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磊:蒙金战争时期干支纪年官印新考

官方印章是研究官制的重要资料。笔者在收集元代官印资料过程中,注意到一批蒙古国与金朝交战时期的干支纪年官印。景爱先生编《金代官印集》(文物出版社,1991年)中集中收录了18方此类官印(参见本文表一)。其他学者在介绍其中部分官印时,也将其归类于金朝官印。陈春霞、刘晓东两位学者利用这18方官印,撰有《金代干支纪年官印研究》一文,认为干支纪年官印多是金代晚期地方军政机构铸造的军官印。不难发现,学界几乎一致认为上述官印为金朝官印。本文则从纪年、官制、行政区划沿革、蒙金战争的进程等方面论证了上述官印应为蒙古国官印。重新厘定此类官印的归属,有利于相关博物馆更正此类官印的展品介绍。

一 金朝和蒙古国纪年及蒙古国对金朝官制的沿袭

年号是中国传统皇权的重要象征。尊用年号亦是各级官府依附于某一政权的标志。汉化程度颇深的金朝统治者,当然应该理解年号的特殊意义。事实上,直到1234年金朝灭亡之前,金朝年号一直被刻在辖区各级官府的官印之上。据笔者统计,《金代官印集》收录的官印中,金宣宗兴定元年(1217)至金哀宗天兴二年(1233),年号纪年清晰可辨的官印共有65方。例如,兴定四年(1220)二月“怀州行部”铸造的“万户之印”、正大六年(1229)七月“行宫礼部”铸造的“招抚司印”、天兴元年(1232)“行部”铸造的“知事之印”、天兴元年“恒山公府”铸造的“都统所印”以及天兴二年二月“颍州总帅”铸造的“都统所印”。这些官印的铸造机构既有代表中央朝廷的“行宫礼部”、“行部”,又有地方军事统帅“恒山公府”和“颖州总帅”。笔者认为,从年号作为一种特殊政治符号的角度理解,蒙金战争时期的干支纪年官印不应属于金朝官印。

蒙古国的纪年,经历了从十二生肖纪年到干支与十二生肖纪年并用的过渡。据南宋人赵珙所撰《蒙鞑备录》,“去年春,珙每见其所行文字,犹曰:大朝,又称年号曰:兔儿年、龙儿年,至去年方改曰庚辰年,今曰辛巳年是也”。庚辰年即公元1220年。不过,蒙古国十二生肖纪年的方式并没有因干支纪年的出现而废止。

蒙古国时期尤其是成吉思汗时期,蒙古国在汉地的统治基本是仰赖归降蒙古的汉地武装,而官制也多是照搬金朝官制。正如陈高华先生所言,当时“降蒙官员、将领所授官职,一般均沿用金朝制度,常出于本人的请求”。另一方面,归降蒙古的汉地武装头目(因世袭任职,常被称为汉世侯)往往自行任命官员、铸造官印。1220年春,真定路藁城县人董俊担任“右副元帅行元帅府事,佩金虎符仍中山知府”,“得便宜辟置官属,刻铸符印”。在蒙古国官制尚未完善的背景下,汉世侯铸造的官印也多会沿用金朝官制。正因为此,此一时期蒙古国官印容易被误识为金朝官印。

二 部分干支纪年官印考释

下文笔者简要列举《金代官印集》所收干支纪年官印的概况,并就其中4方官印的归属进行考释。

表一:《金代官印集》所收干支纪年官印

<table><tbody>

序号

官印名称

铸造时间

铸造机构

馆藏地点

备注

1

涿州节度使印

癸未年(1223)七月二十一日

规措所

河北省博物馆

036

2

汝阴县印

壬辰年(1232)三月日


阜阳市博物馆

050

3

都纲司印

癸巳年(1233)月日

行尚书省

吉林省博物馆

097

4

都元帅府之印

甲申年(1224)九月日

规措所

河北省博物馆

172

5

合札左监军印

甲申年(1224)闰八月日

规措所

河北省博物馆

186

6

北京路都元帅府印

己卯年(1219)七月日



203

7

兴中总管都元帅府印

乙酉年(1225)十一月初一

规措所

河北省博物馆

205

8

万户之印

壬辰年(1232)四月日


阜阳市博物馆

250

9

征行都统之印

壬午年(1222)四月日

行部

吉林省博物馆

315

10

虎威副都尉印

壬辰年(1232)正月日


山东苍山县文化部门

402

11

提控之印

壬辰年(1232)四月日


阜阳市博物馆

441

12

提控之印

丁亥年(1227)

行尚书省

淮阴市博物馆

442

13

征行副提控印

辛巳年(1221)八月日


上海博物馆

474

14

兵马都提控印

□巳年六月□七日


辽宁省博物馆

475

15

都提控所之印

壬辰年(1232)三月日


阜阳市博物馆

496

16

都提控所之印

壬辰年(1232)四月日


阜阳市博物馆

497

17

都提控所之印

壬辰年(1232)三月日


阜阳市博物馆

498

18

行元帅府经历司印

壬辰年(1232)十二月

保垣州帅府

濮阳市博物馆

550

/<tbody>/<table>

1,行元帅府经历司印

薛磊:蒙金战争时期干支纪年官印新考

1987年4月26日出土于河南省濮阳县红星街,印背刻“元帅府经历司印”、“保垣州帅府造”,侧刻“壬辰年十二月”。

壬辰年(1232),为金宣宗天兴元年、蒙古窝阔台汗四年。“保垣州”之名未见于《金史·地理志》和《元史·地理志》。按清朝嘉庆年间杨元锡纂《长垣县志》所辑元世祖至元八年(1271)“崇真观碑”,“当圣朝开创之初,而乃升县为州”,“有夷山道士李志真者,……一日复寓保垣州。有节使吴帅、经历刘君久歆德业之尊,遂择高明之所,地举以东北隅,观揭以崇真额”。另有杨元锡之按语曰:“右碑在县城内崇真观,……碑文云开创之初,升县为州,又云复寓保垣州云云。是元初曾升县为保垣州矣。《元世·地理志》不载,或升州未久,仍改为县耶”。上述“崇真观碑”有力地说明了两个问题:第一,由长垣县(治今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县)升格的保垣州为蒙古国的行政区划;第二,蒙古国时期保垣州确有“行元帅府经历司”的设置。综上,笔者认为此方官印为蒙古国官印,而非金朝官印。

2,北京路都元帅府印

薛磊:蒙金战争时期干支纪年官印新考

该印出土于黑龙江省绥化县,原载1937年刊罗福颐辑《满洲金石志》,印背刻“北京路都元帅府印”、“己卯年七月日铸”。

己卯年(1219),为金宣宗兴定三年、蒙古成吉思汗十四年。北京路,治今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大名城。1215年蒙古将领木华黎率军攻占北京。北京为辽西重镇,蒙古军占领北京后,一改以往攻而不守的剽掠式的作战策略,任命蒙古将领吾也而为兵马都元帅镇守北京,同时任命金朝降将寅答虎为北京留守。汉人史秉直则以北京“行尚书六部事”的身份负责吾也而军府之事十余年。

1219年北京路在蒙古国的统治之下,随后更成为蒙古国经略东北的统治中心。由此可见,“北京路都元帅府印”应该属于蒙古国官印。同时该印也说明,南宋人赵珙《蒙鞑备录》所载,庚辰年(1220)蒙古始用干支纪年的说法,可能仅是针对蒙古中央朝廷而言。

3,兴中总管都元帅府印

薛磊:蒙金战争时期干支纪年官印新考

1954年于河北省保定征集,印背刻“规措所造”、“乙酉年十一月初一”,侧刻“兴中总管都元帅府印”。

乙酉年(1225)为金哀宗正大二年、蒙古成吉思汗二十年。1215年蒙古军攻占兴中府(治今辽宁省朝阳市),任命石天应为兴中府尹。1216年春叛将张致攻陷兴中府,“木华黎讨平之”。自此之后,兴中府一直在蒙古国的管辖之下。可见,“兴中总管都元帅府印”应该属于蒙古国官印。

4,涿州节度使印

薛磊:蒙金战争时期干支纪年官印新考

1954年于河北省保定征集,印背刻“规措所造”、“癸未年七月二十一日”,侧刻“涿州节度使印”。

癸未年(1223),为金宣宗元光二年、成吉思汗十八年。按《金史·地理志》,涿州为刺史州。兴定二年(1218)八月“河北行省以苗道润军隶涿州刺史李瘸驴”。可见,直到金朝兴定二年涿州仍然为刺史州。1223年“涿州节度使印”表明此时涿州已升格为节度州。涿州节度使应为蒙古国的官职。根据《金史》的记载,蒙古军最后攻陷涿州的时间是1220年。

余蔚先生在《中国行政区划通史(辽金卷)》中已经指出“涿州节度使印”和“兴中总管都元帅府印”应该是蒙古国官印。由于余蔚先生关注的重点是涿州和兴中府的政区沿革,因此没有对蒙金战争时期干支纪年官印的归属进行整体性的论述。

三 干支纪年官印的铸造机构

《金代官印集》所收干支纪年官印的铸造机构有保垣州帅府、行部、规措所、行尚书省。前已述及,蒙古国时期保垣州帅府的设置可验之于碑刻资料。

行部是指朝廷六部的派出机构,金朝后期设置较为广泛。蒙古国辖区很早就有“行部”的官称。1214年蒙廷授予王檝“宣抚使,兼行尚书六部事”。如前所述,1215年蒙古军攻陷金朝的北京之后,史秉直长期担任北京“行尚书六部事”。

规措所,曾为金朝末年的地方官制,主要负责筹措军需物资等事。“规措所”的前身为“军前行部”。蒙古汗廷沿用金朝规措所的机构设置,虽缺乏明确的文献记载,但仍然有迹可寻。1240年窝阔台汗任命梁泰为“宣差规措三白渠使,郭时中副之,直隶朝廷,置司于云阳县”。今天内蒙古博物院藏有一方“宣差规措之印”,该印是回鹘体蒙文和汉文的合璧印。

成吉思汗时期“行尚书省”成为不少汉地世侯的头衔。例如,1220年严实被任命为“金紫光禄大夫、行尚书省事”;1226年张荣被任命为“金紫光禄大夫、山东行尚书省,兼兵马都元帅、知济南府事”。

“帅府”、“行部”、“规措所”、“行尚书省”铸造官印,反映出此一时期汉地世侯自治地方的政治背景。现有关于元代汉世侯的研究成果尚未注意到这批官印资料。

窝阔台汗在位中期以后,蒙廷对中原汉地统治机构进行了全面调整。与蒙廷官制改革相同步,汉世侯利用“帅府”、“行部”、“规措所”、“行尚书省”等机构颁发官印的情形亦逐渐减少。窝阔台汗时期在耶律楚材的主持下朝廷对官印的铸造、颁发制度亦进行了改革。“诸路官府自为符印,僭越无度,公(耶律楚材——引者按)奏并仰中书省依式铸造,由是名器始重”。

(作者为南开大学历史学院副教授,该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元代官制研究:基于元代官方印章的考察”(13CZS015)阶段性成果。)

文章刊于《元史及民族与边疆研究》第三十六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