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一高三學生與防疫人員互毆,腳踢民警,公安機關最終撤案

疫情防控期間一份特殊的司法溫情傳遞

朔州一高三學生與防疫人員互毆,腳踢民警,公安機關最終撤案

“非常感謝你們給我改過自新的機會,讓我能放下包袱,全身心投入高考,今後,我一定增強法律素養和法治觀念,不斷提升社會責任感,做守法公民……”

2月12日17時許,犯罪嫌疑人史某(系高三學生)去濱河小區負責給同學送學習資料,想借用小區門口的登記桌給同學分發學習資料,被該小區物業疫情防控人員柴某某強行拉出,由此發生爭執,柴某某動手在史某臉上打了一拳,後互相打了起來,致柴某某鼻孔出血。柴某某報警後,民警到達現場,欲將史某帶回派出所,史某拒不上車,在民警強行帶離過程中,史某踢在幹警楊某某臉上、胸部,致楊某某左面部軟組織受傷。公安機關以史某涉嫌尋釁滋事、妨害公務罪立案偵查。

2月14日,接到右玉縣公安局情況通報後,右玉檢察院高度重視,迅速啟動提前介入機制,第一時間指派員額檢察官提前介入該案。檢察官通過查閱案件材料、視頻監控,認真研究後認為,史某涉嫌尋釁滋事罪證據不足,其妨害公務行為輕微,主觀惡性較小,社會危害性不大,且史某積極向被害人賠禮道歉,取得諒解,並瞭解到史某系高三學生,四個月後將參加高考,為了切實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法體現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給予史某教育批評挽救更為妥當。經與公安機關溝通,公安機關作出撤案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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