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的時候開發商說可以辦房產證,買了幾年都沒有辦下來怎麼辦?

為目標奮鬥


關於房產證的辦理是廣大購房者比較關心的問題。那麼為什麼好幾年辦不下來一個房產證呢?從題主的題幹中,我們不知道你買房是否合同網簽了呢?如果合同網簽了,那麼可以確定其五證是齊全的,所以就不存在前期手續的問題,拿不到房產證出現的問題就是後續的問題;如果沒有網籤,那麼有可能是五證不全,那麼房產證可能就遙遙無期了。

下面我的回答將以第一種合同網籤通過的情況來進行回答。如果前期手續沒有問題,那麼問題主要集中在後期手續的問題了,一般情況下,《商品房買賣合同》制式的範本都是要求交付後90天辦理產權登記的,但是在實際操作中,絕大多數開發商都會將90天的時間進行修改,因為開發商往往對於產權登記過程不可控,所以都會盡量給自己留出更多的時間來進行辦理,所以很多是在交付後730天內辦理(關於這一點,大家可以參照自己手裡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辦理產權登記(也就是我們業主最為關心的房產證辦理)主要分為兩步,第一步是將項目所有的樓棟房屋辦理一次產權登記至開發商名下,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大證,然後再依據樓盤表以及經過備案後的購房合同一一對應,將每一戶轉移登記至購房人名下,這時就是真正意義上的產權登記了,登記後出證。

那麼一般情況下不能按期取得房產證,有很多種因素,最主要的有以下幾種:

未取得竣工驗收備案文件(也有叫綜合驗收)

竣工驗收備案文件是辦理產權登記的最為重要的資料之一。

竣工驗收包含了建築主體竣工驗收、消防、節能、防雷、抗震等專項驗收,過程及其複雜,其流程主要有工程竣工掃尾,施工單位竣工預驗,施工單位向房地產開發企業或建立公司提出竣工驗收申請,監理單位檢查,專項驗收,竣工驗收,問題處理,辦理移交,最後才到竣工驗收備案。整個過程涉及到房地產項目開發所關聯的地勘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以及規劃部門、消防部門、環保部門、城建部門等多個內外部合作單位及監管單位。

雖然按照《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是的交付標準第一項就是要取得竣工驗收備案文件,但是在實際的房地產操作項目中,要把竣工驗收全部做完,是需要一個很長的過程的,所以很多的開發商就會利用五方驗收來代替竣工驗收備案矇混過關,先交付了再說。

辦理竣工驗收備案對於大型的開發商來說,有一支專業的報建部門,而且政企關係非常好,且團隊來跑手續的,但是對於一些小的開發商來說,就會存在問題,目前常見的很多開發商交房已經兩三年甚至五六年了仍然無法辦理產權登記。

因為不能如期取得竣工驗收備案也是導致產權登記不能如期辦理的最多的。

項目被抵押、查封、凍結等

由於房地產項目對於資金的需求量非常大,所以很多資金能力較差的開發商就會利用土地使用權抵押貸款、項目開發貸等手段獲取資金來源。那麼在開發企業未償還完貸款時,該項目是不等進行轉移登記的,所以這個時候就是能辦大證,不能辦小證。

有些項目前期因為開發企業涉及到官司,或者前期爛尾樓等原因,造成該項目被法院依法查封或者資產凍結等,都會影響後期的產權辦理及轉移。

規費、稅金未繳納或者未繳清

這種現象也是會影響產權登記不能正常辦理的,要進行產權登記並轉移登記,其前期規費、土增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契稅等都是要有完稅證明的。而這一點對於一些操作不規範的企業來說,因為其管理鬆散、納稅意識不強,甚至前期由於減免稅收等問題未得到解決,都會導致無法按時完稅。


另外在稅金方面,也涉及到個人購房者繳納的契稅,這個契稅在很多地方都是由開發商代收的,但是後期交稅時,延遲繳納或者其他一些原因,不能正常辦理的,將會直接影響產權轉移的辦理。也有的開發商不代收,要求業主自己去稅務局繳納後,提供完稅證明。所以這一點也是必須要注意的,提前繳納。

綜上所述一般情況下,未能如期辦理產權登記的不在少數,主要還是在於開發商對於後期手續辦理及項目自身資信方面存在的問題為主。


如果您遇到這種情況該怎麼辦呢?

第一、詳細閱讀《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產權登記相關條款,具體的約定時限、違約責任以及賠付標準等。

第二、要堅決動用法律武器維護好自身的合法權益,和開發商講這種道理沒用,法律會有公道的裁決。


好了以上是我的回答,謹代表個人觀點,如有不妥,請指正批評。


如果您贊同我的觀點,點個贊;如果您有不同意見可以留言或者私信我們一起討論。



超哥說房產


買房幾年還沒有辦出房產證,首先,這是一個比較嚴重的問題,你一定要重視,且儘快去解決。

房產證辦不出來,主要原因如下:


1、開發商五證不全。

一般開發商在房子開始銷售的時候就必須要按規定拿下《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或《商品房銷售許可證》以上5本證書,現在政府都要求在開盤時,必須把證件公示的售樓部的。


2、項目竣工驗收沒有通過。

開發商項目竣工後需要向項目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開發管理部門提出竣工驗收申請,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收到竣工驗收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涉及公共安全的內容,組織工程質量監督、規劃、消防、人防等有關部門或者單位進行的驗收。

開發建設單位會同設計、施工、設備供應單位及工程質量監督部門,一起對該項目是否符合規劃設計要求以及建築施工和設備安裝質量進行全面檢驗,取得竣工合格資料、數據和憑證。


3、如果項目沒有通過竣工驗收。

一般最大的可能是開發商違規建房,沒有按照最初報批報建的規劃施工圖進行建造,或者開發商擅自改變規劃,對業主公共部位進行挪用等,還有就是質量沒有達到合格要求。


4、開發商沒有繳納相關的稅費。

開發商在業主交房辦證之前,也是需要繳納企業的相關一些稅費的,如果開發商沒有繳納這些稅費,或沒有錢繳納這些稅費,那業主的房子就算竣工驗收通過了,但是也無法辦理產證。我們這裡有個小區,開發商因為股東爭鬥相互拆臺,最後導致企業經營不善,小區還有剩餘較多的房子因為開發商沒有交齊各項稅費而無法辦理產證,一直拖了很多年了。


5、另外還有一種情況是買房人自己的契稅等沒有繳納。

但是一般這樣情況很少,如果是這種情況開發商應該早就通知業主去繳納辦證了。


鑑於以上幾個原因,其實都不容忽視,都是較大的問題。你現在一定要去了解你的房子無法辦理產證的原因在哪裡,如果自己無法瞭解的,可以打市長電話投訴,消費者協會投訴,都會限期給回覆的。


然後,儘可能的聯繫開發商儘快辦理產證,時間越久越不利,開發商企業倒閉了,破產了,那後期辦理就更難了。房子沒有產證,就像人沒有身份證,是不受保護的,也無法安排落戶、學校就讀等事項,更影響房子的升值和價值,一定要重視這個問題,儘快解決。









我們有房


房產證作為購房後交易的唯一憑證,很多購房者在買房後都會遇到房產證遲遲辦不下來的問題,那麼問題來了!

一、未下房產證是不是我買的是小產權房子?

答案是錯誤的,開發商在拿到五證後,並和購房者簽署網籤合同,就是大產權房子。

二、為什麼房產證遲遲下不來?

那麼為什麼房產證遲遲未下,一般房產證在交房後陸續會辦理,一般房產證在交房後180工作日即可到手,也就是所謂六個月,正常時間。

三、什麼情況下房產證下不來?

1、開發商在交房後私自改建規劃,造成後期驗收不通過,無法辦理大證,大證無法辦理,每戶的不動產證更是無法辦理。

2、開發商代收的契稅和公共維修基金一直沒有交到監管部門,挪作它用。一旦開發商資金糯挪作它用,你根本就拿不到房產證,現在有地區是直接交到監管部門。

四、出現了這種情況,作為購房者應該怎麼辦?

1、直接和開發商溝通,(雖然沒有效果,但也是最直接的)

2、可以到相關部門協商解決,(意義不大,但是也得施加壓力)

結語:一般開發商如果正常辦理,不動產證是非常快的,不會出現5-7年一直遲遲下不來房產證的現象。

望以上回答能幫助到您!





木子日常工作生活記錄


回答這個問題之前,你也先回去再仔細閱讀一下你和開發商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看看合同條款內的辦房產證的日期是什麼時候。有些範本是交房後90內辦理產權登記證,有些則是交房後730日內辦理產權登記。

交房的前提是項目通過五方驗收後並取得竣工驗收備案。有些實力不強的小房開,樓盤雖然在建,但是由於開發商資金鍊緊張,工程施工斷斷續續,建設週期不斷拉長,辦證時間也會跟著延誤。

如果你的房子已經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如期交付了,但辦理房產證的時間超過了,那建議你們通過法律途徑來維權了,最好是聯合整個小區的業主一起抱團維權,同時也可以去當地的相關部門投訴。

我所在的小區,開發商也延誤辦理房產證,我們成立了維權小組,自發捐款,一邊聘請律師打官司。一邊不斷地向市長熱線投訴,也聯合當地有影響力的媒體曝光此事,利用社會輿論的力量不斷地給開發商施壓,最後才得以順利辦理。


犀利營策部28號


產權辦不下來有原因的,有可能遇到的問題:

1.房屋質量沒有通過相關機構的驗收:比如消防工程或者防水防火設計等(現在的工程消防驗收審核嚴格)。

2.開發商的資質不合格:在買房的時候,相信很多朋友都知道要查看一下開發商的五證是否齊全。

3.開發商是否有違章建築等。

我這裡只能提供這些信息,以上的信息也有可能是導致產權證辦不下來的直接原因。


LUZHOU0830


這種情況很有可能是開發商把你們的房子拿去銀行做抵押了、一般交房一兩年都會拿證


深漂富士康劉小胖


回遷房一般分為有產權、無產權兩種。有產權的又分為大產權、小產權,或叫全部產權、部分產權。對於擁有全部產權而且已辦了產權證的回遷房在買賣時,購買者只需要查驗房屋所有權證或者不動產權證、產權所有人身份證明是相符的便可進行交易。

部分產權一般是指土地為劃撥,未交納土地出讓金的。對於擁有部分產權的,不建議購買。

如果客觀上需要購買的,在協議書中約定,在辦理回遷房的產權過戶手續時,將由買受人補交土地出讓金。另外,在和賣房者簽定合同的時候可以訂立附期限的合同,以產權過戶為合同生效條件及全部付款條件,也可以與賣方協商將購房款辦理提存公證,待該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並辦理過戶手續後,由公證處向出賣方支付。在這裡需要注意的是:回遷房買賣時,買方除要求賣方提供回遷協議及其身份證明外,同時要注意該房是否有共有人,共有人是否同意等。


AAA李承


1、先協商解決

交房三年沒拿到房產證屬於房產糾紛了,遇到這種情況可以先自行協商,平等、互利、合理、有償的妥善解決;主要是依據當事人之間訂立的合同進行協商,解決爭議雙方之間的房產證糾紛。如果糾紛各方無法協商解決,可根據糾紛的性質及法律關係分別向行政主管機關投訴,或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協商解決布料機可以行政機關依職權處理

關於房產證的問題,購房者可以向行政機關投訴後,行政機關根據主管範圍受理,依據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規章作出行政決定。如當事人對行政決定不服,可提起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除終局複議以外,須在收到複議決定書之日起15天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行政決定一旦作出即可執行,提起行政複議或訴訟並不停止執行。


平凡的人好難


開發商不能按照約定為業主辦理不動產登記的情況這些年來越來越少了,但是趕上了就積極面對,建議自己去起訴開發商,目前走法律程序的成本很低,案情簡單,基本就是合同糾紛。根據合同上的約定寫一下起訴狀,提供買房的合同票據相關的東西作為證據。要違約造成的損失。要求儘快完成開發商的手續辦理產權。還是會有效果的,別等到開發商都找不到。

政府也有解決辦不了產權的歷史遺留項目的機制,但是時間就會更長。儘量用法律保護自己的權益吧!


雷大妖怪


期房就是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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