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里換地起糾紛,人民法官巡迴調解促和諧!

3月18日上午,三都縣法院第一人民法庭到大河鎮堯基村以巡迴開庭的方式,在當事人家門口審結了一起土地買賣糾紛案,切實讓群眾感受到法院的司法溫暖。

原告和被告是大河鎮的兩名村民,因原告無宅基地建房,於2009年10月11日原告與被告自願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口頭協議),原告將自己的承包責任地一幅與被告承包責任地一幅互換,補償被告1200元,並於當日向被告支付了補償款。後因其他原因原告未能在被告用於調換的土地上建房,原、被告均在自家原土地耕種至今。原告要求被告退還補償款1200元,經村委會組織雙方調解,未果。原告為維護合法權益,提起訴訟。

鄰里換地起糾紛,人民法官巡迴調解促和諧!

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多年來,遇到困難急需別人幫助的時候,鄰居往往是第一時間幫助你的人。通過法官的一番勸解,雙方也明白鄰里之間情誼難能可貴,最終各退一步,原告支付被告600元,雙方握手言和,案件調解成功。

鄰里換地起糾紛,人民法官巡迴調解促和諧!

近年來,三都縣法院深入開展巡迴審判工作,為當事人著想,將法庭搬到鄉村,就地調解當事人矛盾糾紛,將矛盾化解在基層,促進鄰里和諧,方便了群眾,也拉近了人民法院與群眾間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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