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尔吉斯斯坦局部地区紧急措施及公民临时限制

丝路新观察比什凯克3月25日电 已明确在吉尔吉斯斯坦局部地区实行的紧急措施、对公民权利和自由的临时限制及其附加责任。


吉尔吉斯斯坦局部地区紧急措施及公民临时限制

在《关于在吉局部地区实施紧急状态》的总统令框架内,自2020年3月25日上午08:00至2020年4月15日上午08:00进入紧急状态。
限制所有公民在晚20:00至次日上午07:00出行,持通行证的公民除外,其中包括内务、医疗单位员工及公务人员。
从上午07:00至下午20:00限制其他公民的出行,前往食品店、药房、医疗机构除外,且必须持身份证明文件和手写调查表。调查表应包含以下数据:
-全名;
-电话号码;
-出门原因;
-出门时间;
-返回时间;
-居住地址;
-目的地地址。
从上午07:00至下午20:00,不限制参与市、区后勤保障的公民及车辆的移动,以及战略和其他国家活动主体的运行,持实施紧急状态区域以外居留证的公民除外。
应特别指出的是,禁止进入已实施紧急状态的区域,持相应地方居留证的公民除外。
已编订在紧急状态下允许营业的经营活动种类清单。该清单内员工的移动同样需从上午07:00至下午20:00进行,且基于企业负责人颁发的单位证明,并按照预定路线,仅使用企业组织的车辆。申请需提交至地区警备司令部,由司令签字盖章。复印件从地区警备司令部转交至车辆行驶相应区域的卡点。


在紧急状态下,允许以下产品的生产、运输和销售:
-食品及天然、原料和加工形式的食品,包括相应包装、容器等的生产;
-药品和医用制剂;
-燃滑油料和气瓶的产品及配件。
指定活动在相应生产和销售场所、售货亭、商店、市场、大型零售连锁店、药房和加油站进行。此外,允许商业银行及住房公用事业服务提供服务。
但生产、运输、销售货物及提供服务,需保证服务区内顾客之间保持至少1.5米的距离。
允许与确保上述企业安全有关的私人保安机构营业。
至于小型固定和移动摊点、咖啡馆、餐厅、食堂和其他公共餐饮点,仅允许其进行外带销售。
为保证食品、医疗用品不间断供应的货物运输,在市区、市与市、区与区以及国际双边和中转运输中通过公路运输的货物和邮件,不受基于企业申请的限制。


来源:吉尔吉斯斯坦“卡巴尔”国家通讯社

编译:维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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