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約定房產贈與子女未過戶,贈與關係不成立

夫妻離婚時,【離婚協議書】中約定將夫妻共同的房產贈與子女後未辦理過戶手續的,即使將房屋及產權證書交於子女的,贈與關係亦未成立,子女對於該房產不享有所有權。因為離婚協議書是離婚的夫妻之間對於離婚財產如何處理的安排,而並非是與其子女之間簽訂的書面贈與合同。並且【物權法】也規定,不動產的所有權轉移成立,以房屋辦理過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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