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審!柳州一公司三名女員工被控夥同國家工作人員侵吞478萬元

3月23日上午,柳州市魚峰區人民法院復庭繼續審理黃某、熊某、劉某三人被控犯貪汙罪一案。據公訴機關指控,三名被告人夥同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財物價值達478萬餘元。(相關報道:多次送錢給民政局長“求關照”,柳州一公司及董事長受審!)

受審!柳州一公司三名女員工被控夥同國家工作人員侵吞478萬元

該案的三名被告人都是女性,同為柳州市民鴻工貿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民鴻公司”)員工。今年37歲的黃某是公司會計,40歲的熊某是出納,53歲的劉某是公司辦公室工作人員。民鴻公司成立於2007年,是一家經營殯葬服務、場地租賃的公司。


公訴機關查明,1993年3月,柳州市民政局下屬事業單位柳州市社會福利生產管理處全額出資成立柳州市福利生產物資供應站(2002年更名為柳州市福利企業服務中心)。1995年10月,楊小龍(已受審)被柳州市社會福利生產管理處任命為柳州市福利生產物資供應站總經理,至今一直擔任該企業法定代表人。2007年7月柳州市福利企業服務中心、柳州市殯葬管理協會、柳州市社會福利企業協會共同出資成立民鴻公司,楊小龍出任民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2014年7月,民鴻公司股東變更為柳州市福利企業服務中心和柳州市殯葬管理協會。

受審!柳州一公司三名女員工被控夥同國家工作人員侵吞478萬元

公訴機關指控,2016年8月,楊小龍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便利,夥同被告人劉某、熊某、黃某,未報有關部門批准,未經資產清算或改制程序,通過偽造股權轉讓材料,退還柳州市福利企業服務中心和柳州市殯葬管理協會註冊資本34萬元的方式,私自將民鴻公司價值478萬餘元的淨資產佔為四人所有,其中黃某、熊某、劉某各自佔有該公司23.53%的股份。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黃某、熊某、劉某夥同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財物價值達478萬餘元,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貪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在庭審中,黃某認為自己的行為並不構成貪汙罪,熊某和劉某都表示不清楚自己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3人在自我辯護中都說,各自拿出8萬元來投入民鴻公司,並不是想侵吞公司財產,只是想成為股東後能漲工資。成為股東後,3人的月工資均漲到了6000元。而在此前,劉某的工資只有每月2000多元。成為股東當年年底,黃某、熊某和黃某就以分紅的形式,分別從民鴻公司領到了5萬元。


庭審結束後,法庭將擇期對該案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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