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送貨物金額為0如何開票?

贈送貨物金額為0怎麼開票

1、贈送的產品價格為0需要開具,應當視同銷售一樣做帳務處理. 借:管理費用/營業費用-業務招待費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 庫存商品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第50號令)第四條的規定,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貨物: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因此,如納稅人發生上述行為,則應按規定申報計算增值稅.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納稅人有條例第七條所稱價格明顯偏低並無正當理由或者有本細則第四條所列視同銷售貨物行為而無銷售額者,按下列順序確定銷售額:

(一)按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二)按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三)按組成計稅價格確定.組成計稅價格的公式為: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屬於應徵消費稅的貨物,其組成計稅價格中應加計消費稅額.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銷售自產貨物的為實際生產成本,銷售外購貨物的為實際採購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潤率由國家稅務總局確定.因此,符合上述有關視同銷售的規定的納稅人,應當依照上述規定確定銷售額.

贈送視同銷售會計分錄

借:應收賬款/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一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這個需要區分兩種情況.

一、如果贈品與主商品一併銷售,只收主商品的錢,那其價值就包含於主商品價格之內,不用另外視同銷售.

參考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土地價款扣除時間等增值稅徵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86號)七、納稅人出租不動產,租賃合同中約定免租期的,不屬於《增值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文件印發)第十四條規定的視同銷售服務.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確認企業所得稅收入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75號 )三、企業以買一贈一等方式組合銷售本企業商品的,不屬於捐贈,應將總的銷售金額按各項商品的公允價值的比例來分攤確認各項的銷售收入.

二、如果單獨贈送,則需要單獨視同銷售.

參考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 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視同銷售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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