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貸,可以不還嗎?

高利貸,是個金融名詞。顧名思義,有高額利息的貸款。

高利貸,可以不還嗎?

我國對高利貸的認定: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取締地下錢莊及打擊高利貸行為的通知》中規定:民間個人借貸利率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但雙方協商的利率不得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金融機構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不含浮動)的4倍。超過上述標準的,應界定為高利借貸行為。

自2015年9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施行後,高利貸的標準不再以是否超過年利率24%為標準,而以是否超過36%為標準,也就是說年利率不超過36%的都不屬於高利貸。

高利貸可以不還嗎?白日做夢!

貸高利貸還不上的人可以蒐集證據證明屬於高利貸(請注意:需要的是證據鏈),超過銀行貸款利率四倍的利息無效。如果私人借貸高利貸是為了詐騙則會坐牢,否則屬於民事案件,不會坐牢。家裡有些奢侈品可以查封拍賣,但會影響正常生活的物品和房子不會查封拍賣。

高利貸不違法,只是超過限制的利息法律不予保護,但法律保護範圍內的借款和利息還是要依約償還的。如果未依約償還本金和利息的,出借人可以向法院起訴,主張權利,經過法院強制執行仍不償還的,會被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如果查明有能力履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決的,還可能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這可是刑事案件了。所以,如果你認為高利貸違法且可以不還,這本身就非常危險了!

不管我們經濟狀況如何,底線一定要把握!

我常常跟我的朋友說,有四個東西這輩子都不要碰“黃、賭、毒、高”,裡面的高就是說高利貸。

這個東西從古到今都有,最經典的就是白毛女他爹借了黃世仁錢,因為驢打滾的利息要把女兒拉去頂賬啦。只要沾上這種東西,那就意味著你將淪為“待宰的豬”。到了現代社會,互聯網技術的發展,給了高利貸更多的偽裝,一次次的屠刀揮下,多少人或傷或死,加上催收公司的血腥手段,電話轟炸、語言威脅都是小事,很多利用裸照、借款人的通訊錄、借款人的招嫖P成黃圖進行散播威脅,甚至偽造律師函、偽造通緝令等等。多少借款人神經崩潰、跳樓、各種自殺,慘劇太多了。就比如2019年浙江溫嶺警方破獲迄今最大規模的“套路貸”,短短一年就向9萬人累計放貸2.9個億,至少有6個人在利滾利的債務下和“軟暴力”催收下自殺而亡。

而很多作高利貸公司老闆的錢,也是民間借貸籌集的,如果回款失敗,這些老闆也要面臨出資方的追殺,這就是個血淋淋的吃人和被吃的血腥循環。

超前消費、過度借貸 ,請理性對待!

商業社會,從一次次消費升級到信用卡、花唄、借唄、閃電貸等等超前消費引導產品的出現,其實暗示了我們,資本在不斷的刺激人們去“超前消費”,加上商家的營銷引導,讓年輕人喝了太多的毒雞湯,“會花錢的人才會賺錢”“每個女人都應該擁有一件奢侈品”“看他愛不愛你,就看他給你多少錢花”...,那麼“過度借貸”的病態現象絕對不會避免,而且這種情況越來越“常態”,而當這種“病態”成為了常態,那“病態還稱之為病態嗎?”

人的見解往往是邏輯滯後於慾望(剁手一時爽,還款淚兩行!),借錢生活就像油炸食品或者高熱量食品那樣誘人,誰能有力量去阻止別人為滿足口腹之慾而大吃特吃呢?我們管不了別人,我們只能管我自己。資本的力量下,我們或許都是螻蟻。但即使事螻蟻我們也要懂得這個東西絕對不碰。


高利貸,可以不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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