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擴大高校畢業生就業渠道,擴大博士後崗位規模

3月21日,科技部發布《關於科技創新支撐復工復產和經濟平穩運行的若干措施》,共推出9個方面18條具體措施,其中關於擴大高校畢業生就業渠道中提出,在國家科技計劃支持的項目中,推動高校、科研院所設立科研助理或輔助人員崗位,擴大博士後崗位規模。

科技部:擴大高校畢業生就業渠道,擴大博士後崗位規模

科技創新支撐復工復產和經濟平穩運行的重點措施:

(一)啟動實施“科技助力經濟2020”重點專項。

  1.按照“週期短、見效快、程序簡捷規範”的原則,通過重點研發計劃快速啟動實施一批技術創新項目,特別是短期內能見到實效、帶動效果明顯的技術成果轉化落地項目,實施週期兩年以內,支持一批優秀科技型企業克服疫情帶來的短期困難,對疫情嚴重地區予以適當傾斜。各地方要結合自身實際加大科技投入,支持科技型企業有序復工復產和經濟平穩運行,實現創新發展。

(二)充分發揮國家高新區在推動復工復產中的重要載體作用。

  2.各地方要針對低、中、高不同風險等級地區以及不同企業和產業特點,制定差異化、精準化的復工復產舉措,指導推動國家高新區分級有序復工復產。推廣應用健康監測、智慧物流、遠程辦公、數字政務等新技術新產品,利用科技手段支撐企業復工復產。建立健全國家高新區復工復產統計監測體系,發揮一站式信息服務平臺作用,實現信息共享。

  3.加快推動新佈局一批國家高新區,優化國家高新區空間佈局,通過以升促建,完善科技服務體系,促進高新區高質量發展。進一步完善國家高新區高質量發展評價指標體系和考核辦法,建立有進有出的動態調整機制,強化動態管理。

(三)實施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發展行動。

  4.大力推動科技創新創業,加快壯大科技型中小企業規模,促進高質量就業。加強對“雙創”服務機構的考核評估,引導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大學科技園等打造市場化、專業化、全鏈條服務平臺,提高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服務能力。支持龍頭骨幹企業發揮創新資源、市場渠道、供應鏈等優勢,通過建立專業化眾創空間、協同創新共同體等方式帶動產業鏈上下游中小企業同步復工、協同創新。推動重點區域和有條件的地方開展科技創新券跨區域“通用通兌”,根據“雙創”服務機構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服務績效予以後補助支持。

  5.加大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利用各種線上線下平臺組織開展政策宣講、在線培訓、在線答疑等,面向科技型中小企業宣傳解讀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相關援企穩崗、減稅免費、社保減免、金融支持等重點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加大中央財政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特別是科技型小微企業研發活動的績效獎勵,建立部省聯合資助機制。

協調推動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

  6.加大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融資支持。推動設立支持新藥、醫療裝備、檢測、疫苗等領域的子基金,加快抗疫攻關科研成果的轉化和產業化。引導已設子基金加大對疫情重點地區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支持。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推動科技成果轉化貸款風險補償試點,引導地方政府和商業銀行積極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發展。

(四)加大對高新技術企業的激勵引導。

  7.研究完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和便利化措施,加強高新技術企業創新能力評價,進一步落實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推動更多領域和地區符合條件的企業享受激勵政策。

  8.開展高新技術企業上市培育行動,加強對高新技術企業的對接服務與培訓指導,與證監會、上交所、深交所等加強合作,暢通高新技術企業上市融資渠道。

(五)實施先進技術推廣應用“百城百園”行動。

  9.圍繞“一城一主題、一園一產業”,組織遴選100個左右創新型城市(縣市)和100個左右國家高新區、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範區、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等,結合地方需求及其優勢快速推廣應用一批先進技術和科技創新產品。

  10.加快國家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發佈關於高校專業化技術轉移機構建設發展的實施意見,遴選一批高校開展國家技術轉移中心建設試點,面向社會開展技術轉移服務。鼓勵和推動社會化、市場化技術轉移機構發展。建設科技成果信息共享服務平臺,完善科技成果動態徵集、評估、發佈機制。

(六)培育壯大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

  11.大力推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加大5G、人工智能、量子通信、腦科學、工業互聯網、重大傳染病防治、重大新藥、高端醫療器械、新能源、新材料等重大科技項目的實施和支持力度,突破關鍵核心技術,促進科技成果的轉化應用和產業化,培育一批創新型企業和高科技產業,增強經濟發展新動能。

  12.編制面向智慧醫療、智慧農業、公共衛生、智慧城市、現代食品、生態修復、清潔生產等應用場景的技術目錄,在國家高新區、國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創新發展試驗區、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範區、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等打造示範應用場景,推動實施一批醫療健康、智能製造、無人配送、在線教育等新興產業技術項目,引導消費和投資方向。

(七)開展科技人員服務企業專項行動。

  13.重點支持擁有創新成果的科技人才加快成果轉化應用,推動國家科技人才計劃入選人才等率先服務企業,引導地方組織科技人員服務企業。組織創新人才培養示範基地選派“科技專員”,為企業開展科技創新和科學普及服務。搭建人才與企業技術需求信息交互服務平臺,推動科技人員與企業精準對接服務,建立人才與企業需求雙向互動交流機制。優化外國人來華服務管理,提供出入境便利。加快組織實施疫情防控有關的高端外國專家項目,探索離岸創新、遠程合作等智力引進新模式。

  14.落實科技人員創新創業各項政策,將科技人員服務企業情況作為職稱評審、崗位競聘等重要內容,對於成效突出的優先推薦申報國家科技人才計劃。抓緊落實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試點。

(八)推動科技特派員助力保障春耕生產和扶貧攻堅。

  15.精準選派一批科技特派員深入生產一線,重點圍繞春耕生產、重大病蟲害和動物疫病防治等技術需求加強技術服務。加快推廣一批符合實際需求的先進技術成果,編制印發科技手冊,組織科技特派員向農民定向推送農業生產政策、春耕備耕技術,指導企業、專業合作社等參與農技推廣。

  16.開展科技助力脫貧攻堅,統籌推動對建檔立卡貧困村科技服務和就業帶動全覆蓋工作。實施就業行動計劃,紮實開展產業扶貧,深入推進消費扶貧。

(九)擴大高校畢業生就業渠道。

  17.在國家科技計劃支持的項目中,推動高校、科研院所設立科研助理或輔助人員崗位,擴大博士後崗位規模,其勞務費用和有關社保補助按規定從項目經費中列支,支持高校畢業生短期就業。

  18.依託國家高新區設立大學生就業實訓基地,開展創業培訓,建立見習崗位等,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