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口頭辭職,疫情期間公司要求線上辦離職手續,請問是否合理合法?

笑笑165962869


年前自己提的離職,年後辦手續有什麼毛病嗎?疫情與辦手續不衝突!一諾千金呢(≧∇≦)/???


雪落春泥


小莉在一家公司工作了5年了,後來因為覺得在此公司沒有意思了,於是就在十一長假前向公司提出了口頭辭職。

然後十一期間,小薪發現自己生心期好像還沒有來於是就去醫院檢查了一下,發現自己懷孕了,於是是心喜若狂的發了朋友圈,待冷靜了後覺得自己不能辭職了,因為辭職後也不好找工作了,正在糾結的時候覺得自己反正是口頭說的,所以就覺得繼續上班就是了。

但公司卻不這樣認為,公司也看到了他的朋友圈,於是立馬就給她辦理了離職手續,並且把她的崗位安排了人,這下她不幹了,就把公司告上了法庭,堅決否認了自己的口頭辭職,一致認定公司知道她懷孕了,所以才這樣說的。

最後因為公司提供不了證據來證明小薪的口頭辭職,同事的證據也因是跟公司有利益關聯,沒有被採納。最後因為小莉是懷孕期間,所以判定公司賠償小薪的雙倍賠償金,也就是(n+1的雙倍)一年的工資。

所以你口頭辭職,公司現在要你線上辦理離職,怎麼辦呢

如果你想繼續那麼就辦,要是你不想辭了,公司沒有留下你口頭辭職的證據的話(比如錄音,錄視頻等),那麼就可以否認你曾經說過這樣的話,那怕同事作證也可以以同事跟公司有利益關聯要法院不予採納,如果公司執意要你辦,那麼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最後給個意見,這次公司同意了你繼續留下來,那麼等疫情結束了,好找工作了,還是重新再書面辭職吧,因為你在這公司基本上沒有了發展的空間了。

或許在你離職單上你的評語可能不會很好,以及以後你新公司來進行背景調查,估計對你不利。

所以我建議如果你是管理層的話還是辦吧,如果只是普工的話那麼就不要擔心,因為沒有公司會對普工做背景調查,最後決定怎麼做,還是得你自己來分析利弊。

我是小丸子,以上是我個人觀點,謝謝你的閱讀。希望閱讀後可以給我點贊以及關注我,職場上的問題可以向我提問!


小丸子悟職場


既然你提出了辭職,那麼公司要求你辦理離職手續肯定是合理合法的!

一、公司是按正常流程在為你辦理離職手續。辦理離職手續的內容主要有《員工離職申請單》或員工的辭職報告、工作交接清單、籤《解除、終止勞動關係通知書》。後期公司為你辦理停繳社保、解除用工備案需要用到書面的《解除、終止勞動關係通知書》。

二、公司這樣做為了規避勞動糾紛的風險。雖然你是口頭提出辭職,但沒有這些書面的手續,如若你倒打一耙,告公司違規解除你勞動關係的話,那麼公司極有可能敗訴。

說出口的話,就如同潑出去的水,難收!積極配合公司辦理好離職手續,這樣大家面子上都好看!


Xiangyang紅哥


這個主要看你是不是真的想離職。

想離職

就配合公司辦理離職手續,如果沒有離職手續,在法律層次來說你就還是公司員工,這樣你以後出什麼問題公司還是會承擔一些責任。

法律意識比較高的公司都會這樣,這個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不想離職

就不要簽字,如果因為工作能力不匹配崗位,可以讓公司調崗,最後也不是你工作原因給公司帶來嚴重影響損失,只是因為疫情導致暫時無法上班,而公司要辭退你,那可以和公司協商賠償,如果協商不了,就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如果一方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打官司)。

通過法律程序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不要怕打官司,輸的一方要承擔贏的一方訴訟費,交通費和誤工費。


為電商思考


合情合理。

口頭辭職也是辭職,是具有法律效應的。

年前肺炎疫情還不嚴重,也是到了春節時才感染人數暴增,直到現在全球經濟都因為疫情受到很嚴重的影響。

像這種情況,

對於你:

可能是年前就想辭職,所以才會口頭和公司辭職,而想不到年後新工作比較難找,所以就打消了辭職的念頭。

對於公司:

一般年前公司都不太喜歡員工離職,年前離職會導致年後崗位沒人,而且年後也非常難招到人。

但2020年是特殊的一年,年前捨不得員工辭職,年後巴不得員工辭職。

疫情在春節後爆發,很多的企業都無法正常復工,本來就只放一個禮拜的春節假期,一而再,再而三的延遲復工,到現在也都快2個月了還無法正常開工。造成了大部分的企業很大的經濟損失,有的為了減少開支,減少部門,降薪,裁員,有的支撐不住的可能就喜歡關門大吉了。

所以對於員工年前口頭提出的未同意的辭職,對現在的企業來說反而是個好消息吧。如果是為了降低運營成本辭退員工,還要給予相應的賠償金。

說出去的話潑出去的水,收不回來。這時公司要求你線上辦理離職手續,只能說是應你口頭提出的辭職,且同意你離職,並沒有不合情理之處,而且也沒有違法勞動法。


以上是紫竹一文的回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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