央朝廷而言。

3,興中總管都元帥府印

薛磊:蒙金战争时期干支纪年官印新考

1954年於河北省保定徵集,印背刻“規措所造”、“乙酉年十一月初一”,側刻“興中總管都元帥府印”。

乙酉年(1225)為金哀宗正大二年、蒙古成吉思汗二十年。1215年蒙古軍攻佔興中府(治今遼寧省朝陽市),任命石天應為興中府尹。1216年春叛將張致攻陷興中府,“木華黎討平之”。自此之後,興中府一直在蒙古國的管轄之下。可見,“興中總管都元帥府印”應該屬於蒙古國官印。

4,涿州節度使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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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於河北省保定徵集,印背刻“規措所造”、“癸未年七月二十一日”,側刻“涿州節度使印”。

癸未年(1223),為金宣宗元光二年、成吉思汗十八年。按《金史·地理志》,涿州為刺史州。興定二年(1218)八月“河北行省以苗道潤軍隸涿州刺史李瘸驢”。可見,直到金朝興定二年涿州仍然為刺史州。1223年“涿州節度使印”表明此時涿州已升格為節度州。涿州節度使應為蒙古國的官職。根據《金史》的記載,蒙古軍最後攻陷涿州的時間是1220年。

餘蔚先生在《中國行政區劃通史(遼金卷)》中已經指出“涿州節度使印”和“興中總管都元帥府印”應該是蒙古國官印。由於餘蔚先生關注的重點是涿州和興中府的政區沿革,因此沒有對蒙金戰爭時期干支紀年官印的歸屬進行整體性的論述。

三 干支紀年官印的鑄造機構

《金代官印集》所收干支紀年官印的鑄造機構有保垣州帥府、行部、規措所、行尚書省。前已述及,蒙古國時期保垣州帥府的設置可驗之於碑刻資料。

行部是指朝廷六部的派出機構,金朝後期設置較為廣泛。蒙古國轄區很早就有“行部”的官稱。1214年蒙廷授予王檝“宣撫使,兼行尚書六部事”。如前所述,1215年蒙古軍攻陷金朝的北京之後,史秉直長期擔任北京“行尚書六部事”。

規措所,曾為金朝末年的地方官制,主要負責籌措軍需物資等事。“規措所”的前身為“軍前行部”。蒙古汗廷沿用金朝規措所的機構設置,雖缺乏明確的文獻記載,但仍然有跡可尋。1240年窩闊臺汗任命梁泰為“宣差規措三白渠使,郭時中副之,直隸朝廷,置司於雲陽縣”。今天內蒙古博物院藏有一方“宣差規措之印”,該印是回鶻體蒙文和漢文的合璧印。

成吉思汗時期“行尚書省”成為不少漢地世侯的頭銜。例如,1220年嚴實被任命為“金紫光祿大夫、行尚書省事”;1226年張榮被任命為“金紫光祿大夫、山東行尚書省,兼兵馬都元帥、知濟南府事”。

“帥府”、“行部”、“規措所”、“行尚書省”鑄造官印,反映出此一時期漢地世侯自治地方的政治背景。現有關於元代漢世侯的研究成果尚未注意到這批官印資料。

窩闊臺汗在位中期以後,蒙廷對中原漢地統治機構進行了全面調整。與蒙廷官制改革相同步,漢世侯利用“帥府”、“行部”、“規措所”、“行尚書省”等機構頒發官印的情形亦逐漸減少。窩闊臺汗時期在耶律楚材的主持下朝廷對官印的鑄造、頒發制度亦進行了改革。“諸路官府自為符印,僭越無度,公(耶律楚材——引者按)奏並仰中書省依式鑄造,由是名器始重”。

(作者為南開大學歷史學院副教授,該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青年項目“元代官制研究:基於元代官方印章的考察”(13CZS015)階段性成果。)

文章刊於《元史及民族與邊疆研究》第三十六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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