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之前得過冠心病,被太平洋保險業務員忽悠辦理保險了,現在怎麼辦?

用戶707723338202312



1、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保險成立超過兩年,保險公司不得解除合同,發生保險事故時,保險公司應當承擔賠償或給付保險金的責任。這也就是非常有名的“不可抗辯條款”,關鍵詞是“超過兩年”。

2、在保險公司重疾險的實際操作中,不可抗辯條款的表現形式是:客戶投保之日起兩年後,初次罹患保單載明的重大疾病的,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也就是說投保兩年之後得的重疾,跟投保前得的病一樣,保險公司不賠;得的病不一樣,保險公司賠。由此可見,冠心病首先不影響其它重疾的理賠。


3、冠心病是心臟冠狀動脈粥樣硬化,使管腔狹窄或堵塞,或發生功能性改變,導致心肌缺血、缺氧或壞死而引起的心臟病。很多保險公司把嚴重冠心病列入了重疾保障範圍,其定義如下:


4、如果你母親住院時所患冠心病並不符合“嚴重冠心病”的定義,那麼交完第三期保費後,在未來即使罹患保單載明的“嚴重冠心病”和其它重疾,保險公司也會賠償。罹患不在保險責任內的疾病,當然不會賠償。

5、我的結論是:投保兩年後,冠心病既不影響其它重疾的理賠,又不影響嚴重冠心病的理賠。站在客戶的角度,如果身體狀況目前還可以,沒必要退保。當然,站在保險公司角度,歡迎來退保,那個業務員該重罰!

買醫療險、重疾險要趁早,帶病投保是大忌,理賠的時候肯定麻煩!

以上回答如有不到之處,歡迎批評指正!



條李清晰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六條對如實告知做了明確規定,如圖:

可以看出,如果投保時不如實告知,就算保險公司不知情(被保險人的健康狀況),但後期涉及到理賠時,保險公司查詢被保險人的就診記錄,明顯沒有如實告知,保險公司肯定會拒賠,還有朋友說有兩年不可抗辯期,抗過兩年就沒事了,先不說能不能抗過兩年,是不是可以理解,法律鼓勵大家都這樣投保,鑽保險法的空子呢?肯定不是。

還有朋友會說,保險公司拒賠,我就提起訴訟,打官司,是的,可以打官司,這是你的權利,但不要忘記,在家人病重住院期間,需要有人照顧時,卻要耗費精力去和保險公司打官司,而且你的勝算能有多大?

投保人與保險公司的理賠糾紛也很常見,其中就有一部分糾紛就是投保時沒有如實告知。

從題主的描述中猜測應該是購買了醫療險或者重疾險的保險,這類保險健康告知問卷都會問及冠心病,如圖:


建議題主


,如果能有書面或者錄音或其他證據證明您母親是被忽悠購買的,申請退保是可以全額拿回保費的;

另外,如果投保單上被保險人、投保人不是親筆簽名,退保也沒有損失。

以上,希望對題主有所幫助,如果還有疑問,可直接聯繫我。祝好!


光輝說險


我不知道你所說的忽悠是什麼意思,也不知道你媽媽是買的是什麼保險,所以說這個問題要分成幾方面。

假如買的是重疾醫療類保險,你媽媽曾經在三甲以上的醫院看過,而沒有如實告知,肯定會對後續的理賠發生影響。建議你做一個補充告知,如果保險公司核保不通過會退還你所交保費。如果核保通過了。那麼你就繼續交錢,合同繼續存在。如果你想退保,只能退保單的現金價值,重疾險的現金價值不是很高,退保是要受損失的。

第二,你媽媽買的,是重疾,醫療以外的保險,就是對健康沒有要求的,不記風險型的產品,那麼你媽媽幾年以前,在三甲醫院發生冠心病的治療是沒有任何關係的。

你如果想退保也是可以的,但是退保是有損失的。

現在針對於你說的忽悠一詞的理解,就是你媽媽不知道買了什麼產品,保單上的簽字不是你媽媽寫的,或者投保風險提示書不是你媽媽自己親自書寫的,那麼你可以直接到櫃檯上去退保是不受任何損失的。如果原來的業務員還在做,那他會受到一定的處罰,如果你投訴到銀保監會。那麼也會對她的保險代理人的職業生涯產生影響。

由於你的問題描述的不是很清楚,所以我就大概怎麼回答。如果還有什麼不明白的地方可以跟我私聊。


曉保哥


我就是太平洋的,第一,冠心病這個病如符合條件後,本身就是屬於理賠範圍,正常投保告知一定會拒保,第二,保險公司在投保時只會有業務員進行詢問,並且錄單子都是由業務員操作完成,這個業務員肯定以欺瞞誤導等方式騙取你母親的信任,然後把被保險人的情況填寫的是正常。如果你認識這個業務員,有關係,那麼直接找她先協商,要麼把保險退了,這兩年差的錢讓她給你補上,要不就95500投訴,但是關鍵你能否證明確實是那個業務員跟你母親說不影響的,如果沒證據,對方還耍無賴,OK,投訴到保監會,申請仲裁。


划水不用槳_一生全靠浪


看你交的保費有沒有變化,和有沒有履行告知義務,牽扯到以後可能涉及的賠付。

你想問的問題也沒說明確。


鴻灤法師


有過往病史卻不如實說明,應該屬於騙保吧,以後辦理賠時會被保險公司拒絕,以前有過類似情形,後來變更了保險人姓名,否則涉嫌騙保。退保吧,雖有損失,總比交更多的錢給保險公司卻享受不了理賠強。


用戶5275049684925


這個問題要看你參保的什麼險種?先仔細看看保單條款是怎麼規定的,保單都有啥時退保對應的權益,還是去參保公司諮詢瞭解再做決定。


淡然1704253


目前你有兩種選擇。

第一,可以先做一份補充告知。

第二,選擇退保

冠心病是心腦血管方面的疾病,很有可能導致無法理賠。


秦時明月19910


必須終止合同,不然損失慘重,一萬塊錢能退兩三千就不錯了,但是比起錢交了,最後我們落個騙保的結局,自己想吧,我原來心臟不舒服,但是醫院沒住過,我知道自己家族咋回事,買了重疾險,三年,病了,住院,賠付十幾萬,像你們的情況,醫院都聯網,到時候查出來,啥都得不到


柞樹葉


以後只要不是心臟方面的疾病就可以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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